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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沃爾瑪標價5.8元年糕實收300余元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07: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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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小票上年糕楊的價格與標價相差50多倍。本報記者 王苡萱 攝

  本報訊 (實習記者 劉乃榕)標價5.8元的年糕,結賬時卻被收了301.92元。前天中午,市民馬先生在沃爾瑪超市購物,回家後發現商品中年糕實收價格高出近300元,生氣的馬先生隨後找到超市要求5倍差價賠償。昨天, 沃爾瑪方面承認,確實存在價格誤差,並承諾賠償馬先生5倍差價。

  前天中午1點左右,馬先生來到沃爾瑪大郊亭店購物,購買了年糕楊品牌的一塊年糕,標價是5.8元。結賬時,收銀員刷商品條形碼,無意中刷上兩個年糕楊價格,第1個價格是301.92元,第2個是5.8元。收銀員及時發現並作廢其中一個款項。“但她把5塊8那項錢退掉了,這實際等於我花了300多元買了價值5.8元的年糕”。馬先生説,由於當時購物較多,共花費1249.6元,因此並未發現異常。回單位後,他無意查看購物小票,才發現不對,總數裏算上了301.92元,隨即他找到超市,要求對方按5倍差價賠償損失。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沃爾瑪大郊亭店。在年糕楊專櫃,記者未看到價值超過300元的年糕。馬先生購買的年糕外包裝上的標價確為5.8元。馬先生提供的購物小票上,共打出了3個年糕楊價格,其中第一個年糕楊對應的條形碼是217164330192,對應的價格為“301.92”,第二、第三個年糕楊對應的條形碼均為217164300580,對應的價格分別為“5.80”和“5.80-”。馬先生稱,事後他向超市一位負責人要求5倍差價賠償時,對方稱如果同一條形碼産生的標價與實收價不符,會按5倍賠付,但馬先生的情況是因刷了兩個不同的條形碼導致,因此超市只能將多收的錢退還並賠償300元。“作為一個消費者,我只看到我花的錢和實際價格相比差這麼多,這樣不是欺騙嗎?”馬先生生氣地説。

  昨晚,沃爾瑪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已了解相關情況,確實存在價格誤差,他們將會對馬先生賠償5倍差價。對於為何會出現300多元的價格,該負責人並未回應。

  沃爾瑪涉嫌價格欺詐

  >>律師説法

  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週密律師表示,沃爾瑪超市這種行為無論有意無意,都涉嫌價格欺詐。消費者可以按超市方曾作出的聲明要求5倍賠償,並可要求超市方作出書面道歉,也可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新聞背景

  沃爾瑪多店

  陷“價簽門”

  今年年初,瀋陽市沃爾瑪中街店、南寧市沃爾瑪朝陽路分店、重慶市沃爾瑪北城天街店出現小票價格與標簽價格不一致情況。1月26日,國家發改委通報稱,沃爾瑪公司部分超市門店存在價格欺詐行為,並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隨後沃爾瑪發聲明向顧客道歉,稱已對全國商場的促銷商品價格進行全面自查,承諾如再有價格誤差將給予5倍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