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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8日 09: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金融機構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自7月起將被取消——
徐駿 繪
3月14日,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
許多人發現,這34個項目中,逾半項目原本在銀行就已經“免單”,比如開戶銷戶費、修改密碼手續費等,而對公眾廣泛關注的小額賬戶收費、跨行轉賬收費過高等項目卻並未涉及。
老百姓對銀行服務收費怎麼看?一些收費項目是否有其合理性?該怎樣進一步規範銀行服務收費?
銀行服務收費應該公正透明
“銀行吸儲後,左手放貸掙息差,右手收賬戶管理費,這樣收費讓人費解。”在北京市朝陽區紅廟路口工行網點,正在排隊辦業務的李先生提起銀行服務收費,不大滿意。
在北京一家國企工作的王先生則認為,國有銀行經過改制後,要講成本收益,適當收費百姓可以理解。“銀行畢竟不是公益機構,服務費當收則收,關鍵是收得合不合理。很多費用的發生,客戶自己都不知道。此外一些費用也高得離譜,比如銀行系統都是全國聯網的,可個人異地系統內取款,最高要收100元,依據是什麼?取20元和20萬元的成本差在哪兒?”
“儘管大家對銀行收費質疑很多,但似乎沒有很好的投訴渠道。銀行收費是不是暴利?大銀行有沒有串謀定價?老百姓沒地方查,也沒辦法取證投訴。”王先生説,他在某銀行辦的銀行卡,每個月通知賬單的短信還收費,“這算不算巧立名目?我能找誰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