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存錢容易取錢難 深圳住房公積金“限提”新規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3日 09:3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回應:合理限定提取情形,才有條件歸集積累資金

  每經記者 胡廷鴻 發自深圳

  “住房公積金本屬個人財産,為何還要限制大家正常提取?”

  曾缺位18年的深圳住房公積金政策再引關注,上周才發佈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 (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引發各方爭議,因為其中嚴格設置了許多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對此,昨日(3月22日),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書面回復稱:“將在全面梳理、詳細研究後向有關部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報告,提請有關部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決策。”

  此外,深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透露,將於近期針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規定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正式答覆市民的相關疑問。

  質疑:存進去容易 取出來難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14種情形,分為住房消費提取和非住房消費提取兩大類,具體包括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支付房租、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住房物業管理費,建造、翻建、大修本市範圍內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等情況。

  徵求意見稿對個人提取公積金作了相關規定。比如,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其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保留3個月的當前月應繳存額。另外,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自有住房的,可提取額度不超過上月實際還貸額的60%,且不超過每月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60%;有三套及以上自有住房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

  用於住房租金申請提取的,每月提取額度不超過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50%,不超過1000元,不超過租賃合同上記載房屋租金的總額。

  不難看出,目前深圳施行的公積金制度具有強制性和互助性質,市民一旦繳納,資金就被限制,不能隨意支取。而當下高房價和高通脹使得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斷減少,一旦公積金提取被限制,便會引來質疑之聲:“公積金本屬個人財産,為何還要限制大家正常提取屬於自己的公積金?”

  “相比之下,深圳的公積金提取政策比較嚴厲、不人性化。”中國指數院華南分院市場總監林建暉表示。

  回應:目前是前期歸集階段

  去年底,深圳市開始全面推行個人住房公積金制度,將住房公積金繳納範圍擴大到全部深戶和非深戶籍市民,並從12月20日起接受企業和在職職工繳納公積金,至今還不到3個月。

  面對上述質疑,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書面答覆。

  就 “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當保留3個月的當前月應繳存額”這一疑問,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答覆稱:“為切實發揮歸集住房公積金支持我市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功能,徵求意見稿考慮在我市住房公積金前期歸集階段,設置保留至少3個月的當前月應繳存額規定,但在後續實踐中根據資金歸集情況逐步降低留存額。”

  “通過合理限定提取情形才有條件歸集積累資金,才有條件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支持住房困難的職工(包括夾心層群體)解決自住住房困難。”該中心指出。

  該中心還表示,住房公積金貸款具體政策計劃于下半年出臺,相應貸款業務將於年底開展。

  曾參與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改革及制度設計的深圳市住房研究會秘書長陳藹貧指出:“對提取進行設限,是由於目前公積金的歸集規模尚不足以支撐公積金貸款,無法讓市民放開提取。”

  “這只是一個試探性政策,今後有可能會調整。”林建暉也認為,深圳市住房公積金“限取”規定有特殊的政策背景:隨著國家調控政策不斷加碼,當地擔心相對穩定的公積金進入樓市造成投資性和投機性需求,資金流動性也可能瞬間被放大。

  “限提”新規要點

  □在申請提取後,其賬戶應保留3個月的當前月應繳存額

  □有兩套房家庭,可提取不超過上月實際還貸額的60%,不超過每月繳存額的60%

  □有三套房及以上的家庭,不予提取住房公積金

  □用於支付租房的,可提取不超過月繳存額的50%,不超過1000元,不超過房租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