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9日 16: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營報
為確保居民年均增收大於7%目標的實現,國務院正考慮在“十二五”期間以年度的方式對居民增收指標進行評估、考核。而在此之前,通行的評估方式為“五年總結、五年考核”。
3月16日,新華社受權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下稱“綱要”),首次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國民收入增長要高於GDP增速。在此之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純收入年均增長大於7%的具體指標。
中國經濟最高決策層試圖通過逐年評估考核的方式,確保在“十二五”末完成這一增收指標。此外,中低收入增收後對消費能力的增強也逐漸被決策層視為經濟增長方式由“投資拉動”向“消費拉動”轉型的關鍵因素所在。
逐年評估
中國的收入分配改革與國民收入倍增問題,兩會之後,再一次成了擺在中國經濟最高決策層面前的一道艱巨命題。
3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前往正在召開的全國政協經濟界委員聯組會,聽取政協委員的討論與建議。在發言的政協委員中,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和中共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胡德平的發言均以“居民增收”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為題,如此情況,並不多見。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正是在這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向參與聯組討論的經濟界政協委員表示,對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國務院已經考慮在“十二五”期間採用逐年評估的方式;同時,在“十二五”規劃的第三年或中期時進行大規模的總結,以確保規劃執行的延續性。
國家發改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均向記者證實,目前確實正在考慮逐年評估居民增收任務與指標的方式和方法。據記者了解,“十一五”期間,這一指標的考核採用的是“五年總結、五年評估”的方式。
“一年一評估,三年一總結的方式,有利於根據現實情況及時對政策進行調整,以確保指標和任務的完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向記者表示。
溫家寶總理則在3月7日的全國政協經濟界聯組討論會上強調,居民年均增收7%的規劃指標,要堅決避免“規劃規劃,墻上一挂”的情況出現。
2011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大於7%”的目標。在此之後的“十二五”規劃綱要則首次明確提出了居民收入增幅要高於GDP增幅的任務。
轉型用意
“從我了解的情況看,居民增收的路徑與方式會更偏向於中低收入群體。”3月17日清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一位不願具名的權威學者向記者表示。而國家發改委的相關官員在面對記者這一求證時,亦未予以否認。
3月7日,許善達在政協經濟組聯組討論會上做了題為《增加居民收入佔GDP比重和縮小收入差距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兩個必要前提》的發言。在這一發言中,許善達提出,在居民增收的過程中,要對中低收入群體的增收予以傾斜,而不應在中低收入群體與高收入群體上“平均用力”。
許善達認為,從“十五”計劃開始,中國居民消費率一直持續下降的原因,與居民收入增長佔GDP比重下降,以及中低收入群體的增收速度與高收入群體的增收速度的差距拉大有關。因此,若想在“十二五”期間實現居民消費增長,除了要增加居民收入增長佔GDP增速的比重之外,還要更多關注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長情況。
“居民收入增長中,有一部分是用於投資,根據邊際消費效益遞減的規律,高收入群體收入增長中用於消費的比重較低,用於投資的比重增大;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長中用於消費的比重較大,用於投資的比重較低。所以,若想增加居民消費,在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時,要更多地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這樣才能保證居民消費的增長,才能確保落實。”許善達説。
與會委員告訴記者,溫家寶總理在點評許善達的發言時,對其觀點表示認可。“溫總理説,應該把重點放在中低收入群體增長上,不能搞平均的增加,要通過政策的調節使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得以切實增長。”與會委員説。
增收路徑
記者了解到,在3月7日政協聯組討論會上,溫家寶總理表示,要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促進消費,但要通過政策的調節與引導,“不能採取行政手段”。
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制定收入分配改革的相關配套政策。財政部一位不願具名的官員稱,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比較高效的路徑,一是個人所得稅收入起徵點的提高,二是財政開支向民生領域加大傾斜的力度。
參加3月7日政協聯組討論會的委員向記者透露,溫家寶總理在這次聯組討論會上表示,2010年的財政節余總額約為2500億元,其中500億元用於歸還2010年的財政赤字,剩餘2000億元納入財政儲備金,用於今年的所需。
“溫家寶總理表示,這2000億元的財政儲備金主要用於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上述委員告訴記者。一位原國家統計局官員向記者表示,從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角度而言,財政投入到公共事業導致基本生活支出的減少,在一定程度上,也間接地增加了可支配收入,這是增收路徑的間接手段。不過,他向記者強調,居民增收不能只靠間接手段,直接手段必須合理配套。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向記者表示,最直接的手段就是通過工資。他認為,要做到這一點,可以通過建立地方最低工資標準與地方GDP增速的聯動機制,推進國有企業基層員工的工資收入增長改革,縮小與高管之間薪籌水平差距;同時,可以在非國有企業中逐步推行員工工資增長與相關稅種的抵扣核銷相挂鉤等政策,來鼓勵經濟主體——企業能夠從職工收入的增長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