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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衝擊保險業行規 如何投保才能保地震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6日 14: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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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 張小樂)近日,地震保險再次成為市民關心的話題。記者昨天從滬上部分保險機構了解到,連日來上海市民諮詢地震保險的案例增多,但並不十分明顯。據了解,由地震、颶風、海嘯等産生的災害賠償,主要包括壽險和財險兩部分,現在保險公司推出的壽險産品基本都能進行賠付,而財産保險多數把地震列為免責條款,獲賠幾率較低。與此同時,無論壽險還是財産險,核反應、核輻射和放射性污染一般都在免責條款之列。

  中國平安上海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需要仔細甄別保單免責條款,並不是所有的壽險産品都能為地震提供保障。例如部分人身意外保險,只承諾對被保險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或戶外運動,以及從事其他行為時,遭受意外事故或傷亡,進行賠償,而地震、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被保險人傷亡則屬於免責條款。

  需注意的是,像旅行社責任保險、學校責任保險等均將地震列入了免賠範圍。因此,人員在學校或者旅行過程中發生了地震,並不能得到保障。旅行社責任保險的標的是旅行社因本身的“過失、失誤”對遊客造成的傷害;而學校責任保險的標的是學校因本身的“過失、失誤”對學生造成的傷害。所以遊客需要自己買一份個人意外險或旅遊意外險,學生則需要買一份個人意外險或學平險。

  許多投保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往往會憑藉自己的理解,認為只要是對於自然災害的保險,就一定可以保“地震”,事實上並非如此。一般來説,家庭財産保險通常不賠地震這種不可抗的自然災害。家財險對“自然災害”有嚴格界定,“地震”和“海嘯”被排除在賠償範圍之外。太平洋財險銷售代表告訴記者,普通家財險的附加險有盜搶、水管破裂、家用電器安全等,地震不包含在責任範圍之內主要因為,由於地震的涉及面和賠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理賠能力,因此全國統一規定,作為特定的自然現象,將其作除外責任處理,即因地震造成的財産損失,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對於有車家庭來説,通常地震在車險中是除外責任,由地震直接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但由於地震造成高空墜物致使車輛損壞,如果車主能夠出示證明則可以理賠。和地震不同,在車險規定中,海嘯造成的車輛損失可以獲賠。

  居民購房時,一般都要購買房貸險。這種險種一般都是不保地震的。房貸險中,“保險責任”包括“暴風、暴雨、颱風、洪水、雷擊、泥石流、雪災、雹災、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但地震並不屬於其中的範圍,因為在“責任免除”中包括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也有保險公司的房貸險可附加地震險,費率為購房總價款的0.2%。

  此外,部分財産險附加地震險後,如果造成了室內的財産損失,也是按主險規定的賠付比例來賠付。因此,投保人在投保前一定要仔細閱讀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