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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4日 09: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IT時報
IT時報記者 錢立富
“天價微博”事件剛剛平息,市民楊小姐沒想到厄運降臨,類似的事件又發生在自己身上。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楊小姐手機連續三月産生高額上網流量費,特別是後兩月的流量費高達7000多元。“我從來不用手機上網,怎麼會有流量費呢”,楊小姐幾次向運營商上海移動討要明確説法,但是一直未能如願。
莫名其妙“債臺高築”
去年11月,楊小姐接到手機上網産生流量的通知,但是她絲毫沒有在意,“我從來不用手機上網、發郵件,怎麼會有流量呢,而且這麼多年也沒有碰到過這種情況,所以當時也沒理它。”
去年12月18日,楊小姐出差去日本。在日本期間,她接到公司事務員打來的電話,稱她11月份手機話費賬單郵寄至公司,流量費達到封頂的500元。楊小姐付了這筆賬單,不過她也讓事務員打電話給移動,要求將她的手機上網功能關閉。而移動的客服人員建議事務員,可以換成20元的流量套餐,“客服人員跟公司的事務員説,20元的套餐夠你使用了,於是就辦理了。”
12月下旬,在日本的楊小姐幾次收到移動發來的短信提醒,稱“流量費用較大,請留意”。楊小姐於是又打電話回公司,讓事務員將手機上網功能關閉,對方回復稱套餐功能每月1日才可關閉。為了避免再産生流量,楊小姐採取了“絕招”:“我是在1月4日回國的,1月1日、2日、3日、4日這四天都將手機關機的。”
回國後沒幾天,看到郵寄過來的賬單,楊小姐呆住了。去年12月份的賬單費用高達6094元,其中移動數據流量費為5608元。於是她打電話問上海移動客服為什麼會有如此高額的流量費,“對方回答説的確是有流量産生,但是流量到底因何産生、流向哪,卻不告訴我。”
過了段時間,楊小姐拿到1月份的手機賬單,更讓她覺得匪夷所思,賬單上寫著1531元的移動數據流量費。“怎麼可能呢,1月份在日本的那幾天我都把手機關掉的呀。而且,我12月份讓公司事務員打電話給移動讓把我手機的上網功能給關掉。”她又打電話給移動,依然沒有知曉為什麼會産生高額流量,“而且談話的過程中知道對方沒有將我的手機上網功能從1月1日起關掉,在我的再次要求下,他們才暫時關掉。”
“我只希望明明白白消費”
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流量費加在一起高達7600多元,楊小姐同上海移動數次交涉後,對方給出了一個解決辦法。去年11月份的500元流量費只收取20元,而隨後兩月7600多元的流量費收取85%,也就是6460元,“移動的理由是這兩月的流量費是在國外産生的,沒辦法取消”。
不過,楊小姐並不同意這樣的解決方案,“我只希望明明白白消費,只要告訴我這些流量到底是為什麼産生的,這樣我也不需要什麼折扣就會把費用付掉的。”更讓楊小姐不滿的是,她希望客服將情況向上級領導反映,找一個具體的負責人出來交涉此事,“但是客服跟我説,有什麼問題你就打這個電話。態度很好,但就是不解決問題。”
事件僵持著,楊小姐堅持不弄清楚真相就不付這筆錢。兩個星期前,她的手機被停機了,“停了10天左右,後來實在不行了,工作上的聯絡離不開手機,所以我又打電話到移動給我復機。”移動方面重新開通了楊小姐的手機,但是依然堅持此前的解決方案。
3月8日,楊小姐接到移動客服打來的電話,稱1月份的1531元流量費是在去年12月31日産生的。這次的解釋讓楊小姐更是不解:“12月31日的流量費怎麼會統計在1月份的賬單上呢,即使按他們説的,我12月31日一天就産生了1500多元的流量費,這也太高了吧。”移動客服稱,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流量費按照85%收取,就是最後的解決辦法。
“我沒有用手機上過網,為什麼要收取這麼高的流量費,不公平。我問10086,在海外時如何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他們也拒絕回答”,楊小姐表示。
律師:移動應明確告知
對於發生在楊小姐身上的天價流量事件,上海中匯律師事務所奚正輝律師認為移動應該盡明確告知的義務。
“如果雙方對費用有異議,移動方面應告訴消費者這些流量是如何産生的。我覺得移動在服務上應該做得更好一些,更有人性化一些。”奚正輝律師説道。他表示,如果雙方的分歧一直不能解決,消費者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運營商提供詳細的流量清單。
去年7月狀告某地移動公司亂收手機上網流量費的中科院博士李強則認為,移動方面是能查到用戶手機上網路徑的,而且移動方面不能證明計時計費系統沒有問題。“按照我國計量法規定,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用於貿易結算等工作計量器具,要實行強制檢定。但據我所知移動的計費系統沒有經過檢測,沒有法定檢驗的合格證書。”李強説道。他比喻形容道,對加油站的加油機進行法定的計量檢定,消費者才明白加了幾升油,而GPRS計時計費也應是這樣的,否則消費者不知道到底用了多少。“計量部門應該對移動的計費系統進行檢定,同時對産生的流量數據進行加封,這個數據不能被修改。”李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