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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鵑在港資産獲自由 黃光裕名下資産仍凍結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0日 13: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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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殷潔)香港證監會3月3日發佈的公告表示,香港高等法院解除了對國美創始股東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因回購案而需凍結資産的強制令,原因是杜鵑獲得了其控股的Shinning Crown及Shine Group兩家公司的擔保。

  香港證監會解釋説,Shinning Crown及Shine Group公司向法院作出承諾,其已存入法院的國美股票,會用作無條件承擔杜鵑的賠償責任。證監會同意法院解除向杜鵑發出的臨時強制令。這兩家公司均由黃光裕、杜鵑100%控股,也是持有國美股票的兩家公司。

  據香港媒體援引熟悉國美爭權案的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思魯表示,在高院解除對杜鵑資産的凍結後,杜鵑可以自由支配在港資産;不過,黃光裕名下的資産仍被凍結。對於杜鵑在香港的資産數額還無據可查。

  昨天,國美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該事件是杜鵑私人事件,公司不做回應。國美電器也未對此事作出表態。目前,黃光裕夫婦持有國美32.47%股份。

  【事件回顧】

  2009年8月,香港證監會對黃光裕和杜鵑展開法律程序,指二人從事市場失當行為。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臨時強制令,凍結黃光裕、杜鵑及兩家公司的相關資産,涉及金額達16.55億港元。理由是“涉及在證券、期貨合約或杠桿式外匯交易方面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等罪行”。

  香港證監會指出,黃、杜二人策劃在國美電器2008年1月及2月的股份回購中,以國美電器的公司資金購買本來由黃持有的股份,令黃可以使用出售股份所得,向一家財務機構償還一筆24億港元的私人貸款,涉嫌證券欺詐或欺騙。這一系列交易使國美電器及其股東損失約16億港元。

  去年8月,黃光裕因獲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獲有期徒刑14年。杜鵑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殷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