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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行部分網點被指明收房貸理財顧問費(圖)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7日 10: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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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信貸額度吃緊的背景下,銀行圍繞房貸業務延伸的捆綁銷售和收取額外費用的做法愈演愈烈。

  南都記者昨日獲悉,黃女士(假名)今年2月從農行順德陳村支行申請辦理房貸,為獲得期限為30年按揭貸款利率下浮15%的優惠,她向銀行支付了貸款總額4.5%近3萬元的理財顧問費。黃女士還向記者提供了繳納該筆費用的發票及服務協議。

  南都記者向農行求證此事時,農行廣東省分行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農行沒有文件規定向辦理住房貸款業務的客戶收取理財顧問費,對於黃女士繳納的理財顧問費,須先向該行順德分行核實後再做評論。廣東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向南都記者表示,“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收取理財顧問費、利息保證金等這類項目都屬違規收費。如經查實,銀行應退還給購房者。”

  利率8.5折需交4.5%理財顧問費

  額度緊張,房貸放款要排隊,若想儘快放款銀行則建議客戶採取變通辦法。有些要辦信用卡或存入一定金額的定期存款,有的則要求繳納貸款金額1%-4.5%不等的理財顧問費。

  黃女士今年2月從農行順德陳村支行申請辦理房貸,為獲得期限為30年按揭貸款利率下浮15%的優惠,她向銀行支付了貸款總額4.5%近3萬元的理財顧問費。黃女士對南都記者表示,去年年底農行客戶經理告知銀行貸款額度有限。客戶經理對其表示“如果按貸款額的百分之幾交納理財顧問費馬上就可以放款,或者是按照基準利率重新簽一份協議馬上就可以放款,如果不交理財顧問費不簽協議堅持申請8.5折(利率優惠)的話,就可能要等到信貸政策好轉。黃女士為此支付了貸款總額4.5%的約3萬元的理財顧問費,2月底黃女士順利得到銀行放款。

  農行:先核實後再做評論

  “理財顧問費”屬何種費用,是銀行向黃女士提供了哪些服務而收取的呢?

  在黃女士提供的“中國農業銀行廣東省分行專項財務顧問服務協議”中,銀行提供的融資顧問服務包括提供融資渠道信息或融資方建議,協助客戶申請和辦理融資;為客戶用以融資抵押資産提供評估諮詢顧問服務。而協議附帶的補充條款則更明確了銀行收取理財顧問費的緣由。在協議附件“利率調整同意聲明書”中約定“聲明人貸款利率執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85倍,並在貸款發放前,向貸款行支付該貸款金額千分之四十五的個人理財顧問費。”

  而一位名為“天賜良緣”的網友亦對記者表示,其與黃女士的遭遇類似,在農行順德分行申請房貸時被告知要獲得利率折扣需交納理財顧問費。南都記者向農行求證此事時,農行廣東省分行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確實存在理財顧問費的收費項目,但農行沒有文件規定向辦理住房貸款業務的客戶收取理財顧問費。該人士隨即向記者表示,對於黃女士繳納的理財顧問費,須先向該行順德分行核實再做評論。

  “搭售”行為很普遍

  除了理財顧問費,在廣州的“利率折扣調整受害”Q Q群中還有購房者稱繳納過“融資費”、“額度佔用費”等各種收費,從貸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到百分之二不等。還有銀行會要求申請房貸的客戶購買理財産品、辦理信用卡以及存放定期存款等“搭售”行為。

  廣州的潘先生告訴南都記者,去年12月,在廣州某商行申請7.4折利率優惠的房貸,在該行的《同意貸款意向書》上約定,借款人要在該行存入金額不少於成交額10%、期限不短于1年的定存。

  近日中國銀監會曾發文督促各銀行,將嚴厲查處銀行個人按揭貸款業務中出現的捆綁銷售、亂收費、虛假承諾等違規行為。廣東銀監局亦向南都記者表示,理財顧問費、額度佔用費等項目並不符合相關規定。“銀行辦理房貸業務收取理財顧問費、利息保證金等這類項目都屬違規收費。如經查實,銀行應退還給購房者。”廣東銀監局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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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貸業務已變價高者得

  多位接受南都記者採訪的銀行業人士稱,貸款“搭售”現象並非近期才有。“融資顧問費是公司貸款業務中的‘潛規則’,不過隨著今年銀行額度吃緊,這種收費項目亦蔓延至房貸業務。”

  據廣州一家地産按揭仲介負責人透露,銀行對抵押貸款業務往往會收取1%-3%不等的融資顧問費,該收入將劃入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其實現在的房貸業務就已經是‘價高者得’,客戶排著隊等審批,哪個客戶給銀行的收益高,就先給誰做。”一家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零售業務負責人表示,在貸款額度緊張的環境下,只做貸款讓很多銀行覺得“不划算”,因此不少銀行會將盡可能多的業務捆綁銷售。“要提高銀行中間業務的比例,房貸業務已經成為新的籌碼,搭售和違規銷售的行為未必能靠監管禁令而杜絕。”該人士對南都記者稱。

  南都記者 王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