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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央企上交紅利料增五成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7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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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時鋒

  隨著央企利潤上升以及央企“紅利”徵收範圍擴大,2011年中央企業上交的“紅利”將猛增50%。

  根據財政部3月5日提請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關於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中明確,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844.39億元,增長51.1%。

  在進行了三年的試行工作後,去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2011年起,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所以,2011年中央政府所徵收的國有資本經營收益首次由國務院國資委所監管企業、中國煙草集團、中國郵政集團、中央管理的出版類企業,以及教育部、文化部、農業部和中國貿促會所屬企業共同繳納。

  國資委相關人士曾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透露,2011年國資委監管央企的資本預算總收入約為630億元;其中,資源類企業上交資本收益約478億元,一般競爭企業以及軍工和科研企業上交資本收益約152億元。

  這意味著,央企“紅利”徵繳範圍擴大後,國資委所監管的120多家央企仍是“紅利”上交最主要來源。

  除了擴大“紅利”徵收範圍外,國務院還提高了“紅利”的徵繳比例。其中,資源類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由原來的10%提高到15%,使得徵收“紅利”額度的幅度提高了50%;一般競爭類中央企業收取比例由原來的5%提高到10%,提高幅度是100%。今年中央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增長了50.1%,同以上的幅度提高基本吻合。

  在全國兩會期間,央企“紅利”也引起代表委員的熱議。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代表廖繼康認為,當前上交紅利比例本來就不算高,而這些錢又用在內部調劑,屬於體內循環而不是直接回饋社會。若將新增的收益主要用於改善民生,老百姓會直觀地感受到分享了企業發展的成果,也有助於消除百姓對國企、特別是央企的偏見。

  對於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的比例未來將提高到什麼程度,國資委副主任邵寧上月曾表示,隨著國有企業經營狀況進一步改善,尤其是國有企業的包袱進一步降低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肯定將進一步提高;對於競爭性國有企業,提高至上市公司平均分紅水平是一個比較好的狀態。

  據國資委統計,截至2010年底,央企上交紅利為1686億元(含電信重組專項收入6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