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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解除對黃光裕妻子的臨時強制令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4日 09: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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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凍結黃光裕名下16.55億港元資産的強制令仍未解除

  【財新網】(記者 劉衛)香港證監會3月3日發佈的新聞稿表示,香港高等法院已更改對國美前主席黃光裕的妻子杜鵑作出的臨時強制令。不過,法院凍結黃光裕名下16.55億港元資産的強制令仍未解除。

  2009年8月,香港證監會對黃光裕和杜鵑二人展開法律程序,指二人從事市場失當行為。其時,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臨時強制令,凍結黃光裕、杜鵑及兩家公司的相關資産,涉及金額達16.55億港元。

  香港證監會指,黃光裕及杜鵑策劃國美電器在2008年1月及2月進行股份回購,目的是以國美電器的公司資金購買本來由黃持有的股份,使黃獲得款項償還一筆24億的私人貸款。

  香港證監會指上述股份回購行為對國美電器的財政狀況造成負面影響,也不符合國美電器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

  香港證監會3日表示,基於耀冠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耀冠控股,Shinning Crown Holdings Inc)及光輝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光輝集團,Shine Group Ltd)向法院作出承諾,證監會同意法院解除向杜發出的臨時強制令。耀冠控股以及光輝集團均由黃光裕、杜鵑100%控股。

  根據兩家公司承諾,若法院日後頒令杜鵑支付賠償,上述兩家公司確保依照法官的臨時強制令,向法庭交出的國美電器股份證明書所涉及的16.55億港元,亦能不可撤回地及無條件地用作履行杜鵑的賠償責任。

  去年8月,黃光裕因獲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獲有期徒刑14年。杜鵑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