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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6日 1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2月16日電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外匯局有關負責人16日就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期權與遠期、期貨、掉期(互換)是最基礎的四種衍生産品。2005年7月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我國外匯市場加快發展,交易品種日趨豐富,銀行對客戶市場和銀行間外匯市場相繼推出遠期、外匯掉期和貨幣掉期等三類人民幣外匯衍生産品。2010年,各類人民幣外匯衍生産品累計交易量超過1.6萬億美元,較上年增長64.8%。但與發達經濟體和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相比,我國外匯市場的交易品種仍顯單一,産品功能不夠多樣化。隨著人民幣匯率彈性的增強,企業、銀行等市場主體運用衍生産品進行避險保值的需求日益上升,這是推動人民幣外匯衍生産品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
近年來,企業、銀行等市場主體對衍生産品的認識趨於成熟,在合理、靈活運用現有各類産品的基礎上,對於期權這種新産品的交易意願增強。當前,國內外匯市場已基本具備推出期權交易的宏觀和微觀條件:一是人民幣匯率彈性增強,存在期權交易所需要的波動率;二是國內外匯市場已具有一定的深度,可以容納期權交易對市場流動性的影響;三是人民幣利率市場化穩步推進,為銀行的資金管理和産品定價提供了基礎;四是商業銀行開展外幣對期權交易已有一定經驗,為人民幣外匯期權交易提供了有益借鑒。在這種情況下,順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外匯局決定推出期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