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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博弈:中美新能源競合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3日 08: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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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鬱鳴

  2011年1月,在中國貿易代表團訪美之行中,中美在新能源領域達成的一系列合作,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此間,中美兩國政府與企業簽署了多項協議,總額逾230億美元,其中僅清潔能源領域就超過200億美元,範圍涉及核電、風電、太陽能、水電、智慧電網等多個領域。

  “中美新能源合作空間巨大,並且在推動各自經濟發展和改善環境方面都有極大好處。”近日,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趙玉文對本報記者表示,新興可再生能源是世界關注的焦點,也是社會轉型的關鍵,中美雙方應當共同促進這一市場的發展。趙玉文參加了第二屆中美清潔能源務實合作戰略論壇,這也是此次中國貿易代表團訪美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新能源領域,中美雙方的合作,已經開始從框架性協議進入到具體項目。”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本報記者表示,一系列具體項目的簽訂,標誌著中美新能源合作開始正式進入實質性領域。

  不過,在看好中美在新能源領域合作前景的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在這一戰略領域,中美亦是直接的競爭對手。作為全球最大的兩個能源消費國,在全球新能源市場謀求話語權,對於中美兩國來説,均具有極其重大的戰略意義。

  近日,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副研究員于宏源撰文稱,“我們仍需要清醒地認識到,隨著美國政府把中國看成最強勁的經濟競爭對手,隨著中國在新能源領域日益領跑世界,中美新能源領域的合作潛力可能有限,新能源可能成為未來雙方競爭和衝突的新領域”,“美國不會容忍中國在新能源革命中領跑世界,它勢必從戰略、貿易和技術標準等方面對中國的新能源發展進行遏制。”

  而美國的新能源戰略,最終將在那些進軍中國市場的美國新能源企業身上現實地逐一體現。在中美新能源合作大幕即將拉開之前,從已經深入中國市場的美國光伏巨頭First Solar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它在中國市場的野心和困頓。

  新能源大單背後

  中美簽訂新能源合作大單,一個不可忽視的背景是,2010年10月,美國政府曾發動了一場針對中國清潔能源産業的301貿易反壟斷調查。

  當時,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稱,中國政府為其風能、太陽能、電池及節能汽車等産品提供了不公平的支持,導致美國相關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害、美國的貿易逆差增大、美國在此類行業的就業機會減少。

  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列舉的中國“違規”罪狀包括“出口限制、歧視外國公司”,以及“商品進口要求技術轉讓、補貼國內公司”等等。美方還稱,中國政府自2007年起對光伏産業實施了多個扶持政策,中國政府還給電池生産企業提供了很廣泛的支持,包括津貼、減稅、優惠貸款、土地及其他補貼。

  顯然,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日益增強,一個副作用便是貿易爭端日益增加。商務部副部長鍾山在近期召開的2011年全國貿促工作會議上表示,2010年全年中國遭遇貿易摩擦64起,涉案金額約70億美元。

  而大規模商業採購,或許被視為國際貿易爭端的緩沖劑。此前兩個月,中國簽署的經貿大單就已經近千億美元。

  2010年12月15日至19日,中國與印度和巴基斯坦大約簽署了45項總價值超過200億美元的協議,涉及電力和醫藥等領域。2011年1月4日至12日,中國與西班牙、德國、英國分別簽署了75億美元、87億美元、47億美元的經貿協議。

  在趙玉文看來,在某種意義上,中美新能源合作,亦可視為緩解中美貿易爭端的重要手段,“在第二屆中美清潔能源務實合作戰略論壇上,簽訂的主要是對美國新能源的投資協議。”公開資料顯示,在中國貿易代表團訪美期間,中美簽訂了超過200億美元的新能源合作協議。

  “新能源雖然總體量不大,但卻是引起廣泛關注並且可以實現雙贏的合作領域。”林伯強稱,對於美國而言,中國有世界最大風能市場,而且太陽能市場也極具潛力,因此,中美合作能給美國新能源廠商帶來大量的訂單和利潤,而對於中國而言,美國有世界最先進的新能源技術,因此,中美合作能快速提升中國新能源産業的技術水平。

  奧巴馬的“國策”

  早在2009年9月,奧巴馬當選美國總統之初,其便將“新能源戰略”提升至了美國國策的高度。

  奧巴馬上任後,在國會發表首次演講時,就呼籲加強對清潔能源的投資,並重申將在3年內使美國的新能源産量翻一番。當時,奧巴馬稱,要想使美國的經濟真正轉型、維護美國的國家安全並使地球免遭氣候變化之苦,生産清潔的可再生能源勢在必行,掌握新能源的國家將領導21世紀。

  而在奧巴馬政府公佈的預算中,風能、太陽能、生物燃料以及清潔煤技術等每年將從中獲得150億美元的投資,10年共計1500億美元。

  當時,奧巴馬的新能源戰略更多的被視為美國政府振興經濟、低於全球金融危機之舉。但在於宏源看來,美國政府寄望于通過新能源戰略,“維持其全球經濟領袖的地位”,“發展低碳核心競爭力、新能源和低碳經濟,對美國未來經濟競爭力和國際地位影響重大。美國推動氣候變化和綠色壁壘可以保護其競爭力,同時削弱中國等競爭對手的競爭力”。

  于宏源指出,“奧巴馬政府通過綠色新政建設清潔能源結構和減少石油依賴,強調將技術作為應對氣候變化的主要途徑,採取‘限額與交易’等減緩行動,加強低碳能源技術的研發和推廣,強化包括生物燃料、風能、太陽能、氫能、碳捕集和封存等新能源及核能利用帶來的長期機遇和競爭力。”

  在他看來,美國之所以在2010年10月對中國的清潔能源行業進行301貿易反壟斷調查,一個重要的原因是,“2010年,美國對太陽能的需求增長了41%,但美國本土産量只增加7%,而中國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卻實現了翻番”,並且,“4家美國主要生産商損失了580個就業崗位”,“正因如此,奧巴馬政府開始推動邊界碳關稅協調,刻意把中國出口與美國的失業率聯絡起來,對包括中國清潔能源行業採取各種貿易保護措施”。

  全方位進軍中國

  目前,中國是僅次於美國的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費國。2010年,中國有10%的能源消耗來自可再生能源,而2020年,這一比例可能將達到15%。對於試圖主導全球能源新秩序的美國來説,中國市場顯然是最重要的海外市場。更何況,中國還可能是其最主要的新能源競爭對手。

  “在新能源領域,美國什麼都想賣給中國。”林伯強稱,美國極其渴望在中國新能源市場佔有一席之地,而在合作方式上,“美國最希望通過做項目來賣産品和技術”。

  公開資料顯示,目前,美國已經是中國最主要的新能源設備供應商,以美國太陽能設備供應商GTsolart應用材料為例,其絕大部分訂單來自中國,而且,中國也是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的主要採購商。

  而在風電領域,美國通用電氣2005年向中國出口的風機達8萬千瓦,2009年,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向中國出口的風機達34萬千瓦,增加了四倍。在這5年間,美國累計向中國出口113萬千瓦風機,而中國僅向美國出口了3台風機,不到1萬千瓦。

  不過,在新能源産品領域,中國企業正在迅速追趕。目前,風電設備的國産化已基本完成,並開始大舉出口,而在太陽能領域,趙玉文稱,中國現已基本可提供全套太陽能生産設備,制約中國太陽能産業發展的太陽能電池原材料多晶硅,也實現從無到有,現已佔據中國市場的半壁江山。

  “只要掌握了技術,中國企業就能快速打敗國外企業,佔領市場。”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新能源産業人士稱,中國新能源産業與中國其它産業類似,“模倣複製能力特別強,中國需要的是技術”。

  雖然海外企業嚴控技術外流,但中國新能源技術的快速發展,已讓它們的國際競爭對手不得不改變策略。林伯強看來,隨著中國新能源企業的快速崛起,國外企業比較現實的方式是把技術賣一個好價錢,“單純的技術轉讓,收益不佳,比較好的方式是,以技術入股合資企業,組建合資企業,然後從中國市場的快速發展中獲得持續的高收益”。

  事實上,這種模式目前正在日益成為主流。比如,全球最大風能電機生産商之一Vestas、GE等,都在中國設立了合資企業。

  First Solar的野心

  “當然,美國新能源企業最希望的,還是能直接接觸終端市場,做項目,即建設新能源項目,但現在,這樣做基本賺不到錢。”林伯強稱。

  通過直接興建太陽能發電站,美國新能源企業將能夠將其整條産業鏈引入中國市場。不過,這種項目,也最能反映美國新能源廠商在中國的機遇與困頓。

  談到大型新能源項目,最為著名的莫過於美國太陽能廠商First Solar準備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建設的全球最大的光伏電站項目。公開資料顯示,鄂爾多斯日照時間非常長,每年平均有3000到3200小時之多,年照射量也高達140至160千瓦/平方米,被稱為中國太陽能的“新金三角”。

  2009年9月,世界按産能計最大的太陽能電池生産商First Solar宣佈,將在鄂爾多斯沙漠中建設2GW級(200萬千瓦)大型太陽能發電廠,並與中方簽訂了相關備忘錄。

  據First Solar提供的資料顯示,整個項目分為四期進行,其中第一期30MW,于2010年6月1日開始建設,並在條件許可的條件下儘快完成,二期、三期分別是100MW和870MW,計劃于2014年建成,並將於2019年建成第四期1GW。

  據趙玉文統計,2009年中國太陽能電池的産量為4GW左右,這個電站所需的太陽能電池,將相當於2009年中國太陽能電池産量的一半。

  更為重要的是,中國目前雖然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産地,但與其相比,國內的太陽能發電能力,卻微乎其微。2010年,國內太陽能發電累計裝機容量僅為70萬千瓦,而2011年的目標也不過120萬千瓦。也就是説,如果First Solar最終完成這一項目,其發電能力將相當於2010年中國已有發電能力的接近3倍。

  不過,中國國內的太陽能電池生産商,可能並不會從鄂爾多斯項目中獲得多少機會。因為,First Solar本身就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池生産商之一。

  在與中國政府簽訂的備忘錄中,First Solar還承諾將在項目建設過程中考查在鄂爾多斯投資設廠生産太陽能電池的可行性。First Solar首席執行官邁克埃亨(Mike Ahearn)稱,“公司興建這一項目,在於看到中國政府實施了積極的能源政策,此外公司也對太陽能發電成本控制有信心,並計劃在中國拓展供應鏈,以滿足薄膜太陽能光伏模塊的生産和回收利用”。

  更為重要的是,First Solar還有望通過這一項目在中國確立一個全新的技術標準。與國內太陽能電池生産商普遍生産的“多晶硅電池”不同,First Solar的核心技術是“碲化鎘薄膜電池”。目前,它是全球最重要的碲化鎘薄膜光伏模塊製造商,與傳統的晶硅技術相比,使用碲化鎘專利技術的太陽能電池發電量更大,並擁有更低廉的生産成本。

  顯而易見,First Solar的目標是,將整個“光伏産業鏈”引入中國市場。在該項目公佈後,First Solar的股價從9月8日的134.64美元上漲到了10月20日的156美元。

  令人艷羨的機會?

  至少在當時,First Solar能夠在中國興建全球最大的太陽能電站,曾經被外界視為是一個令人艷羨的機會。

  從這一項目最初的設想來看,First Solar似乎找到了一個中美新能源電站項目合作的多贏共同點。“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First Solar,都可以從這個項目中獲得極大收益。”一位接近這一項目的人士稱,據測算,這一項目的總投資額將達到40億到60億美元,內蒙古及鄂爾多斯政府可以從項目建設中獲得可觀的GDP,更何況,First Solar還準備在鄂爾多斯新建一個太陽能電池生産基地。

  而對於First Solar自身來説,其將提供該電站所需的電池片,也就是為它自己在中國第一家的工廠找到一個穩定的客戶。並且,“這也是一個極好的廣告,在中國這個極有前景的太陽能市場建了一個世界最大的太陽能電站”,將幫助它“緊緊抓住中國這個新能源發展最為迅速的市場”。

  事實上,在當時看來,First Solar的機會是如此令人艷慕。2009年8月,中國剛剛結束第一次敦煌市10MW(1萬千瓦)太陽能項目的招標,當時,新建太陽能電站項目還處在嚴控階段,而規模高達2GW(200萬千瓦)的項目,更是前所未有。當時,甚至有知情人士稱,“這一項目不是通過公開招標,而是通過特殊渠道進入中國的”。

  2009年11月,First Solar與鄂爾多斯政府正式舉行合作框架協議簽字儀式,並再次確認,鄂爾多斯電站第一階段30MW項目將於2010年6月1日開建。

  中國市場的門檻

  但時至今日,First Solar的鄂爾多斯2GW項目,進展得並不順利。至2010年9月,鄂爾多斯項目的第一期才獲得前期可行性研究的許可,而按First Solar公佈的計劃,2010年6月1日應開始建設。

  知情人士稱,阻礙鄂爾多斯2GW項目的關鍵是上網電價,“First Solar一直無法獲得滿意的上網電價”。

  在電站建設運營中,出售電力給電網是電站最為重要的收入來源,而所謂的“上網電價”是指,太陽能發電站以一個特定價格,將電力出售給電網,對於電站來説,較高的上網電價是項目取得經濟效益的關鍵。不過,與傳統的火力、水力和核能發電相比,目前,太陽能發電的成本要高出許多,在市場上並無競爭力,其間的差價需要政府進行補貼。所以,能夠獲得多少補貼,是國內光伏電站項目能否盈利的關鍵。

  政府補貼方式有多種,如建設補貼、産品補貼、電價補貼等,但在全世界較為主流的是電價補貼,即規定一個太陽能、風能電力上網電價,政府補貼水力發電、火力發電與太陽能、風能發電之差的差價。

  比如一個地區主要的火電上網價格為0.5元/千瓦時,而太陽能電力上網電價為1.5元/千瓦時,即太陽能電站每發一千瓦時電力,國家向它補貼1元,電網支付0.5元。

  在2009年8月的新聞稿件中,First Solar即稱,鄂爾多斯的2GW項目將獲得政府補貼的上網電價。邁克埃亨也稱,政府電價補貼是打開光伏電站市場並與傳統電源競爭的必要手段。

  不過,“First Solar原來以為,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解決這個美國新能源企業在中國投資的最大問題,但現在看來還是很難。”上述知情人士稱。

  目前,與風力發電已經明確上網電價不同,中國太陽能發電的上網電價的確定,還在探索過程之中,具體方式為,通過對太陽能電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競價,希望通過市場公開競價確定太陽能電站上網電價。

  2009年7月,發改委主持的第一次太陽能電站甘肅省敦煌市10MW太陽能項目招標落下帷幕,由江蘇百世德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中廣核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廣核”)以及比利時太陽能開發商Enfinity聯合中標,中標的上網電價為1.09元/千瓦時。

  不過,在First Solar看來,這個價格是不可接受的。上述知情人士稱,鄂爾多斯項目要求1.8-2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但國家發改委認為,只能按此前敦煌太陽能項目招標電價1.09元/千瓦時給予批准。

  事實上,在敦煌項目招標價公佈後,國內不少光伏企業人士均認為“招標價格太低”,中國太陽能電池按産量計最大的生産商無錫尚德電力CEO施正榮就認為,中國太陽能電站項目沒法做,“起碼民營企業做不了”。

  當上述知情人士稱,發改委認為,如果敦煌項目1.09元/千瓦時可以做,那鄂爾多斯項目也應該可以做,而First Solar要求的與敦煌項目近一倍差距的上網電價,令鄂爾多斯項目陷入困境。

  並且,可能讓First Solar更為驚異的是,2010年9月,發改委公佈的第二輪總共280MW的多個光伏電站特許權項目招標結果顯示,內蒙古國電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分別以0.8847元/千瓦時和0.8444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中標了內蒙古阿拉善和巴彥淖爾項目。

  這位知情人士稱,在第二輪招標之後,發改委認為,鄂爾多斯的項目也只能給予接近阿拉善和巴彥淖爾項目的上網電價,而且,“未來的招標上網電價可能更低”。

  與國企的合作

  “First Solar看懂了一些地方,但它沒想到中國市場如此複雜。”上述知情人士認為,而2011年First Solar與中廣核的合作,或許意味著它開始真正摸懂中國市場的門道。

  當這家美國光伏巨頭試圖將整個産業鏈引入中國市場,並在中國直接運營太陽能電站時,它遭遇了來自中國企業特別是中國國有企業的有力競爭。最終,它轉向了與中國國企合作。

  2011年1月5日,就鄂爾多斯項目第一階段的30MW項目,First Solar與中廣核旗下中廣核太陽能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諒解備忘錄,中廣核成為鄂爾多斯項目第一階段30MW項目的建設者、擁有者和運營方。而First Solar則退居二線,成為中廣核的供應商,主要提供太陽能電池組件。

  First Solar總裁宋博思 (Bruce Sohn)改口稱,其在歐洲和北美的類似項目,也都是由其它的公司進行建設和運營,而與中廣核的合作,實際上是其在世界其他地方典型做法的延伸。

  “與國有企業合作,將是國外新能源企業進入中國的主要方式。”林伯強稱,此前出於保護自有技術等考慮,國外新能源企業希望在中國獨立開展業務,但“這種模式風險很大,往往非常容易失敗,在現實運作中也是越來越少了。選擇有實力的國有企業進行合作、合資,將是主要潮流”。

  “上網電價太低,國有企業擁有特殊的資源可以做(電站),但民營企業不行。”此前,施正榮公開稱,低價競標光伏項目的國有企業,表面是虧的,但深層次可能是獲利的,而“民營企業沒有這樣的獲利能力”。

  而對於中國的國有能源企業來説,進軍新能源,賬面收益並不是唯一的考慮因素。事實上,對它們來説,擁有一定比例的新能源資産,是一個剛性需求。

  根據2007年發佈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10年和2020年,對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超過500萬千瓦的投資者,所擁有的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權益裝機總容量應分別達到其權益發電裝機總容量的3%和8%以上。

  由於達不到目標將會受到處罰,所以,國有電力企業作為國內主要電力投資者紛紛投資非水電可再生能源,而這一定程度上,造成國有電力企業低價圍獵新能源項目。

  “目前,無論是國內的風能電站還是太陽能電站,中標的主要還是國有企業。”林伯強稱,在現行中國電力市場定價體系裏,民企和外企,尚無法從新能源電站的定價中獲得足夠的收益。

  而在洞悉了中國新能源市場的這一玄機之後,First Solar 或許將找到一條新的道路。“國外新能源企業通過與國有企業進行合作合資,在國企中標後,利用中標企業的合作關係向中標項目出售設備,從而賺取穩定的收益。”

  雖然,這與First Solar最初的期待尚有差距,不過,這家美國新能源企業仍有望實現其最為重要的目標:從中國的新能源扶持政策中分一杯羹,在保證穩定收益的前提下,擴大市場份額,並逐步推廣其技術標準。

  電力體制困擾

  “中美應共同促進,各自啟動光伏市場。”趙玉文稱,中國光伏市場已成為制約中國光伏産業發展的最大阻礙。據能源局的數據,雖然我國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光伏組件生産國,但其80%以上的市場均在國外。

  中國為推動光伏市場的發展,正在進行兩方面的努力,一直是補貼上網電價,比如光伏並網發電特許權項目招標,另一是一次性補貼光伏系統建設,比如,金太陽及建築一體化工程。

  在上海市太陽能學會理事長崔容強看來,國內光伏並網發電特許權招標,並不是解決國內光伏市場的辦法,關鍵還是要樹立“標桿並網電價”,國內可以參照國外光伏並網的成熟標準,“更複雜的風電都能出臺標桿電價,光伏應該更容易”。

  不過,即使在設立標桿電價的風能領域,雖然據國家能源局統計風電裝機量當年新增1600萬千瓦,風電裝機總容量達4182.7萬千瓦,躍居全球第一,但棄風現象卻時有發生,最著名的莫過於,“風電三峽”之一的內蒙古,據《人民日報》報道,在夜晚用電低谷期,因電力無法消化,約80%的風機不得不棄風停轉。

  而相對於傳統電力,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受環境因素影響較大,比如,太陽能必須在白天有陽光時才能發電,風能則需要風力才能發電,並且發電強度受光照、風力強度影響。

  前述了解鄂爾多斯項目的人士還稱,電網調配能力的限制,也阻礙了中國新能源的發展。在他看來,國外新能源發展較好的國家,如德國,無論是誰都可以安裝新能源發電設備,並就近上網。

  但在中國,新能源並網一直是一個難題,上海電力學院太陽能研究所所長趙春江遭遇的“雙向收費”問題,便是一個典型的案例。趙春江在自家屋頂上安裝3kW的光伏發電裝置,但當其將富餘電力向其家庭所連接的電網輸電時,其所裝電表卻顯示正在用電,即無論是用電還是輸電,電表均看做用電。

  前述知情人士稱,目前,新能源發電採取“集中發電、遠距離輸電”的傳統電力模式,這反而增加了其不穩定性——“電力強弱差被放大”,“新能源應是分佈式能源,通過強大的電網減少甚至消除新能源的不穩定性,從而實現大規模部署,並最終快速降低産品製造與應用成本,實現平價上網”,但是,“現在的電力體系中,電網的單位資産輸電量並不是核心指標,因此,電網也就沒有動力去推動分佈式能源的發展”。

  並且,根據《可再生能源法》,“建設可再生能源並網發電項目,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規定取得行政許可或者報送備案”。而上網電價均由國家確定,在此情況下,或許正如林伯強所言,“在現有電力市場體系下,美國新能源企業與國有電力企業合作將是最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