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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2日 09: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
對於媒體報道北京聯通某用戶出現“4天上網5天半”一事,北京聯通昨天回應,對該用戶上網情況進行了認真核查,用戶實際是7天合計上網139小時。
北京聯通對此事進行了具體説明,該用戶使用的是北京聯通公眾小區預付費寬帶(LAN)産品,于2010年1月11日辦理了包年組合套餐産品,2011年1月11日由包年組合套餐産品改為限時40小時産品,按照規定,更改從2月1日生效。該用戶本次是通過路由器設備上網,上網時間從2011年1月28日21時42分26秒開始,2011年2月3日16時35分46秒結束,總時長500476秒(即139.02小時)。
根據200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通信行業標準》的相關規定,從用戶上網起始到結束為一個完整的通信消費行為。
據於此,該用戶本次上網總計費時長500476秒(即139.02小時),其中1月份上網時長為267600秒(即74.34小時),2月份實際上網時長為232876秒(即64.69小時),1、2月份前後7天合計上網139小時。
事件回放
用聯通上網的北京消費者石先生從今年2月開始,把用了一年的不限時包月寬帶換成了每月40小時的套餐,新業務從2月1日起正式生效。而2月4日淩晨3時左右,石先生家因欠費被切斷了網絡,欠費金額為296元。根據記錄顯示,他上網時長為500476秒,約等於139小時,相當於5天半的時間,可實際上費用卻是在4天時間裏産生的。石先生算來算去,都弄不明白這296元是怎麼來的。因為即使每天24小時、連續4天持續上網,也不過花掉288元。
對此,中國聯通投訴部的客服解釋,客戶在2月份生效新業務時,需要在1月最後一天上網結束時,斷開網絡。如果沒有這麼做,網絡保持連接直到2月份,那麼這將作為一整段時間進行計算,並且按照2月份的業務內容,計入2月份的資費。石先生家裏安裝了路由器,1月31日24時,他沒有重啟路由器,所以前幾天的上網時間全部計算到了2月份的頭上。
網民聲音:
計費“穿越”無厘頭
“4天怎麼可能收了5天半的網費?有什麼理由也説不通呀?”“為什麼這麼明顯的不合理收費,卻能夠一直收到今天?”聯通網費上演“時空穿越”之後,不少網民提出了這樣的疑問。相關電信專家表示,相對落後的LAN産品的確存在結算時間點的技術問題,但簡單地用技術問題的理由令消費者多付網費,“明顯難以服眾”。電信企業應該真正做到為消費者服務,“不應該只是將錯就錯”。
業內人士透露,如果消費者所採用的上網方式包含“跨時段收費”計費方式,都會遇到和石先生類似的問題。消費者一旦將不限時包月改換成限時模式,都必須在月末的最後一天斷網,否則將損失“慘重”。
“比如説消費者從1月1日一直上網到2月1日,那麼2月份所要付的網費就要包含1月份的所有上網費用,而1月份的包月費用,完全就白交了。”該業內人士説。
該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消費者在1月31日早上8時斷網,接下來再從9時開始上網,並一直持續到2月1日早上8時,那麼消費者所需要負擔的網費,並不只是2月1日0時至8時的,而是1月31日9時至2月1日8時的。也就是説,只有在1月31日24時左右斷網,才能將損失降到最低。 (記者孟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