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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家樂福涉嫌價格欺詐得到證實 細節近期通報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06日 13:2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新快報 官方微博 var tblog_skin=6;//設置模板 var tblog_channel=31;//設置suda統計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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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樂福又一廣州分店陷入價格欺詐疑雲!昨日,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吳林波在春節期間市場價格檢查過程中向媒體通報,家樂福新市店存在價格欺詐嫌疑,經過近段時間的調查,基本得到證實,具體細節還在進一步核實中,並將會和省物價局一起對該事件進行處理。

  ●物價局

  價格欺詐細節近期通報

  昨日的檢查過程中,吳林波向新快報記者透露,之前物價局接到投訴,家樂福新市店存在價格欺詐嫌疑,經過近段時間的調查,基本得到證實,具體細節還在進一步核實中,並將會和省物價局一起對該事件進行處理。市物價局將會加大對超市賣場的檢查力度,一旦發現違法欺詐行為會嚴厲打擊。

  對於家樂福新市店價格欺詐的相關細節,市物價局表示會在查證完全後進行通報,根據具體行為進行處罰,本報也會繼續跟蹤關注這一事件。對此前家樂福員村店被查出存在價格欺詐的行為,物價局也表示,相關處罰將在近期向公眾通報。

  ●家樂福

  “會配合執法自查改正”

  在得知這一情況後,記者嘗試聯絡家樂福廣州區公關部某負責人,在多次致電均無人接聽之後,記者短信聯絡了該負責人,表示希望能夠了解相關細節,在半小時後收到了其短信回復:“我們會配合執法,進行自查改正”。在收到短信後,記者立即回電,對方仍然無人接聽。隨後,記者又聯絡上了另一負責人,同樣得到了上面的回復,對於其他的問題,家樂福方面沒有給出更多的回應。

  隨後,記者致電家樂福新市店,當記者剛表明身份,對方就挂斷了電話;第二次打過去時,對方稱幫記者找值班經理便又挂斷了電話;記者第三次致電,對方先稱沒有值班經理,在記者的堅持之下,又説去找,並要記者半小時後再電話聯絡。可是按照對方要求記者再打電話過去的時候,對方已是無人接聽。

  部門説法

  市工商局:超市遇價格欺詐可要求當場退款

  新快報訊記者邢冉冉報道春節期間,不少消費者向“12315”熱線反映部分超市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標簽價格與實際收費價格不一致,存在價格欺詐行為,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對此,廣州市工商局昨日發佈消費提示:消費者遇到超市實際收費與標價不一致的情況,可要求超市按照標價收費,退回多收費用。若超市拒絕處理的,消費者可撥打“12315”向市消委會投訴。

  市工商局同時強調,若遇到超市價格欺詐,消費者除拿回自己多支付的款項外,還應當撥打廣州市價格舉報中心熱線“12358”,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由價格主管部門對超市的這一價格欺詐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春節期間是購物集中時段,到超市、商場購物要仔細觀察價簽標價和促銷宣傳,結賬後留好小票,留心比較廣告促銷價格、價簽標示價格和結賬價格,發現虛構原價、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提供線索。

  相關鏈結

  發改委通報價格欺詐“四宗罪”

  國家發改委1月26日宣佈,家樂福、沃爾瑪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連鎖店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

  罪狀一:虛構原價

  在打折商品的標示牌上將原價抬高,如原價119元的服裝,促銷牌上標注原價為169元。

  罪狀二:低價招徠高價結算價簽標示價格與實際結算價格不符,價簽標示價格為低價,結算時變為高價。

  罪狀三:不履行價格承諾宣傳海報上標注低價,可是實際結算為高價。

  罪狀四:誤導性的價格標示

  價格標示存在誤導性,如售價為138元的食品,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注“13”,用小號字體標注“8.0”,誘導消費者誤認為是售價13.8元。

  深入調查

  促銷員曝課長“隨意提價”家樂福回應稱“絕無此事”

  新快報訊300元進貨,抬高至700多元來賣,幾個小時內價格就可能變動上百元?近日,在家樂福供職一年多的促銷員梁女士向本報記者報料稱,位於海珠區前進路附近的家樂福萬國店一些價格標簽經常未能及時更換。更稱某些課長私自更改價格標簽謀取利益。家樂福對此回應稱,絕不存在一個人隨意更改價格的情況,標簽沒更換可能是員工漏換所致。

  課長隨意提價謀取私利?

  該促銷員梁女士稱,她原來是位於海珠區的家樂福萬國店的一名促銷員,供職時間長達一年多,其中有銷售過食品、牙膏、床上用品等多種産品。

  據她反映稱,在她供職一年多的家樂福萬國店,存在著各種潛規則。比如,一些貨品以高於幾倍進貨價的價格出售,如一床上用品,300元進貨,抬高至 700多元來賣,9元進貨的牙膏,賣到19.9元;其次,有一些課長還隨意提高産品的價格來謀取私利;而被查出標簽價與實際售價有差別的價格欺詐行為,也時常存在。梁女士還稱,即使是同一種品牌的同一個産品,不同分店的價格都不一樣。

  “同城小部分商品有差價”

  對於促銷員關於“課長任意調價謀取私利”的反映,家樂福廣州區公共事務部經理劉躍華表示“絕無此事”。她表示,家樂福的商品價格都是從談判初期與供應商協商後統一制定的,是經過家樂福各級管理層共同制定的,不可能一個人説了算。對於價格標簽沒有及時更換的問題,劉躍華表示,商品價格在電腦系統中變更以後,就會打印出新的價格標簽出來,可能是一些員工未能及時更換標簽,並非有意欺詐消費者。

  而對於為何會出現同一種商品在不同的分店所售價格不一致的情況,劉躍華解釋稱,每一家分店的商品價格制定都要受到租金、庫房存貨、商品流轉等因素的制約。“大部分的商品都是同城同價,可能會有小部分的商品存在價格差異。”

  ■新聞回放

  家樂福員村店低標價高結賬

  1月27日,廣東省物價局聯合廣州市物價局對廣州地區所有家樂福超市進行檢查,檢查組在家樂福天河員村店時發現,其銷售的“克林萊橡膠手套MI” 時,標價牌上價格為13.10元/雙,但實際結算價格為13.50元/雙。標價簽打印日期為2011年1月3日,期間,該店以13.50元/雙的價格共賣出2雙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