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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戈:“罷工”有那麼可怕、可憎嗎?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14: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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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報 劉戈/文 廣州本田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工人“罷工”以一種出乎預料的平靜方式結束。儘管這是一次最低烈度的“罷工”事件,但因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中外媒體的廣泛關注,使這次罷工有了一種里程碑式的意義。普遍的看法是,這是中國農民工低薪酬、低權益時代的結束標誌。

  罷工由兩名已經準備辭職的年輕技校工人發起。在準備離開之前,他們打算為工友們做些事。他們拉下了流水線的開關,向工友們宣佈,罷工了!開始的時候,罷工並沒有得到太多工人的響應,但資方按照他們對待工人的一貫思路和行為方式很快做出了回應,迅速開除了兩位&&罷工的年輕人。但他們顯然沒有意識到新一代工人和他們父輩的區別——幾乎全體一線員工參與了罷工。但罷工並沒有向一些人希望,另一些人擔心的方向發展,南海本田罷工工人推舉了工人代表,和資方在廠內進行談判,廣汽集團總經理曾慶洪作為調停人,人民大學教授常凱擔任工人顧問。談判開始時,工人開始復工。最後雙方達成妥協。這是一次全新的嘗試,勞資雙方都遵守通行的罷工國際規則,唯一不同的是——沒有工會的參與。這個名字會被記住,李曉娟,19歲,本田南海工廠工人。作為工人推舉的談判代表,她在網上留下了真名和手機號,並聯絡到人民大學教授常凱作為談判顧問。

  目前“罷工”二字見諸媒體,依然需要被加上引號。這顯示出這種以集體停止工作作為談判籌碼的方式,依然處於一個尷尬的境地。雖然中國在1982年的憲法中刪去了公民有 “罷工”自由的字樣,但也沒有制定任何認定“罷工”違法的條文,中國的任何法律中都沒有“罷工”違法或者禁止“罷工”的條文。之前也沒有聽説已經發生的各種“停工”、“怠工”事件中的任何人以組織“罷工”的罪名被起訴或被判有罪。因此雖然我們都不希望罷工發生,但“罷工”並不違法。事實上的“罷工”行為是一直存在的,但這些行為大多發生在國企改制過程中。由於有著深厚的歷史背景,各種不同類型的“罷工”行為不是單純的勞資矛盾,所以這些罷工都不夠典型。

  但反觀本田罷工起因是薪酬問題,罷工的訴求是單純的經濟訴求而不是政治訴求。比起近年來各種群體性事件,罷工的社會烈度要低得多。員工通過“罷工”而不是辭職走人的方式爭取提高薪酬,一方面是因為新一代工人的文化素質和維權意識普遍提高。更重要的原因是由於普遍性的勞動力缺乏,加大了工人在薪資上的談判籌碼。企業不得不權衡和罷工工人談判還是招收新的工人哪種方式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罷工是市場經濟下的必然産物,沒有罷工就不是完整的市場經濟。但在和一些企業老闆以及一些經濟學家的交談中,我卻發現大部分老闆和不少專家都明確地表示出對罷工的恐懼,其反對罷工合法化態度之堅決超出了我的想象。在他們看來,罷工是集體違約,集體敲竹杠,是企業發展和經濟發展的毒瘤。在一群崇尚自由競爭,言必稱市場經濟的這群人中間,卻只希望拿來市場經濟對自己有利的一面,而寧願希望政府禁止同樣天然屬於市場經濟一部分的罷工權。

  在過去的20多年裏,中國工人從中國經濟中獲得的好處太少,他們背井離鄉,承擔繁重的工作,接受微薄的收入,甚至沒有基本的人權保障。現在他們終於找到罷工——這個唯一可以找到的武器做一點抗爭。此時此刻,貌似經濟學家們的人們卻要引用各种先哲的理論證明這樣做是錯誤的!這種觀點不僅讓人寒心,也讓人不齒。在這些學者眼裏,勞動力和普通商品沒有什麼區別。他們看不到,工人出賣的那部分勞動力,當然可以當做商品。但除了勞動力那部分他還是一個完整的人,是一個公民,他當然有為自己的權益和尊嚴鬥爭的權利,當然包括罷工。

  沒有歐美包括罷工在內的工人運動,會有現在西方社會的福利和社會和諧?甚至技術進步、管理提升都有工人運動的影響。沒有鬥爭就沒有社會的發展。在資本主義初期,産生的是“向下的競爭”,即壓低勞動力成本、減少福利和安全保障。只有勞動者利益被法律保障、勞動者擁有了罷工和集體談判的權利,才能真正産生“向上的競爭”,既科技、管理、創意的競爭。從比誰壞,到比誰好。

  在工業化國家,經歷長時期的罷工與反罷工的較量後已經形成了共識:罷工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投資者利益,延緩了經濟發展的速度,但罷工客觀對緩解勞資矛盾、提高企業管理水品、提高企業效率起到了推進作用。而政府也認識到,罷工作為一種談判機制,可以有效地化解勞資矛盾,起到“安全閥”的作用,是員工不滿情緒的一個釋放渠道。同時,使政府可以敏銳地發現經濟運行和社會政策方面蘊藏的矛盾,及早解決,從而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西方國家政府早已摒棄了以前大多站在僱主方面的立場選擇,而站在中立和仲裁者的位置上,成為罷工的調解人而不是利益相關方。

  而目前,在企業中,工會成為企業管理層的組成部分,在企業之外,工會更接近於政府組織。一旦發生勞資糾紛、或者導致罷工這樣對立的局面,就必然把政府牽涉進來,把本來局限在經濟範疇內的糾葛上升到政治層面。

  工會作用的缺位,將不得不使員工的利益訴求轉入地下。必將以極端激烈的方式爆發,通鋼事件、富士康的十二連跳都是非常明顯的案例。

  罷工的意義在於,員工真正持有談判的籌碼,沒有籌碼的談判就不是真正的談判。允許罷工的存在、正確認識和理解罷工的意義和作用恰恰是為了減少罷工的産生。當企業認識到員工持有這個籌碼的時候,就會自覺在人性化管理和提高技術水平上下工夫,而不滿足於簡單粗暴的管理模式,從總體上來説有利於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向高技術、高附加值産業的轉型。罷工權的確立也可以減少怠工現象的發生。

  儘管我們無法判斷罷工權明確合法化的時間表,但罷工行為事實上被容忍已經成為現實,而且其被模倣的速度和範圍將迅速加大,政府也必將採取超脫的姿態來面對罷工。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把面對罷工而不僅僅是部分員工的辭職作為其內部危機的應急機制提到日程上來,以承認罷工的正當性為起點,以儘量避免罷工事件的發生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