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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昆明給家樂福開最高罰單 單店罰款50萬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30日 07: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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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家樂福“價簽門”事件終於迎來實質性懲罰。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已按處罰上限向上海地區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三家家樂福超市門店各開出了50萬元的罰單。隨後,雲南省物價局也分別對昆明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白雲店和世紀城店作出了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截至昨晚,廣州家樂福門店暫未接到罰款通知。而除了家樂福,另一大型超市沃爾瑪此前也被發改委以涉嫌價格欺詐點名。

  據新華社  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29日向記者介紹,當日上午已按處罰上限,向上海地區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三家家樂福超市門店各開出了50萬元的罰單。

  家樂福仍有申辯機會

  這三家門店分別是家樂福超市聯洋店、南翔店和張江店。經檢查,這三家門店在銷售商品時存在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價格欺詐行為。相關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9日已送達各門店。

  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上海市價格部門對同類違法行為開出的歷年最高罰單。不過,最終的處罰金額的確定還需經過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給予被罰企業一個陳述申辯的機會。

  此外,雲南省物價局也分別對存在價格欺詐行為昆明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白雲店和世紀城店作出了罰款5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而截至昨晚,廣州家樂福門店暫未接到罰款通知。

  中國區公關總監再次道歉

  家樂福中國區公關總監陳波29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再次向消費者致以“由衷歉意”,並表示差價五倍賠償的政策將作為家樂福在全國範圍內的承諾“一直執行下去”。

  此前,家樂福曾對“價簽門”事件發表過道歉聲明,包括執行“五倍退差”,成立內部特別調查小組和與物價部門溝通。然而,這個聲明卻在央視《新聞1+1》上,被著名評論員白岩松與主持人董倩稱為“態度傲慢”。

  白岩松評論稱:“為了保障消費者利益,家樂福將嚴格執行‘五倍退差’政策。‘五倍退差’,看似五倍,大家都關注五倍了。請注意,它退的是五倍的差額。也就是説,標的是十塊,賣給你二十塊了,我補的是這十塊差額的五倍,一下子就小多了。”

  最後,白岩松質疑道:“請問這個‘歉意’是發自內心的嗎?真的落實了這個聲明就能取得實效嗎?今天我在這兒也要提醒發改委注意,您是不是也要仔細地看一下它的聲明。”白岩松説完後,主持人董倩接著表示:“家樂福是道歉了,但是從家樂福的道歉裏面我們似乎沒有看到誠意,但是卻看到了一種傲慢。”

  價格欺詐

  受罰門店名單

  上海

  聯洋店

  南翔店

  張江店

  昆明

  白雲店

  世紀城店

  家樂福離職人員

  標價售價不統一是行業通病

  據《新民晚報》報道,家樂福一位離職管理人員王先生在採訪時表示,價格欺詐行為其實是零售行業通病,是該行業長期管理不善的結果。

  王先生表示,這種標價與售價不統一的現象並非是在年終忙碌時才有。“可以説是行業通病,不是一兩年了,根本原因在於管理上存在漏洞。”

  此次被處以罰款的店面之一上海市家樂福聯洋店中,銷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價簽標示原價每袋14.80元、現價每袋6.90元,經查實原價為每袋7.40元。

  王先生對這種吸引顧客的伎倆十分熟知,“這種故意抬高原價的方法才是真正的欺詐。零售行業門檻低,從業人員素質也參差不齊,而且行業競爭激烈,非常考驗管理者的能力,很多超市為了吸引顧客,便抬高原價,造成一種優惠的假象。”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趙皎黎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也説:“這些年來,我們接到過很多類似的消費者投訴,不單單是家樂福、沃爾瑪,幾乎涉及各家超市、大賣場。”

  法律專家

  現行法律規定起不到懲罰作用

  家樂福價格欺詐事件發生後,不少網民質疑:“國外規範的公司,為什麼到中國就變質了?”他們的答案是:罰得太輕。違法成本低,導致商家無視法律。而在新浪網針對家樂福價格欺詐事件而開設的“你認為商家為何敢於這麼做?”的網絡民意調查中,截至29日零點,近萬名網民投票,53.3%的網民認為是“市場監管力量不足”,21.7%的網民認為是“維權難”。

  “在法國,不大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處罰非常嚴厲。”巴黎上訴法院律師孫寒光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説,法國現在開放價格,自由定價(天然氣等特殊商品除外),但出售的每件商品必須標明價格,否則就被會被視作欺詐。

  “我有一位客戶,他是一位小老闆,經營一家小超市,因為一瓶依雲礦泉水沒有標價,被執法人員發現了,進而查出兩百多瓶都沒標價,結果遭到嚴罰。一瓶伊雲礦泉水售價一歐元,結果一罰二百,被罰兩萬多歐元。損失慘重。”孫寒光説。

  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家、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冬曾在美國學習生活,他對記者説,我國法律對侵權責任的規定基本是“填補”性質的,而不是懲罰性質。即使家樂福自己承諾要賠償5倍的損失,其實也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懲戒的作用。同時,我國的無理由退貨原則還不夠普及,推行起來也存在難度。

  吳冬説,我國法律已經規定有“公益訴訟”或“集團訴訟”的原則,但是在實踐中的運用還不夠,這也給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機。美國很多針對大公司的集團訴訟最終都是以和解結案的,實際上就是大公司主動向消費者“討饒”。例如,2002年,美國消費者由於東芝筆記本的質量問題提出集團訴訟,東芝公司最後賠償10億美元。因為它擔心,如果不和解賠償可能就是上百億元。而對中國消費者,法律規定的賠償數額就那麼多,因此,這些公司頗有“有恃無恐”的意味。

  網友議罰金:“脫了靴搔癢都不會有感覺”

  家樂福一直在牛逼,從未被懲罰。價格欺詐門,50萬的罰款,脫了靴搔癢都不會有感覺,看看家樂福語氣傲慢毫無誠意的聲明,一個字概括:犯罪成本太低啦!

  ——網友“辛水依依”

  50萬的罰款對他們來説和5分錢沒有區別。真的要罰,建議以當年營業額的30%作為起點,也不需要退錢給具體的老百姓了,因為真的不會有人保留小票至今,把罰款全部用於希望工程不是更好!

  ——網友“勝利之瞳”

  對家樂福和沃爾瑪的罰款和處罰太少,和他們造成的社會損失完全不對等,所謂五倍差價賠償也不具備操作性,還是應該加大罰款力度,罰得再也不敢搞出新花樣,最好再來個消費者獎勵制度,凡是舉報的消費者用罰款重獎。

  ——網友“圓臉騎士”

  關於家樂福被罰一事,倒楣的還是中國的供應商,這罰款都從供應商這裡扣!

  ——網友“羽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