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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家樂福等超市涉嫌價格欺詐現象追蹤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8日 07: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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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月27日電 (記者 江國成、雷敏、俞麗虹)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家樂福等超市涉嫌價格欺詐將被嚴厲處罰的消息26日發佈後,在全國消費者和商業界引起強烈反應。

  這些國內外知名的超市“惡意坑害消費者”行為如何曝光?消費者如何維護合法權益?政府部門如何進一步保護消費者利益?記者為此走訪了有關部門、業內人士和消費者。

  千份舉報引發物價部門查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監督檢查司副司長陳志江告訴新華社記者,發展改革委從上千份消費者舉報獲悉有關家樂福超市涉嫌價格欺詐的信息。隨後立即部署各地價格主管部門,結合正在開展的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對部分省會城市超市價格行為進行了重點檢查。

  他説,經查實,家樂福在一些城市的超市的確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不履行價格承諾、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

  發展改革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涉嫌價格欺詐的超市依法予以嚴肅處理,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陳志江説,物價部門在天津、上海、武漢、瀋陽、重慶,長沙、哈爾濱和長春等省會城市組織檢查。物價部門檢查人員進了商場以後,隨機抽取商品,把超市標識價格和實際付款價格對照。一般抽到三四十個品種,總有那麼三四個有問題,只是問題的程度不同,類別不一樣。

  他説,價格主管部門已要求家樂福所有連鎖店自查自糾,“如果沒有進行糾正的話,我們就要採取強制措施,還得處罰它”。

  令人震驚的價格欺詐

  據發展改革委26日披露,上海市家樂福聯洋店銷售每袋338克的“正林特供香瓜子”,價簽標示原價每袋14.8元、現價每袋6.9元,經查實原價為每袋7.4元。

  27日下午,記者在位於上海中山公園附近的一家家樂福超市看到,店內顧客購物情況如常。但記者注意到,這次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曝光的涉嫌價格欺詐的商品之一——“正林特供香瓜子”,其商品價簽已經被摘下。工作人員沒有解釋原因,只是表示,如果要查詢價格可以到收銀臺去問。

  上海消費者何瑩表示,自己在其他一些超市購物時,也遇到類似的現象。例如,她家附近超市投遞到居民信箱的促銷海報上標明的一種“達能休閒餅乾”促銷價為22元。這位消費者在超市收銀臺結賬時卻發現,實際收取的價格為27元。當時店家的解釋是,電腦裏的商品價格信息還沒來得及更改。“既然價格還沒有改過來,為什麼就登出優惠促銷信息,這不是忽悠人嗎?”何瑩説。

  在發展改革委披露的數十起典型案例中,“虛構原價”的案件牽涉到家樂福在長春、上海、瀋陽、南寧等地許多超市。例如,在長春家樂福新民店至少有三種衣服原價被虛構,其中“三槍暖棉加厚型圓領長袖男內衣衫褲”,價簽標示原價每套99元,促銷價每套79.2元,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套89.9元。

  另外,哈爾濱市家樂福大直街店銷售“心相印熏衣草三層加厚手帕紙”,價簽標示原價每包5.9元、現價每包3.45元,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包3.8元。瀋陽市沃爾瑪中街店銷售5公斤裝的“香雪高級餃子粉”,價簽標示原價每袋30.9元、現價每袋21.5元,經查實原價應為每袋23.9元。

  而在“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方面,上海市家樂福南翔店銷售弓箭球形茶壺,價簽標示每個36.8元,實際結算價每個49元;銷售時尚衣架,價簽標示每排9.9元,實際結算價每排20.5元;銷售丁香玻璃茶壺,價簽標示每個16.8元,實際結算價每個31.4元。

  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銷售梗冠綠色盤錦大米,標價為每袋64.6元,實際結算價為每袋69.7元;好彩頭散裝豆干,標價為每公斤27.8元,實際結算價為每公斤33.6元。武漢市漢福超市洪山廣場店銷售意邦多功能清潔巾,價簽標價每件16.9元,實際結算價格為每件18.8元。

  而在“不履行價格承諾”方面,部分家樂福店的行為也是令人吃驚。例如,昆明市家樂福白雲店銷售老樹普洱茶,其宣傳海報標價為每盒60元,實際結算價為每盒120元。哈爾濱市家樂福會展店銷售內衣,廣告宣傳“全場三折起”,經查實際銷售中沒有一個品種以三折價格進行銷售。

  大超市何以違法失信

  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司長向欣説,當前我國商務信用環境尚存在諸多問題,類似家樂福價格欺詐、不規範促銷、不正當競爭等違法失信行為時有發生,商業誠信環境仍需大力改善。

  中商商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海飛告訴記者,“為什麼沒聽説家樂福在法國有價格欺詐的行為?因為法國違法成本很高,監管更加嚴格”。事實上,中國許多零售企業都存在這種“心照不宣的行業陋規”。産生這種現象的重要背景是整個商業行業信用的缺失。

  上海市商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齊曉齋表示,包括家樂福、沃爾瑪在內的一些“洋超市”在其本國市場通常不敢有價格欺詐等行為。為什麼到了中國就變壞了?一方面,這些商家經營的商品種類繁多,標價差異問題容易被消費者忽視;另一方面,則在於相關的制度規範和實際監管的力度不夠,讓商家産生“能混就混,能蒙就蒙”的心理。

  齊曉齋建議,政府部門應加大監督和查處的力度。消費者也要勇於舉報,主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企業形成另一種監督壓力。消費者們更希望一查到底,將零售領域存在的類似問題徹底曝光。

  劉海飛認為應在法制上加強對失信行為監管,加大違法成本。“關鍵是監管部門要常抓不懈,把監管關口前移。”

  向欣表示,“十二五”期間,商務部將開展一系列活動,進一步加強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包括建立誠信評估制度以及嚴重違規退出禁入制度;推動國內骨幹商貿企業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

  消費者如何不當冤大頭

  劉海飛説,家樂福等超市價格欺詐案件被曝光是一件好事。對這些企業來説是一個警示,對消費者來説是一個提醒。尤其像低價招徠高價結算這種行為,估計好多消費者都是頭一次聽説,而且還是出自家樂福、沃爾瑪這樣的大超市。

  發展改革委還鄭重提醒廣大消費者,春節期間是購物集中時段,到超市、商場購物要仔細觀察價簽標價和促銷宣傳,結賬後留好小票,留心比較廣告促銷價格、價簽標示價格和結賬價格。

  陳志江還建議消費者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發現虛構原價、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