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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07: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丁婷婷
“騙購成功一轉手就是成倍的銀子,不成功也只是罰個5000塊意思一下。”深圳“的哥”蔡師傅近日和《第一財經日報》聊起保障房監管時有很多話要説。
蔡師傅的心聲在近期舉行的深圳“兩會”上也成為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言焦點。
為了避免住房價格“雙軌制”滋生投機,他們建議“以租代售”,取消保障房銷售。
深圳“兩會”結束後不久,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挂出了《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11-2015)(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已分配保障性住房原則上禁止上市交易”,“對根據相關政策符合上市交易的保障性住房,僅能由政府以扣除增值收益的價格回購,並重新分配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
“政府的回購將保障房從買入到賣出都打上政策符號,不允許保障房真正進入到完全交易市場上來,從而使得購房者沒辦法獲取政策價買進、市場價賣出這樣一個合法不合理的差價。”深圳綜合開發院旅遊和地産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對記者表示。
而“扣除增值收益”的回購方式,則避免了因房地産市場升溫而導致的低價買入、高價賣給政府的炒房行為。宋丁認為,市政府極有可能採取按比例的回購價格。“比如你當時是以市場價格三分之一買進的保障房,在賣出時有可能也是政府按照市場價格的三分之一進行回購。”
“就深圳而言,保障房的價格大約為市場價格的三分之一。”宋丁表示,而由於保障房分配方案久拖不決期間房價又“飛”了一會,實際上有些保障房的價格已經遠遠低於市價的三分之一了。
如此大的價差再加之去年出臺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明確對於瞞報、作假等行為僅處以“五千元罰款,並自駁回其申請或者取消其輪候資格之日起三年內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請”的處罰,導致投機行為頗多。
“我們就是要實行‘雙軌制’,一個是保障性住房系統由政府來解決中低收入和人才住房的,一個是市場商品房系統。‘雙軌制’是應該的,但雙軌制應該實行互不干涉的格局,不要是交叉行駛。如果保障房放到市場上‘交軌’形成了巨大的差價就會出現問題。”宋丁説,“政府現在想做到把兩個體系切開。買賣的話一定要非常嚴格地用政府回購來解決它的問題,政策價出政策價進,無利可圖。對於將來保障性住房回歸到正常合理通道上來是很有作用的。”
在去年5月出臺樓市調控“深十三條”時,相關人士就向本報透露,深圳叫停了保障性住房的上市交易,係全國首創。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前發佈《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經適房上市交易,必須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並取得完全産權;已購買經適房的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必須辦理經適房退出手續或者通過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已購經適房的完全産權。
深圳在三年前出臺的《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的,買受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同類型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買受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也可以取得完全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