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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4日 07: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 社論
第三輪樓市調控或已開始。據《經濟觀察報()》報道,近日,住建部要求去年末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出臺限購令細則,鄭州、太原、武漢、昆明等城市已發佈細則,其他二三線城市亦都明確表態執行“限購令”。
目前,房地産泡沫化的風險仍然不能讓人放心。自從去年初針對一線城市十分嚴厲的調控政策實施以來,二三線城市就成為開發商和炒房人新開發的“價值洼地”。過去一年,不少二三線城市房價連續出現跳升,無論是經濟活躍的東部城市,還是某些西北小城,部分地方已開始出現房價泡沫的跡象。
如今,政府決定用“限購令”,強力干預二三線城市的房價,顯示新的一年房産調控將進一步趨嚴的態勢,和決策層防範房産泡沫蔓延的決心。
因為,一旦房地産泡沫在二三線城市蔓延開來,其對整體宏觀經濟的危害,將遠遠甚于一線城市。這些二三線城市所謂的樓市行情,不大可能出現持續長時間的單邊上漲週期,只能是一波一波的,一旦崩盤,曾經的海南就是他們最好的範本。
此外,二三線城市沒有強大的製造業做後盾,也沒有雄厚的地方財政維持,若泡沫膨脹到一定階段,炒房資金抽離,那留給地方的將很可能是“一地雞毛”。雖然一線城市房價泡沫也面臨著類似的問題,但畢竟經濟基礎相對穩固,“財大氣粗”,以及有很多的後備性市場需求。
今年房産調控將二三線城市也列入重點,應該説是及時的,而且是必要的。這也説明,房産調控更重要的目的應是防範房地産泡沫對宏觀經濟和實體經濟的傷害。
所以説,要讓空前嚴厲的限購令起到實際效果,還需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首先,限購令會不會在執行環節被寬鬆化執行。限購能夠有效壓制市場需求,令調控重點區域成交量下降,但這些需求是被強迫控制的。在投資渠道未有明顯拓寬、通脹預期強烈之下,只要限購令稍一放鬆,或者購房者找到了規避“限購令”的辦法,被壓抑的需求會呈現報復性反彈,進一步刺激房價的上漲。
其次,“限購令”的貫徹需要問責跟進。2010年有些調控政策沒有得到有效執行。其原因或在於,去年賣地收入暴增七成,成為很多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財政收入來源。地方政府與地産商存在著難以説清的利益關係,自然無法真正執行嚴厲的調控政策。去年的新“國十條”,以及“927新政”,雖然也都強調問責,但至今並未看到,有官員因為執行政策不力而被問責。
另外,對於地方政府而言,土地依然是最大的財源,很多地方仍是“賣地”大於民生。
房價調控在“限購令”之外,最終也需要通過其他宏觀經濟政策的配合才能完成。在製造業利潤微薄之際,房地産已成為熱錢追逐利潤的主要領域,合理引導這些資金的去向才是關鍵。在經濟結構調整的背景下,其實非常需要各級政府繼續鼓勵民營經濟的發展。中小企業一方面可以解決就業等問題,讓民眾富起來,令經濟結構更加平衡;另一方面,也使過剩的民間資金,從樓市的投機“致富”,轉向真正的創造財富。
從現實來看,限購令擴大到二三線城市後,面臨的挑戰不可謂不多。而如何克服土地財政等可能的阻力,還需要從經濟結構調整等根本問題著手。然而,不管如何,防止房地産泡沫繼續蔓延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