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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試點個人境外直接投資不到半月暫停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2日 07: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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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溫州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遇挫

  國家外匯管理局溫州市中心支局的相關人士表示,溫州資本經過地下渠道流到海外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此次試點就是想把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合法化,從地下變成陽光,也可以阻擊海外熱錢的流入。

  《瞭望東方週刊》記者黃柯傑|浙江溫州報道

  2011年1月7日,溫州市對外經濟貿易局在其官方網站高調公佈《溫州市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方案》,這標誌著溫州成為國內第一個允許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城市。

  溫州此舉立即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海內外媒體紛紛報道此事,外界認為,試點或將為溫州數千億民間資本找到一條新的合法的投資渠道,這也符合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大戰略。溫州多位本土經濟學家也在各個場合高調表示,此次試點意味著溫州企業轉型升級有一個新的空間。

  正當外界充滿期待時,近日,知情人士告訴本刊記者,溫州此次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已經暫緩。

  試點已經暫緩

  回顧這場試點,從1月7日起,其時間不到半月。知情人士告訴《瞭望東方週刊》,在國內外媒體報道溫州試點後,國家外匯管理局曾打電話到浙江和溫州的外匯管理局,表示此方案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並要求溫州方面不得宣傳,低調處理。

  該知情人士同時還透露,為保險起見,浙江方面冷處理此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工作已內部叫停。“到目前,也沒有個人來申請境外投資的項目。如果有來申請,相關單位也會勸個人暫緩辦理手續,一切要等上面的意思。”

  資金出國,先有項目,再進行換匯投資,如果外匯管理局關住閘門,此項試點無疑是遭遇冰封。

  溫州市外經貿局是這次試點方案的公佈方,亦是個人境外直接投資項目的審批機構,溫州市外經貿局外經處處長周小平向本刊記者承認,此次溫州為試點,確實未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

  但是,溫州此次試點也並非沒有法律依據。

  作為試點方案的制定者,周小平説,溫州此次試點的依據是2008年8月5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境內機構、境內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者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産品發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國家規定需要事先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的,應當在外匯登記前辦理批准或者備案手續。”

  “外匯管理條例只説是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備案,但是沒有規定是哪一級的主管部門,溫州此次試點,打的就是一個擦邊球。”周小平表示。

  該知情人士透露,溫州的試點意味著外匯管理權下放到地級市,引起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部門的異議,目前浙江省一級主管部門正與國家外匯管理局溝通,在未獲得上級支持前,試點暫緩。

  實際上,對於此次試點,溫州方面早就留下後路。周小平表示,此次方案是試點方案,如果不成功,就可以取消,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儘管如此,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周小平還是一再闡述試點的意義,他認為,試點將溫州“走出去”戰略又向前推進了一步,溫州資本的內外互動得以實現,對外投資主體更趨多元化,個人境外直接投資也更加便利和規範。

  周小平説:“至少通過試點,我們知道每年到底有多少資金通過個人流出境外,也可以知道這些資金流向哪些地區、哪些産業。”

  曾引起國外關注

  與如今官方低調的處理相比,此次試點方案剛出臺時,曾引起一片叫好聲。

  根據1月7日出臺的試點方案,參與境外直接投資的個人主體需同時具備四個條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並取得因私護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上;擁有溫州戶籍。

  試點還對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額度進行規定,規定年度總額不超過2億美元。投資者在試點期間的單次境外投資額不超過等值300萬美元。多個投資者共同實施一項境外直接投資的,投資總額不超過等值1000萬美元。

  除此之外,試點方案還對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投資方式進行了限定。

  按照試點方案,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可以是通過新設、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的行為。

  溫州市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對《望東方週刊》表示,這次試點方案的出臺引起各界關注,外電紛紛猜測,總量至少達8000億元的民間資本,是否會借機出國,掀起投資海外潮。

  周德文説:“在剛剛結束的中非經貿論壇上,十多個國家的大使,五十多個國家的參讚,都談到溫州的此項試點工作,並希望溫州資本能到這些國家去投資,目前我們已經接到幾十個諮詢電話。方案的出臺,肯定對個人進行境外投資有利,現在很多人都關心方案是否有持續性。”

  周德文認為,此次試點方案限制嚴格,按照方案,只允許投資實業,這對溫州人的對外投資十分不利,傳統上,溫州人對外投資以商貿業為主。

  據資料顯示,溫州軍團僅在紐約超市業的投資就已超過一億美元,在曼哈頓小商品批發市場,200多家溫州籍批發商每週至少從中國大陸進口兩百個貨櫃,以每個貨櫃500萬元計算,每年的交易量就高達520億元。

  而在南美洲的阿根廷,以溫州人為主的華人超市已擁有該國食品和飲料零售市場30%的市場份額。截至2009年,60多萬溫州人在93個國家和地區創業,設立境外企業500多家。

  針對目前尚未有人申請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狀況,溫州市外經貿局外經處處長周小平認為,主要是實業項目需要投資的機會,此外,一些個人還在觀望。

  在周德文看來,如果個人投資試點成行,那麼,溫州資本可能會流向溫州華僑聚集最多的歐洲,其次可能是非洲和拉丁美洲等新興市場國家。至於投資的産業,他認為,溫州中小企業會首選汽摩配産業、電子配件和新能源産業等溫州傳統強勢行業。

  溫州民間資本服務中心主任李堅平認為,這一方案最大的意義,是讓溫州個人在境外投資的合法化,“2009年,溫州投資山西煤礦失敗的教訓足以説明,政策風險遠遠大於投資風險。”

  李堅平説,如果試點成功,溫州民間資本服務中心將進行多方位的海外考察,為溫州民資打造海外投資産品,幫助溫州資本順利出海。

  溫州商人反應冷淡

  本刊記者調查到,商界對試點方案卻反應冷淡。

  長期研究溫州資本的浙商資本投資促進會會長蔡驊對《望東方週刊》表示,近十年來,溫州民間資本迅速膨脹,溫州資本在全國找投資機會,獲得巨大成功,但是以2009年山西煤改為標誌,溫州資本撤出能源領域後,流向海外的數量迅速增加。

  “資本天性是獲益,溫州資本更是國際性無疆界的。”蔡表示,溫州資本通過地下錢莊流到海外的渠道一直十分通暢。

  蔡驊認為,近年來,溫州資本對境外礦産資源青睞有加,許多人已經在非洲進行石油和礦産的開發投資,但試點方案規定,個人境外直接投資不準投資設立境外特殊目的的公司、涉及中國禁止出口的技術和貨物,以及能源、礦産類境外投資,不準與中國未建交國家的境外投資、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投資,以及涉及多國(地區)利益的境外投資。

  “政府這樣嚴格規定投資領域,是難以讓活躍的溫州資本接受的。”蔡驊告訴本刊記者。

  據周小平介紹,在試點出臺前,溫州資本要到境外投資,只能以註冊公司的方式進行投資。“如果要到境外投資,先在溫州註冊一個公司,這個公司是一個殼,通過這個公司把資本打到海外,時間長,程序複雜,而海外很多商機稍縱即逝,因此,很多溫州商人寧願走地下錢莊,把資本轉到海外。”

  本刊記者採訪的多位在海外有投資的溫州商人均表示,對此方案毫無興趣,也不會去申請,理由基本如周小平所説。

  一位陳姓商人長年往返于溫州與加拿大之間,並在海外有多處房産,他表示,資金最快捷的方式還是走地下錢莊。

  本刊記者獲悉,這些錢莊一般都開在海外或者香港,在內地依靠投資公司和擔保公司聯絡業務,這些公司早已網絡化。相比正常的銀行匯錢,地下錢莊手續簡單、快捷,資金週轉速度更快。

  陳先生表示,地下錢莊的兌外匯與正常匯率有些價差,這就是地下錢莊的利潤,“大概是千分之三左右的價差,外加上匯費。”

  他表示,這樣的地下錢莊匯錢渠道,在溫州已經相當普遍,與溫州資本外流對應的就是境外熱錢的流入。

  “黑市兌換價隨著匯率走,隨時在變,一般上午比下午便宜點。”陳先生告訴本刊記者。

  國家外匯管理局溫州市中心支局的相關人士表示,溫州資本經過地下渠道流到海外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此次試點就是想把個人境外直接投資合法化,從地下變成陽光,也可以阻擊海外熱錢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