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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20日 09: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十大産業振興規劃之一的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自2009年3月國務院印發後,扶持物流行業進一步發展的相關細則並未出臺。
昨日 (1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國家發改委得到證實,物流産業振興規劃細則已于去年10月上報國務院,預計不久將公佈。
大幅降稅
國家發改委經濟貿易司副司長耿書海在昨日召開的2011年中國物流發展報告會上透露,經過物流調研組一年多的調研,多個部門已將調研結果聯合上報國務院,目前仍未下發的原因是 “國務院認為文件對物流業的支持力度還不夠”。
據悉,上述細則包括物流業稅收、土地、車輛管理、改善行政管理、資源整合、技術創新等方面。
在稅收方面,將著力解決物流營業稅幾個環節稅率不一致的問題。現行營業稅的稅目將物流業務劃分為運輸與服務兩大類:運輸類(裝卸、搬運等)的營業稅稅率為3%,服務類(倉儲、配送、代理等)的營業稅稅率卻為5%。此外,物流業重復徵稅問題也頗為常見。
上述細則有望統一稅率,減收物流業各環節的營業稅,業內人士普遍認同3%的比率。但在討論時,被財政部提議變通為 “把物流業納入今年增值稅擴大的範圍”。
在土地政策方面,耿書海表示,細則主要在提高土地集約利用的基礎上加大了土地政策的支持,政府供應的物流用地要納入年度供應計劃,同時支持利用現有工業企業的一些存量土地資源發展物流業,將一些舊的廠房用來發展物流業。涉及到原土地劃撥權部分,在手續辦理和費用方面也有所明確和傾斜。
部際協調
近段時間,“368萬天價高速公路收費案”再次讓輿論聚焦在收費亂象上。耿書海也表示,物流企業普遍反映過路過橋費負擔過重。
在參會間隙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耿書海提出,希望5年之內,高速公路收費標準能降一半左右,撤離不合理的收費站,為物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對此,昨日交通運輸部綜合規劃司副司長蔡玉賀予以了回應,稱目前交通運輸部確實在考慮將收費公路標準降低。收費公路在其形成時,由於當初財力不足以支撐國家基礎設施建設,所以引入了社會融資。我國高速公路收費年限為30年,而國外大多在90~100年,如果將時間延長,那相應收費標準就可降低。交通部正在研究兩個體系:即高速公路等為主的收費部門體系,和以普通公路為輔的不收費的體系。“交通部正在緊鑼密鼓地做相關工作”,包括相應法律法規的修改,爭取多開通綠色通道降低物流的成本和運輸的成本。
據悉,交通運輸部黨組已經通過了在“十二五”時期對物流園區貨運樞紐給予一定的補貼,協商以後將予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