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存款準備金(Deposit Reserve) ,就是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各商業銀行按一定的比例將吸收的存款存入在人民銀行開設的準備金賬戶,對商業銀行利用存款發放貸款的行為進行控制。商業銀行繳存準備金的比例,就是準備金率。
存款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準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佔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準備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準備金本來是為了保證支付的,但它卻帶來了一個意想不到的“副産品”,就是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現已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一。
目的
實行存款準備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業銀行在遇到突然大量提取銀行存款時,能有相當充足的清償能力。自20世紀30年代以後,存款準備金制度還成為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是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進行控制的一種制度。中央銀行控制的商業銀行的準備金的多少和準備率的高低影響著銀行的信貸規模。這個制度規定,商業銀行不能將吸收的存款全部貸放出去,必須按一定的比例,或以存款形式存放在中央銀行,或以庫存現金形式自己保持。準備金佔存款總額的比重,稱為準備率。
組成
在現代金融制度下,金融機構的準備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業務庫,另一部分則以存款形式存儲于央行,後者即為存款準備金。
存款準備金分為“存款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兩部分。央行在國家法律授權中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將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交存央行,這個比率就是存款準備金率,按這個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為“存款準備金”存款。而金融機構在央行存款超過存款準備金存款的部分為超額準備金存款,超額準備金存款與金融機構自身保有的庫存現金,構成超額準備金(習慣上稱為備付金)。超額準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是超額準備金率(即備付率)。金融機構繳存的“存款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的。而超額準備金,金融機構可以自主動用,其保有金額也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一般,人們只研究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産業務規模變化,進而對貨幣供給的影響,而沒有研究“存款準備金”運營問題。
特點
“存款準備金”的特點是典型的規模可測、可控資金,只要“機構專業”,“規模合理”,“科學運營”,就會發揮既能控制“熱錢”、“準熱錢”,又能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獨特作用。
好處
雖然“存款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但存款準備金也是財富,是財富就可考慮其科學運營的問題,特別是存款準備金的長效運營,如果運營的好,會給國家帶來很大的好處。起源 銀行(bank)起源於板凳(bench)。起初只是兌換貨幣,後來增加新業務,替有錢人保管金銀,別人把金銀存放在他的保險櫃,它給人開張收據,並收取一定的保管費。天長日久,有聰明人看出其中門道,雖然每天都有人存,有人取,但他們的保險櫃裏,總有些金銀處於閒置狀態,很少有保險櫃被提空的情況。於是兌換商玩起“借雞下蛋”的把戲,別人每存一筆錢,他們只在手中保留一部分,剩下的則悉數貸出去。被兌換商保留在手裏的那部分金銀,就是後來的存款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