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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3日 11:0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本報訊 (記者張艷)昨天,記者從國家郵政局了解到,2010年我國快遞日業務量突破1000萬件,進入世界前三位。然而,隨著總量的增加,快遞投訴也日增,快遞丟失是快遞行業受訴的第二大問題。國家郵政局相關人士介紹,反映快件丟失、內件短少、快件損毀的投訴佔總投訴量的三成左右。
據悉,2010年,快遞業務收入完成573億元,快遞業務量完成24億件,分別是“十五”末的250%和300%。
然而,對於快遞丟失的賠償,根據《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保價的快件,按照被保價金額進行賠償;對於沒有保價的快件,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多家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為要加收一兩元的保費,市民普遍不會選擇保價。而且公司保價最高一般為1-2萬元。而市民往往認為付了快遞費,快遞公司就應該賠償全部損失,因此一旦發生丟件,往往就發生糾紛。
對此,中國快遞協會專家表示,快遞行業短期內要實現“零遺失率”和“零破損率”還不太可能,消費者應該儘量減少可能的損失。首先,選擇規模大、管理規範、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快遞公司,不要貪圖便宜;物品超過300元一定要保價;超過10萬元的物品不要使用快遞,親自送貨或者選擇專業押運公司;填寫運單時不要出現“金項鏈”、“筆記本”等字眼,品名、價值、保價金額,填寫時要由快遞公司核對確認;必要時(物品貴重)拍下整個包裝過程、運單詳情的視頻(一個長鏡頭,不要剪輯),確保物品丟失時有證明是“貴重物品”;收貨時,一定要驗清貨物後再在有關單據上簽字。保留好所有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