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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2日 08: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日報汪丹
本報訊(記者汪丹)昨天,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佈2010年學生用品等8類産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結果。抽查中發現,66%的不合格産品是由於膠水裏的一種膠粘劑製品游離甲醛超標所致。
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針對學生用品、電動自行車用電動機、組合電器櫃、普通照明用自鎮流熒光燈、電爐等8類産品質量進行了抽查。其中,學生用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等8個省(市)94家企業生産的198批次産品,對可遷移元素、苯、氯化烴、筆上的帽安全、甲醛和總揮發性有機物等7個主要項目進行了檢驗,結果有19家企業的29批次産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抽查産品中包含了橡皮、蠟筆、油畫棒、修正液、膠水等常見的學生用品。油畫棒、蠟筆等不合格産品多是鉛、鋇含量超標,而由於游離甲醛不合格的産品高達66%,均出現在液體膠和固體膠中。
其中,北京雪奧文化用品製造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7月9日生産的膠水,由於甲醛等總揮發性有機物超標不合格。
據了解,在板材、傢具、塗料、膠粘劑的生産過程中,需要大量甲醛作為載體。在高溫的生産線中,大部分甲醛生成了膠,對人體已經沒有危害,而有一小部分甲醛沒有參加反應,就變成了游離甲醛。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相關省(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相關産品及生産企業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