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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密家樂福“黑色”盈利模式 違規收取入場費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6日 11: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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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段時間,前往昆明家樂福購物的民眾發現,“康師傅”方便麵已經斷貨很長時間了。事實上,不僅是昆明,全國的家樂福都是一樣,這一切緣于“康師傅”和家樂福的利益博弈,“康師傅”發佈聲明表示,家樂福屢次違反誠信原則,收取包括入場費、宣傳費、促銷費、節慶費、條碼費、陳列費等高達20余項名目繁多的費用,遠遠超過另一零售巨頭沃爾瑪,“康師傅”公司在家樂福體系一直虧損。而關於入場費的收取,國家商務部、發改委、工商總局等5部委制定並於2006年11月15日實施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明令禁止超市等零售商向供貨商收取進場費。據了解,因違規收取入場費,家樂福在國外市場已經多次嘗到“苦頭”,但其在國內卻堅決不“悔改”。

  家樂福的盈利模式

  2010年6月下旬,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青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賠付原告趙明華750元貨款以及違規收取的進場費、宣傳費。趙明華是青島一家企業的老總,為了能在家樂福超市為自己的商品謀得一席之地,被迫給家樂福支付促銷費、新店開業費、折扣費、堆頭費、海報費、卡夾費、特殊位置佔用費等高額費用,2009年,趙明華將家樂福告上法庭。

  趙明華的代理律師向媒體公佈的一組證據材料顯示,家樂福向供貨商收取的費用竟有30余個名目。律師表示,趙明華在家樂福每年的營業額都在3000萬—4000萬左右,但年利潤竟然連30萬元都不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潤讓家樂福以各種名目“割走”。趙明華對媒體表示,到家樂福賣貨只是賣個名氣而已。

  《時代週報》以《家樂福進場費“錢”規則:兩平方米收兩萬》為題報道了家樂福的收費亂象。一位名叫張松民的供貨商向該報透露了家樂福“橫徵暴斂”的內幕。“每到節慶促銷,我們就得意思一下。”張松民表示,家樂福舉行促銷的時候,供貨商都要繳納一定的節慶費,“具體數額依各家銷售額的情況而定。”除去節慶費,還有條碼費、陳列費等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讓供貨商們怨聲載道。

  向供貨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種費用業已成為家樂福的一種“盈利模式”。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家樂福在中國部分門店利潤約50%源於收費。張松民説,去年他與家樂福簽訂了合同,將産品放進了家樂福在合肥的一家賣場。為此,他付出了兩萬元的代價,在家樂福獲得了一塊不到2平方米的展賣面積。兩萬元中,5000元是條碼費,6000元交給家樂福的採購員,6000元是陳列費,2000元交給管理休閒食品銷售的科長,1000元給生鮮處處長。在兩萬元費用當中,只有5000元的條碼費開具了發票。“我清楚,其他錢實際是進了個人的口袋。”不僅如此,張松民還表示,家樂福亦是同類外企中結款週期最長的:沃爾瑪的貨款結算時間平均為29天,大潤發也控制在一個月之內,而家樂福則需要60天,等於説家樂福佔用了大量供貨商的資金以開拓市場和盈利。

  昆明的一家供貨商告訴記者,許多本地産品不能進入家樂福,主要原因就是卡在高額的進場費上。家樂福門檻高,不僅有進場費,店方搞宣傳、促銷都得拉廠方“出血”。致使幾乎所有的人都已經不指望在這裡掙多少錢,在那裏硬挺著,是為了搶市場佔有率、輻射率,做産品形象宣傳。當然也有一些大企業、大品牌很“牛”,像“可口可樂”、“寶潔”等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國際大品牌,對家樂福就能擺出“不讓進場拉倒”的姿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