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提高央企上繳“紅利”比例應讓更多百姓從中受益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30日 19: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新華網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韓潔、徐蕊)備受關注的提高央企上繳“紅利”比例一事終於有了確切的消息。財政部日前正式發文,宣佈經國務院批准,將從2011年起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並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

  根據財政部《關於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從明年起,教育部所屬623戶企業,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所屬21戶企業,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直屬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文化部直屬中國東方演藝集團公司、中國文化傳媒集團公司、中國動漫集團公司,農業部直屬黑龍江北大荒農墾集團公司、廣東省農墾集團公司,以及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和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兩家中央管理企業將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

  同時,從2011年起,我國將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收取比例類型由原先三類調整為四類,具體收取比例為,第一類繳納企業稅後利潤的15%;第二類為企業稅後利潤的10%;第三類為企業稅後利潤的5%;第四類免交國有資本收益。

  在財政部公佈的企業分類名單,記者看到,中國煙草總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國家電網公司等多家“國字號”電力企業以及中移動、中國電信等15家大型企業被列為第一類企業;而中國鋁業、中國有色、寶鋼等78家企業被列為第二類企業。

  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前我國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過低,此次提高收繳比例釋放出遏制央企盲目投資、加快央企結構調整的“積極信號”,期待上繳的央企“紅利”能更多用於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讓更多百姓從中收益。

  “提高央企上繳利潤的比例邁出了我國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中國改革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王小魯説,央企向國家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就是央企給“股東”的“紅利”,收繳的“紅利”應該納入公共財政,讓更多百姓收益,因此分紅比例不應該太低,尤其對於資源性和壟斷性行業而言。

  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指出,從此次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分類上看,除了將一些壟斷性央企如電網企業納入其中外,還將一些市場準入門檻很高的企業,如出版業和廣播電影業企業也納入進來,這些企業進入門檻高,市場競爭壓力小,收益也高,有必要提高收取比例。

  我國是從2007年9月開始正式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當時國務院發佈《關於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結束了國企、央企“利潤獨享”的歷史。

  所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並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但改革之初,財政部、國資委定下的試行範圍,僅包括國資委所監管企業和中國煙草總公司,金融企業和鐵路、交通、教育、文化、科技、農業等部門所屬中央企業均未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範圍。

  對於最初設定的三類徵繳比例,一直以來很多專家認為過低。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安體富認為,改革開放後,很多行業的央企利潤大幅增加,企業管理層收入也很可觀,卻一直沒有履行上繳“紅利”的責任。如果説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初期將比例定得低有助於順利推進改革,那麼隨著試點的推進,國家應逐步提高徵收比重。

  在今年11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會議在肯定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三年改革成效的同時,決定從2011年起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同時,兼顧中央企業承受能力和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規模,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

  不過採訪中專家們也表示,從此次提高央企上繳“紅利”比例的幅度看,相對於今年中央企業利潤總額有望超過1萬億元的規模而言,明年向央企收取的國有資本收益比例仍不算高,還應隨著改革推進進一步提高收取比例。此外,應儘快將金融類國有企業也納入收繳範圍。

  王小魯建議,即使改革不能一步到位,提高央企上繳“紅利”比例應是一個持續推進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國家應強調國有資産收益“全民所有”,應該將收取的“紅利”納入公共財政,突出解決社保覆蓋不全、公共服務不到位等公共事業薄弱環節,讓國有企業利潤和國家資源收益更好為人民謀福利。

  作者:韓潔 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