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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社指責盛大文學公然盜版新書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4日 0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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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報記者 董毅

  就在央視曝光盛大涉黃余波未了之際,全國中央級出版社之一的中信出版社表示,其出版面世還不到一個月的新書,剛印刷的圖書還沒有運抵書店銷售,盛大的網站及電子書閱讀器就可以下載盜版。出版社表示,對於出版社的勞動成果就這樣被“竊取”,無論是盛大公司,還是盛大文學CEO侯小強本人,不但連起碼的告知都沒有,而且也拒絕商談侵權和解事宜。昨日記者電話聯絡了盛大文學公關部相關人士了解情況,對方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回應,隨即就再也無法打通該人士電話。

  中信稱盛大侵權證據確鑿

  中信出版社工作人員對新快報記者表示,“出版社在不同的書籍上,可能與作者簽的具體條款與授權會不同,但是在《張亞勤:讓智慧起舞》這本書上,是擁有完全的授權,包括具體到實體書與電子傳播的完全授權。”

  中信出版社副總編言冬更直言稱,“盛大揣著明白裝糊塗,繞過出版方找作者搞所謂作者原創和自願上傳的,而不顧這本書出版社有數字版權的獨家權利,難道錦書(盛大的付費電子書閱讀器産品)到這種地步了?“據一位不願具名的業界人士介紹,其實裏面有玄機,“很多網站及電子書閱讀器內容提供商,找作者簽協議的時候故意將本不該包括的內容擴大化簽成一攬子授權合同;而作者也大多對太多具體又難懂的法律條文很難理解,誤簽也是有可能的。”他説,“其實這就是一個圈套,讓具體的作者廉價將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再賣一次;而出現問題時,網站及內容提供商可以以不知情來推卸成‘免責’。”

  中信出版社工作人員對記者明確表示,“該書作者明確對出版社方面承諾,沒有和盛大簽署該書的數字傳播授權協議。”該人士告訴記者,不但如此,盛大方面還對該書的封面設計版權,以及中信方面的內容整理編輯的版本涉及侵權。他説,“封面是中信設計師的成果,版權屬於中信出版社,而盛大未經聯絡就直接掃描使用了;另外,盛大方面在網上提供下載的版本並非作者底稿,而是經過中信出版社編輯部三校的最終版本,從這一點來説,就是明知而侵權的行為。”

  或導致印刷版圖書滯銷

  中信出版社《張亞勤:讓智慧起舞》這本圖書的定價是36元人民幣,目前網上最低售價是23.4元,約6.5折。對此,中信出版社方面表示,“我們是正規出版社,從不賣書號,一般起印數量都在3萬冊以上。”經記者粗略計算了,該書碼洋價值108萬元,即使按6.5折計算,也有70余萬元。這些圖書的市場表現成為出版社方面沉重的心理壓力。出版社方面表示,“這本書11月中旬才出版,現在很多書店都還沒有到貨,而網上已經可以隨便下載‘盜版’了,而盛大方面通過數字渠道銷售該書向消費者收費2-3元,電子版與印刷版的售價差距在10倍以上。”

  一位圖書行業的專業人士對記者表示,“這本書肯定不好賣了!就好像一部大片電影院才上映,街邊已經能買到便宜的高清DVD9或藍光碟,很多人就不會買票去影院觀看。”他認為,正常的模式是該書在書店渠道銷售進入疲態之後,電子版再上線,才不會影響作者及出版社的利益與收入。他説,“按經驗來説,這種暢銷書肯定會加印的,但是盛大提供電子版下載了,別説加印了,就是目前的印數也難消化。”

  據了解,有關領導非常重視這起出版行業“頭一回”快速被電子盜版事宜,將研究下一步索賠事宜。令人費解的是,盛大文學網站首頁上就有一篇所謂向“侵權盜版行為鬥爭到底”的聲明,這樣自相矛盾的做法實在讓業界大呼“看不懂”。

  專家看法

  法規滯後 處罰太輕

  對於如何維權,在知識産權領域享有盛名的盛峰律師事務所于國富律師表示,“作者享有著作權,出版社享有專有出版權都受到法律的保護;第三方單位不應該對出版社方面享有專有出版權的作品侵權,否則出版社方面就應該向人民法院方面提出自己的權利主張,哪怕是會因此花費時間與精力。”

  據了解,出版社方面希望“以和為貴”的態度來處理好這件事,但也不排除以法律的途徑解決。據記者了解,此類侵權讓出版社方面非常被動。

  業內人士評論説,“圖書出版有些類似水果蔬菜的銷售,有很強的時效性,一個官司短則幾個月,長則數年,無論對侵權金額還是索賠進度上都很棘手。”

  于國富對記者表示,雖然在法律上,人民法院會根據“填平原則”要求侵權方給予賠償。但是,首先被侵權方要進行舉證,證明自己確實損失了這麼多金錢,在實際操作的難度上比較大。另外,他表示,中國法規對侵權方很少作出懲罰性賠償,也是讓侵權行為屢禁不止的一個因素。

  于國富認為,出版社方面要證明損失太難了,“因為電子書下載完全從對方網站的服務器上進行,該書籍下載數量的計數器,侵權方也可以隨時清零。”

  記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出版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多項相關法規中了解到,“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業界有觀點認為,“與其去向出版社購買圖書的電子授權,不如先盜版;然後等你來告,最多也就賠10萬而已,更何況還不一定會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