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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2月10日 06: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寧海,浙江寧波的一個縣城。
11月上旬,中國證券報記者在寧海的大街上看到,四處懸挂著橫幅:“小心提防民間標會詐騙陷阱”、“堅決打擊‘日日會’犯罪活動”。
寧海縣淮河路89弄1幢1號,鐵門緊閉,當地法院的封條依稀可辨。這是一個標會會主郭彩娣的住宅,也是她組織標會的會所。今年夏天之前,這裡車水馬龍,人聲鼎沸。
不僅在寧海,在浙江溫嶺,也有類似故事上演。金素霞,溫嶺一位中年婦女,因涉嫌非法集資3000余萬元被警方刑拘,她也是標會的會主。中國證券報記者在溫嶺街頭隨機採訪了多位出租車司機,幾乎每位司機都入會或曾經入會,會費在數百元到幾千元之間。
不僅在浙江,在江蘇泰州黃橋鎮,也流傳著這樣一個“快速致富”的傳説:一個女會主開著一輛剛買3天的廣本雅閣轎車去看車展,當場全款買了一輛寶馬7係轎車,並將全新的雅閣車以18萬元的價格賤賣。但黃橋標會在今年7月陷入高利貸陷阱,民間信用融資面臨崩盤。
什麼是標會?標會又被稱作互助合作會,是一種在浙江、江蘇、福建等地一度流行的民間融資方式,如今演變成為非法集資的工具,標會的背後是“龐氏騙局”陰影。
曾經轟動全國的億萬富姐吳英,涉嫌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一審被判死刑。但吳英的背後是活躍的民間金融,這給浙江地下金融的發展敲響了警鐘。
瘋狂:標會暗流洶湧
標會的開標週期從以前的一個月一次發展到半個月、十天一次,最後到了每天開標一次的“日日會”;參加人員數量迅速膨脹,很多會腳拉著親朋好友一起加入標會;最大規模的有百萬元會,一次開標中標者可以拿走上千萬元現金。
浙江溫嶺的潘高(化名),今年40多歲,曾在上海開飯館,經營不善,又回到溫嶺,一直想找點事情做做。在朋友的介紹下,他參加了金素霞的標會。金素霞就是會主,而潘高等人是會腳。
但潘高不知道的是,金彩霞只是一個53歲的農村婦女,她最初只想補上家裏的“窟窿”。2006年6月,金彩霞組織了第一個標會,會款只有500元,參會的都是金素霞的親友。因為能獲得“五分”或“八分”不等的高額利息,越來越多的人入會,金素霞從原來的人情會發展到“十日會”、“五日會”、“日日會”,會款也從原來的500元發展到2萬元。
由於會員分佈在溫嶺箬橫、松門、石塘、太平等多個鄉鎮,金素霞每天奔波,應“會”,有時一天甚至要應付三四個“會”。
當所有人都沉浸在“高額回報”的美夢中時,10月9日,金素霞突然消失了。潘高説,那天應該去開標,卻找不到會主,大家向警方報案。
溫嶺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後,立案偵查,並對金素霞展開網上追逃。10月26日,金素霞被抓獲。
根據金素霞向警方供述,她所吸收的資金大部分用於支付標會的會錢,部分用於家庭日常開支及支付借款高息,由於資金鏈的斷裂,她選擇潛逃,於是發生了“倒會”。
潘高投入了30多萬元,如今血本無歸。不僅僅是潘高,中國證券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標會名單顯示,大約300多人參與了金素霞的標會,非法集資在3000萬元左右。
離溫嶺大約100公里之外的寧海,在今年7月開展“清會行動”。也有人認為,寧海的標會出了問題,由於資金之間“串會”,於是牽涉到了溫嶺的標會。
根據寧海縣政府最新發佈的數據,截至9月10日,共有121名會頭、1262名會員投案自首,涉及金額5.4億元。11月24日,寧海警方搗毀一“日日會”窩點,6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在今年7月20日前,寧海的民間標會最大規模的有百萬元會,一次開標中標者可以拿走上千萬元現金。標會的開標週期也從以前的一個月一次發展到半個月、十天一次,最後到了每天開標一次的“日日會”。與此同時,參加人員迅速膨脹,很多會腳拉著親朋好友一起加入了標會。不僅如此,標會的觸角甚至滲透到了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寧波中心支行監控的民間借貸利率顯示,今年二季度寧海縣民間借貸利率高達27.06%,遠高於寧波市13.26%的加權平均水平。這一監測主要針對從民間獲得正常生産經營性流動資金的借款利率。銀行界人士指出,以“日日會”超短週期、高利息的特點來看,直接流向生産經營活動的概率極小。但可能由於標會高息的存在,使得正常民間借貸成本也相應抬高。
寧海的小企業眾多,銀行貸款門檻高,多數企業便轉向標會和高利貸。目前,寧海有多家公司名義上是做投資,實際上是放高利貸。
變異:龐氏騙局陰影
“一夜之間,許多會頭好像都從人間蒸發了。”標會的會頭利用短期兌現的方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等集中的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後,則攜款潛逃或將資金秘密轉移。
標會的發起人被稱為會頭或會主,普通會員則為會腳。一個標會啟動時,會頭召集會腳,約定本次標會的本金規模。如果標會採取每月開標一次,參與標會的總人數就是標會應該還款的總月份。比如,標會總人數是50人,還款週期就是50個月。
以最普通的千元標會、總人數是50人為例,第1個月的第1次聚會投標,按規則由會頭得標。所有會腳必須繳交1000元,會頭可得49000元,這意味著會頭享有首期無息借款的權利。
第2個月的第2次聚會投標,49個會腳競暗標,將利息寫在紙條上,然後開標,標息最高者得標。假如甲出的利息200元是最高,會頭拿出1000元,其他48個會腳每人繳1000-200=800元,所以甲可以一次借得1000+(800 48)=39400元。此後,甲喪失投標權利,其餘每個月甲要拿出1000元來交給下一個得標人。以此類推,最後一個人將獲得前面49人每人都必須繳的1000元,即可一次性得標49000元,標會至此結束。
會頭必須在每個月負責準時開標。對於惡意拖欠的會腳,會頭負責追繳,必要時還需墊付。因此,會頭的經濟實力以及人品,成為會腳最初參會時重點考察的兩大因素。
在寧海做服裝生意的夏清(化名)説,他每次都不願意得標,他參與的一個會是每月一次開標,每次1萬元,30個會員,除了每月得到2000到3000元不等的利息之外,他希望自己成為最後一個人,可以獲得29萬元。如果每月利息固定為2000元,他只要出資23.4萬元,就可以獲得5.6萬元的收益,收益率高達約25%,而得到如此高的“回報”,只需要30個月的時間。很多會腳都抱有此想法。
更可怕的是,不同標會之間逐漸形成鏈結,參與者以極少的本金迅速聚集大量資金。增值的途徑就是把在百元會裏標到的錢拿到千元會裏再標,再把千元會裏標到的錢拿到萬元會裏標。有的標會規模在百人以上,如果某人參加了一個20人的500元標會,他標到了9500元錢(如果加上自己本應該出的500元,就是1萬元),再去參加1萬元的標會,假如是50人的標會,最多可以標到49萬元(如果他是該標會會主,則享受49萬元無息借款,如果是會腳,則需要支付一定利息)。在溫嶺、寧海等地,甚至出現每筆十萬元乃至上百萬元的超級大標會,杠桿所撬動的資金可能是幾百萬元甚至幾千萬元的資金。
知情人士介紹,在一個標會裏,總是後邊中標的會腳能賺到前面中標的會腳支付的利息,這就叫做“以會養會”。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方法,最終會導致資金鏈斷裂,從而東窗事發。
這種現象在寧海、溫嶺頗為普遍,形成了“會中會”、“會套會”。這種如網狀般的鏈結,使得標會的結構發展成為了類似金字塔狀,越向上的會頭,資金越大。資金不斷向頂端聚集,如果一環斷裂,則集體崩盤。
正如一名會腳説:“一夜之間,許多會頭好像都從人間蒸發了。”標會的會頭利用短期兌現的方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等集中的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後則攜款潛逃或將資金秘密轉移。
更為瘋狂的是,標會的週期出現變異,一月一次的標會變異為以15天或10天為一個週期,再到後來,逐漸演變為一天開標一次的“日日會”。
業內人士稱,“日日會”其實已是“龐氏騙局”,這是一種最常見的投資詐騙,是金字塔騙局的變體,很多非法的傳銷集團就是用這一招聚斂錢財。龐氏騙局在中國又稱“拆東墻補西墻”、“空手套白狼”。簡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2010年7月20日,寧海縣政府展開了為期90天的“清會”行動。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聯合發出《關於嚴厲打擊破壞金融管理秩序(日日會)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通告稱:“標會是民間自發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標會屬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寧海警方在街頭張貼11名涉嫌“日日會”的犯罪嫌疑人通緝令,聲稱將進一步嚴厲打擊涉嫌“日日會”犯罪的行為,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寧海縣打擊整治“日日會”專項行動小組辦公室發文,提醒相關的會頭、會腳,要按照規定登記並自行清會。
浙江寧海的標會在1993年時,曾崩盤過。每個會平均的資金規模不到100萬元,但“清會”時間卻用了4年。
2010年上半年,寧海破獲4起涉案金額1500-2500萬元與標會有關案件,移送起訴3起,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並以集資詐騙罪判處一名會頭無期徒刑。
潘高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不少會腳是借錢參加標會,利息有3到5分不等,臨近年底,將面臨“討債”,一些會腳可能經受不起打擊。
隱憂:脆弱的資金鏈
會頭通常將鉅款用於買房、辦工廠、炒地皮、炒墓地,或是把資金以高利貸的形式投向私營企業、地下錢莊、賭場等。參會者如果無法拿出後繼本金,只能繼續參與其他標會,以求中標獲得資金,支付前會的本金,這種“以會養會”的結局,便是更大規模的資金缺口和更加脆弱的借貸關係。
在寧海、溫嶺等地,少數會頭在集中了大量資金之後,逐漸開始了揮霍的生活。當地檔次高的酒店日日爆滿,所有的卡拉OK廳都擠滿了人,“沒有人把錢當回事”。一位知情者説。
變異的標會所聚集的資金除用於高檔消費之外,會頭通常將鉅款用於買房、辦工廠、炒地皮、炒墓地,或是把資金以高利貸的形式投向私營企業、地下錢莊、賭場等。
參會者如果無法承受後繼本金,只能繼續參與其他標會,以求中標獲得資金,支付前會的本金,這種“以會養會”的結局,便是更大規模的資金缺口和更加脆弱的借貸關係。
原本發揮正常融資功能的民間標會演變成為吞噬民間資金、暗藏金融犯罪的非法活動。變異的標會成為非法集資的溫床,有些人利用標會為自己迅速聚集資金,然後揮霍無度,甚至潛逃。
寧海地處寧波南部,而寧波南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與北部相比差距較大,寧波北部的慈溪都已經進入全國百強縣市,而包括寧海、象山、奉化的寧波“南三縣”發展相對緩慢。
但畸形的高消費催生了虛高的樓市,寧海縣樓盤售價已達到1.5萬元/平方米,均價已在1.3萬元/平方米,縣城的房價直逼地級市,背後的推手就是“日日會”的資金涌入。同樣,溫嶺的房價遠遠高於台州市區的價格,地段稍好的樓盤已經達到2.4萬元/平方米,這個現象在全國也不多見。即使是墓地,溫嶺的市場價格也達到2萬元/平方米。
據央行寧波中心支行監控的民間借貸利率顯示,從2005年以來,寧海縣的民間借貸利率一直居寧波市全部區縣之首。截至今年8月,寧海縣金融機構的存款餘額為285.79億元,貸款餘額376億元,而事實上,近幾年由於經濟快速發展,寧海縣存貸比例長期倒挂在130%的水平。
知情人透露,有些大的標會會主,房産多達十幾套,甚至在杭州、青島、三亞、上海等地購買房産。
潘高介紹,金素霞平時出手大方,看起來非常有錢。之前有會腳詢問金素霞得標之後的資金做什麼投資,金素霞的回答是:投資工廠、在外地炒墓地。
夏清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當地警方以非法集資罪刑拘金素霞,而不是詐騙罪。
監管:要堵更要疏
專家建議,對於依然處於“灰色地帶”的民間融資市場的監管亟待新的突破。對民間融資的管理宜疏不宜堵,首先應在法律上為民間融資正名,明確民間融資的法律定位和相關法律問題。同時,適當降低金融行業準入門檻,促進金融市場結構多層次化,積極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中國證券報記者在溫嶺、寧海等地採訪時了解到,同事、熟人和朋友間存在的標會在當地非常盛行,幾個人或者幾十個人湊在一起就形成一個標會。
不止是生意人,即使在農村,有人通過標會來解決蓋房、結婚、上學或者投資等燃眉之急,參與者更多的是看重比銀行更高的利息。這些標會的本金一般是以百元、千元為基本單位。在1980年代初,標會這種民間互助方式確實解決了一時的資金短缺,很多溫州人由此實現了原始積累。但時至今日,標會已經變異為非法集資的工具。
當地政府出臺了許多規定,甚至專門設置了“清標辦”、“治標辦”的機構,打擊各種各樣的標會。但是,在嚴厲的壓制之下,標會依然有旺盛的生命力。對於正規金融體系之外的民間集資,事前監管始終處於缺位狀態。
從2008年開始,寧波市政府金融辦、銀監局等部門聯合成立了打擊非法集資辦公室。“非法民間集資,主要還是靠公安系統負責;普通民間集資我們管不了也沒法管。”一位接近該辦公室的人員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溫嶺司法局局長張才宏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標會在溫嶺是一種傳統的民間融資方式,一般在親朋好友之間進行,政府也難發現。“這與目前大環境有關,銀行利息低,為防通貨膨脹,民間富裕資金尋找出路,一些人為了追求高利息,肯定也面臨高風險。出了問題,就找政府解決。”張才宏説,2000年,政府花了很大力氣,解決了標會遺留的問題。政府一直在宣傳不要參與“日日會”。
一位溫嶺政府辦公室人士説,溫嶺正在制定具體措施。此次政府及時介入,但如果一個標會倒掉,肯定會有其他標會受到牽連。
溫嶺政法系統的一位官員表示,民間標會如果僅限于互助性質,數額不大,並用於生産和生活,無可厚非。但一些標會已超出了互助性質,成為一種金錢遊戲,有的已經成為會頭詐騙的工具,一定要打擊。
但標會屢禁難止。溫嶺在2000年整頓標會之後,大小各異的標會仍然暗流涌動。在溫嶺等地,當地人更喜歡“錢生錢”,在銀行利息偏低、缺乏實業投資渠道的大環境下,當一些打著高利率幌子的標會出現時,對民眾就會形成一定吸引力,於是形成“興起-倒會-再興起-更大規模的倒會-新的一輪興起-再倒會”的怪圈。
“在浙江,微小企業以及創業者比較多,傳統標會是生活型,現在標會傾向投資型,民間創業的積極性比較高,很急切加入到創業隊伍中去。但現有銀行體系有其自身的缺陷,中小企業以及民間創業者很難通過現有的金融渠道,得到融資的滿足。於是産生對投資性資金的大量需求,而浙江的民資比較充裕,就有了‘灰色金融。’”曾研究過浙江省內標會行為的浙江大學教授史晉川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標會完全轉變為投機性質,參與人員膨脹,利益鏈條更長更複雜,都會導致標會變異。
溫州中小企業促進會會長周德文認為,溫嶺、寧海“日日會”的類金融傳銷所衍生出的風險隱患,不可忽視,民間融資至今未能獲得法律層面的明確保護。缺乏法律的護航,使得民間融資市場面臨著較高的交易成本,導致民間借貸利率較高。
周德文説,政府現在對民間融資市場主要採取以堵為主、以疏為輔的政策,對於依然處於“灰色地帶”的民間融資市場的監管亟待新的突破。民間融資是國家金融體系必要的有機組成部分,政府應從規範、監管、創新三方面著手,積極引導民間利率合理定價,逐步化解當前民間借貸風險。他建議,對民間融資的管理宜疏不宜堵,首先應在法律上為民間融資正名,明確民間融資的法律定位和相關法律問題。同時,儘快制定並出臺民間融資法和民間融資實施細則等法規;放低金融行業準入門檻,促進金融市場結構多層化,積極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
史晉川認為,中國需要更加豐富、更加多元的金融生態,讓更多的融資需求得到滿足。此外,中小民營金融機構發展需要加大步伐,儘管目前有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但實際控制還是很嚴,進入門檻還是比較高,在加強監管前提下,應適當降低民營金融機構準入門檻。
但也有學者認為,非法民間集資無法根治,只能提醒民眾注意風險、懲治罪犯加以警示,除非實現利率市場化和金融産品改革,讓民間集資失去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