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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交還“秘密配方” 天府可樂再戰江湖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9日 09: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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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天府可樂集團公司總經理錢黃感到了從未有過的釋然。

  12月3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終於讓懸在他心裏很久的一塊巨石落了地。

  法院一審判定:天府可樂濃縮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産工藝商業秘密的權利人為中國天府可樂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天府可樂),重慶百事天府飲料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並限期返還相關技術資料。

  由此,天府可樂歷經數年艱苦訴訟,終於從百事可樂手中拿回了最具核心競爭力的“秘密配方”。但天府可樂向重慶百事索要技術秘密使用費100萬元的訴訟請求未獲法院支持。

  天府可樂百萬訴求被駁

  12月7日,天府可樂專門召開新聞發佈會高調宣佈了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

  “從1994年合資時算起,我們為這一天企盼了16年。”錢黃在發佈會上稱,天府可樂向全球飲料巨頭百事可樂發起訴訟戰爭可謂艱辛,首場勝利來之不易。

  天府可樂與百事的訟戰,源於兩者的聯姻。1994年1月,百事與天府可樂合資成立重慶百事天府飲料公司,其中百事以現金投資1070萬美元,天府以土地、廠房和生産設備折價730萬美元,雙方投資比例為3:2。

  但這段“婚姻”很不幸,合資公司在成立後12年內年年虧損。讓天府可樂至今氣憤的是,百事在合資後全力推廣百事品牌,步步為營,終將天府品牌扼殺。

  2006年,由於債務纏身,天府可樂將所持百事天府的所有股權作價1.3億元,全部出售給了百事,合資宣告終結,天府可樂和百事也從此交惡。中方認為外方通過向百事購買糖漿原液的方式,且“通過大幅度提高濃縮液價格”將利潤轉移到了百事,使天府可樂從一個國家大型企業變成了重慶市的特困企業。

  2008年10月,天府可樂開始向百事追討天府品牌,但7次致函均石沉大海。無奈之下,天府可樂決定與百事對簿公堂。2009年10月26日,天府可樂向重慶市第五中院遞交起訴書,稱“百事涉嫌長期非法佔有技術秘密”。今年4月22日,這起侵犯商業秘密案首次在法院審理,8月31日再次開庭。

  錢黃稱,12月3日,公司收到了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判決書稱,原告天府集團是天府可樂濃縮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産工藝商業秘密的權利人;被告重慶百事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天府可樂濃縮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産工藝商業秘密;重慶百事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返還其從原告處取得的與天府可樂濃縮液乙料的成分、配方及其生産工藝有關的資料。

  但法院駁回了天府可樂向重慶百事索要技術秘密使用費100萬元的訴訟請求。“合資合同沒有約定涉案商業秘密的使用費用,至本案糾紛發生天府可樂亦未向重慶百事主張過使用費,應當認為天府可樂許可重慶百事免費使用。”法院認為在該案判定之前重慶百事對涉案商業秘密的使用,屬於合法使用,不構成侵權。

  此外,天府可樂指控百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濫用股東權利,實際控制重慶百事,並侵犯其商業秘密的事實,因沒有舉證加以證實,因此天府可樂要求百事中國公司共同承擔民事責任的訴訟請求未獲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