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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考林訴訟纏身 資本是天使還是魔鬼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8日 08: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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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上周股價48小時大跌近六成,以及接連遭受兩起集體訴訟後,麥考林陷入更深的訴訟泥潭。美國時間12月6日,美國律師事務所Sarraf Gentile向美國紐約南部地區地方法院向麥考林提起集體訴訟。這是短短五天內發生的第三宗集體訴訟麥考林案件。

  同日,麥考林股價延續下滑趨勢,以6.9美元收盤,暴跌11.54%,逼近上市首日收盤17.26美元的1/3。發起集體訴訟案件之一的美國律師事務所KSF管理合夥人劉易斯卡恩(Lewis Kahn)在回復給記者的郵件中透露,“麥考林已經使得股東損失了數百萬美元的股票價值。”

  受此影響,對麥考林的質疑聲不絕於耳。有觀點認為,“麥考林透支了中國人的信譽”,也有觀點認為“這對近期排隊上市的企業和投資人起到現實的警示作用”,不一而足。

  從天堂掉進地獄,麥考林僅僅用了一週時間。針對投資者和關注者的大量譴責,麥考林發表聲明稱:“公司認為已獲知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準備針對該訴訟請求進行有力的辯護。”

  目前,美國三大律師事務所亦正在鼓勵更多麥考林股東提供相關有效信息,增大勝訴幾率。美國律師事務所KSF方面表示,只要在2011年2月1日前向法庭提交申請的任一成員均可申請成為原告。

  “這個案件剛剛開始,將需要更多時間。” 劉易斯卡恩在郵件中説道。

  三大訴訟逼身

  突如其來的多宗訴訟案,開啟了麥考林的噩夢。

  美國當地時間12月3日,美國律師事務所KSF以及KSF合夥人Charles C. Foti, Jr(路易斯安那的前首席檢察官)對麥考林就公司股票問題提起集體訴訟。僅隔一天,美國羅森律師事務所也以投資者的名義對麥考林發起集體訴訟。若加上美國律師事務所Sarraf Gentile的訴訟,麥考林目前已接連遭遇三宗集體訴訟。

  目前,包括麥考林公司、麥考林董事會、首席財務官以及其承銷商(瑞士信貸、UBS)等均被起訴。

  這三宗集體訴訟案核心焦點都在於,其認為麥考林在IPO相關的文件中對投資者存在誤導和虛假信息披露的問題。其中特別指出,麥考林成本和開支增加都已經對毛利潤造成不良影響,這與招股説明書不符。

  投資者認為,麥考林直到2010年11月29日收盤後,才對外公佈在IPO時已經存在的真相,如:毛利率同比下降400個基點;銷售、管理及一般性費用同比增加20.4%,運營費用增加19.8%等數據。這導致麥考林無法達到首次公開招股時預期的目標。

  “這是一場民事訴訟,已經有數百名投資者與此相關聯。我們正在尋求為這些眼看著股票價值下跌的股民們獲得有效利益補償的措施。”劉易斯卡恩在回復記者的郵件中説道。

  資深互聯網分析人士洪波認為:“麥考林遭遇的頻繁訴訟和公司業績有直接關聯。企業業績若沒能達到實現上市要求,靠過度包裝上市是不可行的。”

  對此,麥考林高層保持了緘默,僅通過官方統一申明形式對外表示:“訴訟請求沒有依據,公司將進行有力辯護”。同時,該公司表示,“相信任何該等訴訟並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産生任何重大影響。”

  至此,一場漫長的訴訟戰已拉開帷幕。

  誠信的考驗

  納斯達克曾流傳著一句話:“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 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時間會證明一切。)而決定這一切的首要原則是:誠信。

  眾所週知,中國大陸、香港和美國分別實行不同的上市審核制度。中國大陸是“審批”,香港是“合規”,美國是“披露”。換言之,赴美上市的公司只要符合相關上市標準,都可以實現上市的目標,幾乎沒有行政門檻。

  而所謂的“上市標準”亦不是高不可攀。在納斯達克,投資者只要滿足其三條標準其中一條即可。以其中一條的財務標準為例,企業只要在最近一個財政年度或者最近三年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即可。

  但是,美國秉承著“誠信制度”,實施極為嚴格的監管政策。同時,由於美國有著訴訟文化,遭受誠信質疑的公司最有可能在股價下跌時被告。

  曾服務於國際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Ben告訴記者:“美國法律制度中規定,此類集體訴訟案門檻比較低,且和政府沒有太多關聯。”只要有一個原告發起訴訟,就可以聯合更多利益共同方展開集體訴訟。而這種訴訟方式,國內尚不存在。

  如果案件原告勝訴,原告和律師事務所將可共享利益,後者可能分到10%-30%不等的賠償金;如果案件最終原告敗訴,原告甚至都不必支付昂貴的律師費。“律師事務所接受此類案件,本身也是一個承擔風險過程。”Ben説。

  據Ben介紹,此類集體訴訟案件能否最終獲勝,關鍵在於取證。一般而言,原告會聯合利益共同方,最大可能性地獲取相關有利證據。被告也應根據要求及時提供充分、有效的材料。如果後者不能提供充分材料,在案件審議過程中將處在不利位置。

  最終,原告和被告之間將通過可能以和解、法庭判決等不同形式結束。訴訟時間可能達一兩年,甚至更長的時間。

  資本的金手指?

  資本的“金手指”,曾使麥考林一時風光無兩;但資本也使其遭受史上最頻繁的訴訟。

  洪波認為,麥考林是一家老牌電子商務公司,曾一度瀕臨倒閉危機。在紅杉資本入股後,按照資本意志做了大幅調整。“但過度依靠資本,快速催熟的公司,往往會在長期可持續性發展過程中出現問題。”

  據麥考林的招股説明書顯示,麥考林董事會成員中,主要持股人有以沈南鵬為代表的紅杉資本、John J. Ying和顧備春三人。其中,沈南鵬是董事長,代表紅杉資本持股約2.53億普通股,佔總股本的75.9%,顧備春持有13.8%股份,約合4972萬股。IPO完成後,沈南鵬團隊股份份額將降低到62.8%,顧備春降至11.6%。

  上市,對於風險投資者來説,可能是有效的套現機會;但上市,對於企業而言,僅僅只是開始,還有漫長道路需要走。

  值得一提的是,本週恰是中國企業赴美上市的高峰期,將有6家來自中國大陸,1家來自中國台灣的公司在美國IPO。其中,有剛剛盈利的公司,也有尚未盈利的公司。

  談及麥考林的集體訴訟是否將對上述公司在資本市場的表現産生影響時,洪波認為,“每家公司管理層控制權和經營狀況都不同,不能統一概述。”

  同處在電子商務行業的噹噹網,不僅沒受到麥考林集體訴訟事件的影響,而且由於認購踴躍,發行價區間由此前的11-13美元上調至13-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