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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風向標]匯集資金投資房地産 多家銀行違規銷售信託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3日 22: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CCTV-經濟信息聯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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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七月份之前,我們在銀行還常能見到各式各樣的信託産品,但後來多數銀行和信託合作的産品被監管層叫停了,尤其是房地産信託更是嚴格禁止銷售,《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規定,投資信託的最低金額不少於一百萬元人民幣,《辦法》還規定,不得非法匯集他人資金參與信託計劃,但儘管有這些一系列的規定,但我們的記者還是發現,有的信託仍在銷售,而且恰恰採用了嚴令禁止的“匯集他人資金”的方式,來看記者發自上海的報道。

    近日有媒體説,一家銀行在上海人民廣場的支行在銷售一款房地産信託産品,以4倍于當前銀行1年期儲蓄存款利率的收益作回報,5萬元的散戶也能和300萬元大投資客一樣享受10%的年化收益率。記者今天就趕到了這家銀行。

    興業銀行上海人民廣場支行工作人員顯得很警覺,極力否認曾開展信託業務,然而記者輾轉拿到了前一天還擺在這家銀行的一份信託説明書,這份“新華信託天津浩地集團山水雲天項目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發行地在重慶,期限為24個月,經營範圍是房地産開發與經營租賃等,條款規定,單筆信託資金最低為100萬元,如認購資金在300萬元以上,年收益率預計10%等。蹊蹺之處在於説明書的另一條款:如自有資金不足100萬,可將資金委託給某受託人帳戶、同樣可以享受10%的收益率。也就是説,不足100萬元的資金可以通過委託的方式匯集起來,這明顯違反了相關的規定。緊接著,記者在另一份委託投資協議上看到了更加令人吃驚的條款:委託人自行將委託資金劃入受託人資金賬戶的條款,賬戶名為:陳志成。這就是説,説明書在明確地指導信託的參與者自行匯集資金用於信託投資,而這是明顯的違規行為。記者隨後又走訪了上海的其它幾家商業銀行,發現這種做法並不是個案。

    上海某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説,這是他們投資于一個信託公司的一個福建省的開發項目。這種信託的方式本來就是集資。他還向記者推薦了一個還有300萬的那個9%-10%收益的投資于上海青浦房産項目的信託。

    上海某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説:“你直接去找信託公司。他們門檻就是一百萬到三百萬,我們面對的是零散客戶我們靠的是網點優勢啊。我廣大銀行下面幾十個幾百個網點呢全國各地都有網點的。我不以自然人的方式去做這個項目的。而且就是説你機構做,不可以的。”

    記者調查時了解到,這些銀行推出的大多以房地産和基礎設施項目的信託計劃為主,這恰恰屬於銀監會已經明令叫停的信託項目。

    上海某商業銀行工作人員説:“現在通脹大概在4%左右,那麼不存銀行你就損失4塊錢。你存了銀行你就損失一塊五你做個理財你基本可以保本。收益和風險是成正比的。你要獲得高收益肯定要承擔一定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