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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8日 08: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編者按
“國16條”出臺了,人民日報連發5天連發5文、發改委等連續出招穩定物價,糖、棉花等大宗商品期貨價格大幅下跌,食用油批發價開始下調……好消息不斷傳來,可再瞅瞅超市裏的油價、商場裏的服裝價還有餐館裏的菜價,對“吃穿”格外在意的家庭主婦們把笑聲又咽了回去:衣服還是那麼貴,早點快餐甚至還在漲,怎麼市場反應這麼遲鈍啊?那些個嚷嚷著“市場規律”、緊跟漲價風的商品憑什麼不跟著降呢?
抑價措施要落到實處,才能讓老百姓“心安”;漲價要漲得公平合理,才能讓老百姓“理得”……
人民日報連續5天發文
22日
——一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也引發了部分居民對通貨膨脹的擔憂。這種擔心可以理解,但是我們也可以有把握地説,目前我國完全有能力有條件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23日
——二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加強正面宣傳和價格政策的解讀,及時澄清不實報道,嚴厲查處惡性炒作事件,引導社會各方面正確認識當前價格形勢,增強對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的信心。
24日
——三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一段時間以來,以農産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種種跡象表明,一些遊資和不法經營者採取欺詐、串通、哄抬、囤積等不正當手段操縱相關商品價格,是一些農産品價格上漲的直接推手。
25日
——四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各地方、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高度,把國務院《通知》確定的各項安民、惠民政策儘快落到實處。
26日
——五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要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市場收購秩序,加強糧食收購資金的監管,做到不搶購、不抬價、不囤積;生産流通企業要嚴格遵守國家的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得趁物價上漲之機,投機炒作,哄抬價格,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