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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部署23條穩物價措施 對三類人發臨時補貼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26日 09: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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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幸琦昕 通訊員 符信) 昨晚,廣東省政府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 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作出23項工作部署,涉及農副産品生産經營、煤電油氣供應、規範市場秩序、價格監測預警、特定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十大方面。其中規定,要做好成品油的投放和儲備工作,增加柴油産量和投産量;審慎出臺政府調價項目;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對優撫對象和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分別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通知》介紹了出臺背景:今年以來,我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大力發展生産、保障供應、強化監管,保證了價格總水平和價格秩序的基本穩定。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我省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呈上升趨勢。特別是受自然災害影響,農副産品價格一度出現較大幅度上漲,加大了城鄉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0〕4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推出23條措施。

  《通知》最後指出,省政府將於12月上旬組織督查組赴各地檢查。

  23條穩定物價措施

  一、大力發展農副産品生産

  (一)嚴格管理蔬菜種植用地,穩定並適度增加全省蔬菜種植面積。切實抓好冬春蔬菜和速生蔬菜生産。

  (二)落實農業補貼政策,大力支持糧食生産發展。

  二、穩定和保障農副産品市場供應

  (三)適當擴大蔬菜批發市場建設規模。支持省內32家農業部定點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在全省中等城市規劃建設一批省級重點農産品批發市場和産地批發市場。

  (四)鼓勵珠三角地區與農副産品主産區建立農副産品産銷定向合作,保障重點消費區域的市場供應。

  (五)落實省、市、縣三級儲備糧油規模和小包裝成品糧油儲備制度,組織國有糧企增加糧油商品庫存。

  三、做好煤電油氣運協調工作

  (六)加強煤炭市場監管,優先安排電煤運輸。做好成品油生産、調運、投放和儲備工作,增加柴油産量和投放量,重點保障中心城區、交通要道、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客貨運輸樞紐的用油需求。全力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優先保障重點城市、重點扶持産業和城鄉居民、醫院、學校、農業生産等重點用戶的用電。

  四、降低農副産品生産經營成本

  (七)完善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自12月1日起,全省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含次票);少量混裝其他農産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範圍內的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

  (八)立即開展規範整治集貿市場攤位費和超市進場費工作,降低收費標準並實行備案管理,進一步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

  (九)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成本。在農副産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時,各地可在大型集貿市場或超市建立直銷門店,以低於市場的價格銷售肉菜等農副産品。

  五、規範市場和價格秩序

  (十)加強農副産品流通環節的價格監管,必要時實行流通差價率管理。迅速開展農副産品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和化肥、農藥、農膜等重要生産資料價格檢查。重點查處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行為,以及變相漲價、串通漲價、價格壟斷、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

  (十一)全面核查糧食經營者的收購資格,嚴厲打擊無證照收購、超範圍收購糧食的違法經營行為。

  (十二)在全面清理大宗電子交易市場的基礎上,加大電子交易市場保證金監管力度,發現有異常大宗交易量的重點跟蹤檢查,及時依法處理。

  (十三)儘快出臺定價成本監審地方性法規。儘快制定重要農副産品價格分類管理辦法。

  六、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和信息發佈

  (十四)開展農副産品價格監測。對與城鄉居民日常消費密切相關的糧油菜肉禽蛋等農副産品價格,實施全方位監測。加強蔬菜等商品的成本調查,適時發佈農産品流通成本信息。

  (十五)加強農副産品等生活必需品價格走勢的分析和預警。加強正面的輿論宣傳引導,及時澄清不實報道,正確引導社會預期。

  七、完善穩定價格應急處置機制

  (十六)必要時啟動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臨時干預。

  (十七)制定出臺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市場價格異常波動處置辦法。

  八、做好特定群體基本生活保障

  (十八)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對優撫對象和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分別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經濟欠發達地區發放城鄉低保價格臨時補貼,由省財政按增加1個月生活補助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按照隸屬關係,增加對大中專院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生伙食補貼,由省財政廳和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方案,經省政府批准後實施。

  (十九)儘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

  (二十)出臺一批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價格惠民措施。繼續降低部分偏高的藥品價格。審慎出臺政府調價項目,尚未實施的天然氣價格調整方案暫緩出臺。除國家和省部署的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外,其他新提價項目一律從嚴控制。

  九、發揮價格調節基金作用

  (二十一)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規定》,依法徵收價格調節基金。

  十、加強組織保障

  (二十二)全面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設立由省政府分管領導&&的“菜籃子”工程領導協調機構,協調機構辦公室設在省農業廳。

  (二十三)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總召集人的市場價格調控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價格調控監管協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物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