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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日報:國務院發文嚴打資本市場內幕交易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9日 17:0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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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本市場內幕知情人將被要求實名登記,且建立信息等級庫。在昨日由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下稱《意見》)中,這一監管空白被有效填補,這也是此次《意見》的最大創新之一。

  根據國務院精神,近日證監會要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國資委、預防腐敗局等部門抓緊開展一次依法打擊和防控內幕交易專項檢查,查辦一批典型案件並公開曝光,震懾犯罪分子。

  《意見》提出五方面要求:一是抓緊制定涉及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的保密制度,包括國家工作人員接觸內幕信息管理辦法,明確內幕信息範圍、流轉程序、保密措施和責任追究要求,並指定負責內幕信息管理的機構和人員。二是儘快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要求內幕信息知情人按規定實施登記,落實相關人員的保密責任和義務。三是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停復牌等相關制度,督促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義務人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四是健全考核評價制度,將內幕交易防控工作納入企業業績考核評價體系,明確考核的原則、內容、標準、程序和方式。五是細化、充實依法打擊和防控內幕交易的規定,完善內幕交易行為認定和舉證規則,積極探索內幕交易舉報獎勵制度。

  所有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程序,都要符合保密制度要求,簡化決策流程,縮短決策時限,盡可能縮小內幕信息知情人範圍。研究論證上市公司重大事項,原則上應在相關證券停牌後或非交易時間進行。

  內幕交易,是指上市公司高管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行政審批部門等方面的知情人員,利用工作之便,在公司並購、業績增長等重大信息公佈之前,洩露信息或者利用內幕信息買賣證券謀取私利的行為。這是違反《證券法》和《刑法》的犯罪行為。

  中關村黃光裕內幕交易案、董正青內幕交易案是此前較為知名的先例,由證監會、公安部、中紀委等多部門聯手查處。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昨日表示,在最容易滋生內幕交易的上市公司兼併重組中,決策鏈條長、涉及內幕信息知情人多、參與內幕信息的知情人主觀意識淡薄、制度監管不到位、成熟的股市文化尚未形成等原因造成了內幕交易屢禁不止,此次根據國務院精神,將督促各地政府建立內幕知情人信息等級庫,填補監管空白,證監會將有權調閱這些信息,一改往日很難深入了解這部分內幕知情人信息的狀況。

  五部委聯合國務院法制辦於今年5月份啟動了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專題小組內幕交易綜合防控專題調研,利用一個半月的時間,集中對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進行實地調研,與地方政府、國資部門、公安部門、證監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基金公司和部分仲介機構座談,並向132家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發送了專題調查問卷。

  在此次《意見》中,還特別提到“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內幕交易更具隱蔽性、複雜性”。業內人士指出,衍生工具的産生,對於資本市場並不是一件壞事,它是順應金融市場發展規律的必然産物。作為一個規避風險和套期保值的工具,如果沒有得到有效監管,也可能被內幕交易者利用。因此,這份《意見》正是給出了一個提醒及監管辦法,對於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場是有幫助的。

  上述人士稱,事實上,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一直對股指期貨交易嚴加監管,推出了異常交易指引等監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