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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6日 08: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賈康
我國30多年的改革實踐表明,財稅改革在經濟社會發展和整體改革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十二五”時期,財稅改革將承擔服務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任。因此,如何謀劃下一階段的財稅改革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推出的中國財政政策報告(2010/2011)——《“十二五”時期的中國財稅改革》(高培勇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一書,不失時機地對“十二五”時期的財稅改革問題做了較為全面和深入的詮釋與探討。
該書認為,“十二五”時期的稅制改革應當在全面評估現行稅制體系的基礎上,確立新的稅收制度總體格局,重點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開徵面向房産保有環節的物業稅,並以這些改革為突破口,使直接稅與間接稅在我國稅制結構中趨於均衡佈局,從而使稅制體系的收入功能、調節功能與穩定功能更加完備。在財政收支結構方面,應根據經濟社會形勢變化和市場經濟規律,致力於把全部政府收支都納入預算管理。以此為基礎,在財政收入方面,提高稅收收入、社會保障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國有資産(資源)使用收入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相應降低行政事業性收費、各種專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在政府收入中的比重;在財政支出方面,相應收縮購買性支出,擴大轉移性支出的比重,使財政支出向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領域傾斜,同時控制並調減投資性支出、適當增加消費性支出,使有限的資金向教育、醫療、社會保障與就業、“三農”、自主創新、環境保護等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以及與民生有關的支出項目傾斜。
該書還對財政收支規模、預算制度改革、財政管理制度改革、財政體制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背景下的財稅制度安排等財稅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分析,從而勾畫出“十二五”時期我國財稅改革的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