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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與騰訊之爭值得業界共同反思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3日 08: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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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聯網業界最近很熱鬧。隨著各類網絡企業的不斷發展,隨著企業之間競爭的不斷加劇,這個行業看起來越發像一個草莽江湖。近日的360公司與騰訊等企業之爭,就是典型的例子。對陣雙方各持己見,也都有各自的支持者。

    騰訊和360安全衛士互相指稱對方侵犯用戶的權利,爭論相當激烈,幾近白熱化,其中究竟誰是誰非,似乎一時難以辨別。在360那裏,這場爭端幾乎被其描繪成充滿正義感的戰鬥;在騰訊和其同盟夥伴那裏,360的做法則被指責為“不正當競爭”。

    其實,每一個互聯網用戶的心中都有一桿秤。剝去爭鬥雙方華麗的語言外衣,利益之爭的本質屬性一覽無遺。在商言商,對於企業來説,追求利益本身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一家互聯網企業應該怎樣去獲得利益。

    觀察者可以發現,最近兩三年來,業內企業之間的口水戰、訴訟戰不斷,尤其是最近一段時期,互聯網企業之間的競爭愈加激烈。各類競爭手段或公開,或隱蔽,有些時候幾乎是無所不用其極。360公司與騰訊的爭鬥,不過是這個行業內矛盾與衝突不斷增多、升級的一個縮影。

    從旁觀者的角度,我們至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檢討此事。其一,當一批互聯網企業陷入混戰當中之時,監督與協調的力量其實是缺席的;其二,在所謂的免費商業模式的背後,一些企業宣稱的“用戶至上”的價值觀,只是一個宣傳口號而已,行動與口號往往背離;其三,在互聯網業界扭曲的利益爭鬥中,用戶的權益被漠視,特別是網絡隱私權,很難得到保護。

    資深的互聯網行業觀察家、中國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在談及360公司與騰訊等公司的這場衝突時,打了一個很有針對性的比喻,即場上兩隊運動員正在踢球,一方運動員忽然充當起裁判員,向對方運動員出示紅、黃牌。這個比喻的意思,就是指360公司與騰訊作為業內企業,作為場上的“運動員”,無論哪一方都不具備“裁判”的資格。遺憾的是,我們在這起轟動業界的衝突中,卻發現“運動員”強行要當“裁判”。

    這個時候,很關鍵的一個問題,就是真正的裁判缺席了。誠然,互聯網産業作為一個飛速發展的行業,監管難以完全跟上,制度建設難以及時跟上,都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絕不是“裁判”可以缺席的理由。

    在過去的十年間,迅速發展的中國互聯網行業也正是引起法律糾紛最多的一個行業。要消解這麼多的糾紛,要為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個好的環境,“裁判”斷不可以缺席。鋻於這個行業的特殊性,行業自律的作用應該有更好的發揮,行業協會應擔負起組織者的使命。也只有如此,互聯網行業才能避免成為一個野蠻的“江湖”。

    應該看到,在互聯網世界中,很多企業都在宣揚免費商業模式,即在基礎服務免費的同時,通過增值服務收費。作為一種商業模式,其本身並無褒貶之分。不過,收費的部分,究竟是怎樣的增值服務,大可值得觀察。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在競爭的壓力之下,一些企業選擇了擅自誇大競爭對手産品漏洞、通過技術手段限制用戶選擇和卸載競爭對手産品的做法,這樣的“增值服務”,實則走向了不正當競爭。

    《反不正當競爭法》有兩大原則,一是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合法經營者權利;二是保護消費者權益。顯然,誇大競爭對手産品的漏洞、缺陷,甚至捏造缺陷等行為,本質是貶損對方商譽,公平競爭無從談起。同時,消費者(用戶)的權益也被漠視。在這裡,新興的互聯網行業與其他一些“野蠻生長”的行業一樣,不正當競爭行為四處可見。不少企業的經營目標不是為了服務好用戶,而是在利益與競爭的壓力之下,被狹隘地引入到對競爭對手的貶損當中。

    這裡需要特別提及的是用戶網絡隱私權的保護問題。在商戰四起的現實當中,許多用戶資料被當作商品銷售,已經成為常態或潛規則。一些軟體甚至可能涉及掃描用戶隱私文件和數據,那更是一種“粗暴”的違法行為。如果互聯網業界的領軍企業連用戶的基本權益都不能重視,則其發展的基礎也必然是不牢固的。

    360與騰訊之爭,具有標本價值。這場衝突值得整個互聯網業界來共同檢討、反思。一個不會或不願反思的行業,難以擁有更寬廣的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