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26日 07: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0月25日電 (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5日宣佈,國家決定自本月26日零時起,將汽油、柴油價格每噸分別提高230元與220元,大約每升上調0.2元。
6月1日以來,國際市場油價頻繁波動,為什麼國內成品油價格至今才作調整?在當前社會通脹預期較強的情況下,上調成品油價格會不會進一步推升價格總水平?國家是否計劃改進和完善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
為何選擇此時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這位負責人説,《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連續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今年6月1日國內汽、柴油降價以來,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持續在每桶70美元和80美元之間小幅波動,期間,7月中旬和9月中旬兩次出現降幅接近4%,但由於國際市場油價迅速回彈,最終都未達到4%的調價邊界條件。
9月底以來,國際市場油價快速攀升至每桶80美元以上,漲幅超過了4%。為此,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機制,國家決定適當上調汽、柴油價格。
為何再次適當壓縮上調幅度
這位負責人説,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頒布後,國內成品油價格基本上實現了按機制正常運行。2009年4月份以來,國家統籌考慮國內經濟形勢以及成品油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對調價幅度進行了適當調控。 這次國家在安排成品油價格時,繼續對價格水平進行了調控,調後成品油價格對應的原油價格仍低於目前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水平。
2008年12月19日,國務院批准實施新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並於去年5月8日正式發佈《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曾表示,油價將遵循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來調整,但也需考慮社會經濟的承受能力,適當調控。
此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根據國際原油價格的變動幅度確定煉油企業的加工利潤率。當國際油價高於每桶80美元以上時,逐步扣減加工利潤率,壓縮供應方利潤空間。當高於每桶130美元時,實行限價,以過濾國際炒家炒作國際油價對國內的影響。
這位負責人説,當國際油價高於一定水平時,國家將逐步壓縮供應方利潤空間,由石油企業共擔買賣風險,“這也是出於保護消費者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