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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2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杭州10月11日電 (記者 方益波) 10月11日,杭州市研究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施意見》,暫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停止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恢復徵收房地産登記等相關收費,並提出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
據杭州市政府有關部門介紹,這次推出的實施意見,主要根據近期國家及省有關調控政策進行細化落實。其主要內容包括“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調控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完善住房保障體系”、“進一步加強普通住房供地及建設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和“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産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四個部分,共22條。
該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自本實施意見發佈之日起,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停止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恢復徵收房地産登記等相關收費。
實施意見還提出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凡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要全面規範商品房預售條件,嚴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應申報每套房屋價格,實行一房一價,銷售時應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並一次性公開銷售,提高銷售價格的,需經物價管理部門備案並公示。
實施意見還提出要落實差別化稅收政策。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産開發項目,稅務部門要加強稅務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2010年市區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含拆遷安置房)540萬平方米,通過收購、採購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同時,研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出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的目標任務和建設標準、管理模式、準入退出機制等。
《實施意見》還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的一系列政策,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堅決遏制地價、房價上漲勢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據杭州市房管局介紹,統計表明,今年5-9月(截至9月27日)主城區銷售的9257套商品房中,屬於家庭首套購房有6247套,佔到了67.5%;根據購房人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分析,這9257套商品房中,6493套屬於本市市區(包括蕭山、余杭)居民購房,佔70.2%。可售房源大大增加,截至9月30日,市區可售商品住房21917套,面積299.5萬平方米,同比分別增加35.2%和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