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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0月12日 09: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上海一消費者帶3歲孩子在必勝客不慎喝下一杯漂浮有金屬碎屑的飲料之後,要求對方對孩子未來的病情作出賠償保證;而必勝客方面表示,公司只根據現實情況進行補償,補償物為價值1000元的必勝客餐券。
“企業是否需要對未來潛在損失進行賠償,是我國目前法律中的盲點。”一位資深法律界人士指出,“在這個案例之中,必勝客有鑽我國法律空子的嫌疑。”
三歲兒童喝下“問題飲料”
今年8月1日中午,從事法律工作的陳崢攜家人在上海龍茗路必勝客餐廳就餐,點了4杯飲料。陳崢發現飲料中有大量漂浮物,該漂浮物為金屬小碎屑。但當他發現時,三歲多的孩子已經將其中一杯一飲而盡。陳崢當即與必勝客工作人員交涉。
交涉無果。8月2日和9月初,陳崢兩次攜子前往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就診。據陳崢講述及其提供的資料顯示,X光檢測發現小孩腹部L3右側橫突旁小片狀高密度影,考慮異物可能(注:醫學上所稱x光檢測出的高密度影最有可能的就是金屬異物)。
對此,陳崢諮詢專家及查詢相關資料發現,如該帶有棱角的金屬留在小孩腹中,可能會造成腸包塊、結石等多種不良後果。
陳崢表示,經檢測,必勝客飲料中的重金屬鉻含量嚴重超過國家安全標準。鉻一旦發生化學反應,産生的鉻鹽又屬於強致癌物質。
近兩個多月裏,雙方多次協商,未能圓滿解決問題。陳崢説,必勝客需對孩子未來的病情作出賠償保證;而必勝客方面認為,陳崢需拿出相應證據,公司才能根據現實情況進行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