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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銷售人員的再三游説下,江西南昌車主陳先生花高價給自己的愛車加裝了一款“廠家原裝”氙氣燈。幾經周折後,陳先生才得知所謂“廠家原裝貨”其實是一家小汽配店出産的二手燈。
投訴:加裝氙氣燈弄壞超車警示燈
今年5月20日,南昌的陳先生在比亞迪江西天翔店購買了一輛比亞迪F6豪華型轎車。“取車時銷售人員向我強烈推薦一款氙氣燈,聲稱是廠家原裝貨。”陳先生説,在銷售人員的一再勸説下,他交了3600元錢購買了這款氙氣燈。
但加裝氙氣燈後不久,陳先生就在駕駛該車過程中發現汽車的超車警示燈無法啟動,好幾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都差點出狀況。6月初,陳先生將此事反饋給了廠家。廠方答覆説,超車警示燈在超車時能給前方的駕駛者起到警示作用,建議其趕緊到售後進行檢修。
江西天翔售後維修部的工作人員對該車進行了檢修,維修人員要求陳先生將車鑰匙留下,並稱售後維修工具不齊全,需要到不遠處的另一家維修站維修。
感到有些蹊蹺的陳先生交了車鑰匙,跟隨維修人員來到位於南昌寶源汽配城的一家汽配店。他從該店的維修人員口中得知,自己加裝的氙氣燈並不是銷售人員宣稱的廠家原裝貨,而是來自這家汽配店的二手車燈。超車警示燈無法正常啟動,正是因為維修人員將線路接反了。
調查:氙氣燈實為拆下的二手車燈
近日,記者在位於南昌聯信大市場的寶源汽配城隨機走訪過程中發現,幾乎每家汽配店都出售氙氣燈,各品牌汽車車燈更是應有盡有,價格在600—1000元不等。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寶源汽配城A9棟21號店面的邵老闆承認,陳先生所購買的氙氣燈,就是他的店裏出售的,他店內所有的氙氣燈都是拆自二手奔馳、寶馬車的舊件。邵老闆表示,該店與江西天翔有着長期合作關係,但在出售之前,他就有言在先,江西天翔應事先告知顧客,氙氣遠光燈只是二手加裝件。
面對記者的質疑,江西天翔售後服務店服務總監韓新波開始一再強調,陳先生所安裝的氙氣燈是全新的。當得知記者已了解相關情況後,韓新波又稱,他將向上級彙報此事,儘快給陳先生一個答覆。
江西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部工作人員王軍認為,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江西天翔明知道是二手車燈,卻以“廠家原裝貨”的名義出手給消費者,此舉屬於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消費者可據《消法》第四十九條提出雙倍賠償。
提醒:安裝氙氣燈應慎重
日前,陳先生致電本報記者稱江西天翔已為其修好了超車警示燈,並支付了2000元現金作為補償。
陳先生的投訴雖然得到了解決,但由此暴露出來的問題卻不可小視。不可否認的是,現在很多車主都喜歡加裝車燈,大街小巷的大小汽配店都有此業務,就足以説明問題。
與之相對的是,近年來,由於車主私自加裝遠光燈,夜間濫用氙氣燈,給對面的駕駛者造成干擾,“晃傷”車主眼睛的事件時有發生,由此引發的車禍也不在少數。
對於車主濫用遠光燈的現象,南昌市交管局一位負責人稱,氙氣燈比普通車燈亮2—3倍,非常刺眼,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事實上,《道路交通法》早就對夜間行車如何使用氙氣燈作出了規定,但依此執行的車主很少。究其原因,還是因為處罰依據缺乏及力度不夠。同時,現行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條件》中關於車燈部分,只對功率、最小照明亮度、顏色以及照射角度進行了規定,尚沒有對最大照明亮度的規定。
該負責人提醒大家,無論為了自身安全還是他人的安全,車主都不要私改和濫用氙氣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