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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GTI新車十天兩次自動熄火 經銷商稱沒事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30日 09: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浙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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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車買來沒多久,在路上正常行駛時,十來天內兩次發生自動熄火,不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行駛,還存在安全隱患。這樣的新車,你敢開嗎?市民虞先生最近就遇到了這件煩心事,而這新車偏偏還將作為他的婚車。

  事件回放

  新車買來十多天

  行駛中兩次熄火

  虞先生的婚期在10月份,此前,他在機場大道一家汽車銷售服務店看中排量為2.0、自動擋的大眾高爾夫GTI汽車,裸車價245800元。可誰曾想,新買的車才開了1500多公里,便發生兩次自動熄火,且均在正常行駛過程中,並無其他外部因素影響。

  9月6日,虞先生從該店開走這輛高爾夫GTI。9月8日下午1時許,虞先生駕駛這輛車在甌江三橋附近行駛,當時的里程數才100多公里。“開著開著,車子突然熄火,剎車也失靈了,車子由於慣性還在往前開。”所幸當時旁邊車少,虞先生才能把車子慢慢地靠停在路邊。

  虞先生隨即致電經銷店,要求退車。該店工作人員對車輛檢測後,認定車輛安全,並無問題,不同意退車。拿著檢修單,虞先生將車開走了。

  9月19日下午,在甬臺溫高速蒼南入口處附近,虞先生的車子再次自動熄火,情形與第一次一模一樣,當時的里程數也才1500公里。車子再次開回銷售服務店。

  “檢測了十多分鐘,他們又説車子完全沒問題。我要求退車,一名雷經理説要第二天給我答覆。第二天早上,我打電話過去,他們改口説修好了,給我的車子換了個繼電器,問題解決了。”對這樣的解釋,虞先生表示接受不了,“一下沒問題,一下又説問題解決了,我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

  事件調查

  經銷商説沒問題

  車主心中仍有惑

  昨天,記者隨同虞先生來到這家銷售服務店。關於虞先生的車,該店服務主管表示,第一次熄火,可能是發動機轉速過低造成的偶發性故障,檢查後確沒發現問題;第二次熄火後,他們對車輛進行了全面檢查,並對行車系統進行優化,同時依照廠家建議,更換了繼電器,“目前,我們認為這輛車沒有安全問題,可以放心駕駛。”

  據該店總經理介紹,該店已將虞先生的情況報告給一汽大眾廠方,廠方將視各地反映情況,向國家有關單位提交車輛召回舉措。而針對虞先生提出的退車要求,她表示,退車必須要由廠方技術專家或者第三方質檢機構鑒定的確存在質量問題,才能按照程序進行退車。“按照行業規則,兩次維修後還是發生同樣的問題,我們也會同意退車。”

  隨後,虞先生撥打工商熱線求助調解,來自開發區工商所的工作人員到場為雙方進行調解,但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記者隨後致電一汽大眾服務熱線。服務人員説,召回汽車前,廠家要進行相應的技術分析。當記者提出聯絡技術專家時,服務人員表示技術專家在休假,不能接受諮詢。據服務人員説,目前廠家並未接到大量相關投訴。

  記者了解到,我省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已把家用轎車列入“三包”商品的範圍,可作為處理汽車糾紛的依據。“三包”期限內,對於一些存在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新車,經營者應該給予更換,或者退車。

  另外,根據《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規定,汽車售出後30天之內,出現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質量問題,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修理。如果消費者選擇退貨,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同時,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消費者要求更換、退貨,銷售商應在要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答覆意見。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覆,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目前,虞先生的車依舊停放在該店。據溫州日報 記者 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