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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28日 07: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9月27日電 題:土地供應住房建設必須向民生領域傾斜——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就進一步加強房地産調控答記者問
記者 王立彬
為貫徹落實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國土資源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針對有關通知精神以及今年以來房地産調控的成效,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堅定不移執行中央關於土地住房供應向民生傾斜的政策
記者:今年以來的房地産調控取得了怎麼樣的成效,為何出臺進一步加強房地産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房地産市場中的土地管理,一直是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內容,中央高度重視,社會和媒體也廣泛關注。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先後下發了《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和《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即國務院4號文和10號文,明確要求各地採取堅決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此後,特別是土地、房産、信貸等部門加大文件貫徹落實力度和政策調控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為鞏固房地産市場調控成果,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文件要求,堅定不移地加強和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堅定不移地執行中央關於土地和住房供應向民生領域傾斜的政策措施,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加強住房建設銷售管理,國土資源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研究制訂了《通知》。
切實解決各地對房地産調控的認識差異
記者:兩部聯合下發的通知有什麼新要求,主要針對什麼問題?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儘管上半年國務院先後下發4號文和10號文,對遏制高房價、穩定房地産市場提出明確要求,但各地對房地産調控政策的認識仍然存在差異。部分地區對房地産業要以保民生為首要目標認識不到位,對房地産業不能作為城市經濟支柱産業還有不理解情緒。一些地區認為現階段本地房價水平與地區經濟發展基本適應,房價上漲並不快,出於擔心調控可能影響地方經濟和財政收入的考慮,對於落實中央調控要求,政府和各相關部門還在等待、觀望,對土地供應和住房建設如何主動參與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缺乏研究探索,對下一步如何推進落實考慮不多。
因此,兩部聯合下發的《通知》,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加強協作,形成合力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內容上更加注重政策可操作性,相關政策措施更加細化、實化,便於地方執行。《通知》第一部分就是要求提高認識,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土地政策既要保障民生又要保持市場穩定
記者:在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方面,《通知》提出了什麼新辦法?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按照部門職能職責分工,住建部門編制實施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國土部門編制實施住房建設用地供應年度計劃,兩個年度計劃互為依託,關係密切。由於兩個年度計劃均需提前編制,國土、住房建設部門提前做好協調,共同商定編制計劃,對確保計劃任務落實十分必要。《通知》從兩部門共同商定年度計劃任務安排、明確保障措施、住房用地供應時序及計劃調整等方面作了明確。
在嚴格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管理方面,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據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協調擬定住房用地出讓方案。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得“毛地”出讓。
通知是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深入落實國發10號文件,在土地供應和建設管理上保民生、在宏觀調控上保持市場穩定的重要舉措,既有針對當前房地産市場形勢的調控措施,也有立足長遠的長效監管機制。歡迎各類新聞媒體繼續關心房地産用地建設管理工作,共同監督房地産用地各項政策的落實,也歡迎社會各界給予一如既往的監督與支持。
既要強化監管又要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記者:通知在加強房地産市場監管方面,有什麼明確規定?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通知要求嚴格土地競買人資格審查。對發現並核實競買人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閒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等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必須禁止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通知要求加強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設監管,對市、縣發佈的公告中存在捆綁出讓、超用地規模、“毛地”出讓、超三年開發週期出讓土地的,責令立即撤銷公告,調整出讓方案重新出讓。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房地産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及時清理開工、竣工房地産項目。
通知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查處力度。要求嚴格查處囤地炒地閒置土地行為,對企業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必須依法堅決查處;對政府及部門原因造成土地閒置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聯合限期查辦;對囤地炒地的行為,要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