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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被指強制推廣營養鹽 致普通鹽一包難求

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8日 09:1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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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連幾個月,湖北省襄樊市居民都很難買到普通碘鹽。

  至於個中原因,鹽業公司稱,一是受少數媒體誇張性報道和普通碘鹽漲價謠言的影響;二是商場故意囤積普通碘鹽不上架。而商家稱,“普通碘鹽短缺與鹽業公司強制將營養鹽與普通碘鹽搭配配送有關。”

  真相究竟如何?

  大小商場難覓普通碘鹽

  今年6月初,湖北省襄樊市谷城縣居民帥超(化名)在縣城粉陽路的一家大型超市購買食鹽時發現,吃了好幾年的售價1.3元、500克包裝的“雲鶴牌”普通碘鹽在貨架上找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五花八門的營養鹽,有“鋅強化”營養鹽、“鈣強化”營養鹽、“硒強化”營養鹽和多種“晶純鹽”,售價從1.5元到2.5元不等。

  帥超一連跑了3家大型超市,但均被告知沒有普通碘鹽賣,“斷貨了”。最後他在縣城一家位置偏僻的小雜貨店裏買了兩包普通碘鹽。

  9月2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谷城縣粉陽路上的康樂福、雅斯等大型超市裏看到,超市的食用鹽貨架上有各種“鋅強化”、“鈣強化”營養鹽,唯獨沒有幾年來一直供應的普通碘鹽。

  在谷城縣汽車站附近的齊勝超市裏,記者看到有少量的普通碘鹽銷售,但這些普通碘鹽是和營養鹽捆綁在一起銷售的,購買一包普通碘鹽就必須搭購一包營養鹽。

  除了齊勝超市,粉陽路上幾家規模比較大的超市都沒有普通碘鹽銷售,但貨架上的營養鹽卻種類繁多,據記者統計至少有六七種不同規格、添加了不同成分的營養鹽。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襄樊市區的商場。9月1日到3日,記者走訪了襄樊市區多家大型超市和小商品店,發現在貨架上幾乎都是各種各樣的營養鹽,很難看到普通碘鹽。

  “沒有普通鹽,只有營養鹽,好長時間都是這樣了。”武商量販東街店的一名售貨員稱。

  大型超市尚有營養鹽賣,在襄樊市區的一些小型商店裏乾脆不銷售食鹽了。襄樊市人民廣場附近一家商店的老闆對記者説,“不賣鹽是因為鹽業公司在配貨時讓我們每進1件普通鹽就要搭配進4件營養鹽,普通鹽很快賣光了,可營養鹽不好賣,所以我們乾脆就不進鹽了。”

  1994年,國務院發佈並實施了《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消除碘缺乏危害,採取長期供應加碘食鹽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此後,添加一種或者幾種營養強化劑的食鹽也相繼面市。這些被添加了營養強化劑的食鹽被稱為營養鹽,添加的成分包括鈣、硒、鋅、鐵、核黃素等。

  “天天看他們搶購普通鹽”

  “市場上買不到普通碘鹽是因為有的商家有意囤積,或者沒來得及上架,我們對襄樊鹽業市場的供應絕對是充足的。”襄樊市鹽業公司配送中心經理劉義江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據劉義江介紹,今年8月至今,除了正常的配送額度外,襄樊市鹽業公司通過向湖北省鹽業公司打報告請示,額外向襄樊市場投放了300多噸普通碘鹽。“一包500克包裝的普通碘鹽夠一個三口之家吃一個月了,所以現在襄樊市場上的普通碘鹽的供應是沒有問題的。”劉義江説。

  既然普通碘鹽的供應如此充足,為何在襄樊的超市和商店中卻很難看到有普通碘鹽銷售呢?

  一位知情人稱,這與襄樊市鹽業公司將營養鹽強行搭配普通碘鹽配送有關。“已有一段時間了,開始是1噸普通鹽配送8件營養鹽,後來增加到每噸12件、15件,現在是1噸配送25件。開始的時候經銷商還有能力承受,現在搭售得太多經銷商也承受不了。”

  據記者調查,在襄樊市場推出的營養鹽因價格偏高且缺乏有效的宣傳,並不受市民的歡迎。大多數居民還是習慣購買普通碘鹽,這導致了經銷商手裏的營養鹽長期積壓。

  一位商場負責人稱,“營養鹽是襄樊市鹽業公司以1比1的比例和普通碘鹽硬性搭售的。普通碘鹽一上貨架,很快就賣光了,可營養鹽很不好賣,所以很多時候就看到貨架上只有營養鹽了。”

  “很多經銷商為了減少損失,在進了貨之後,先把營養鹽擺在櫃臺上,普通碘鹽基本上不上貨架。另外,超市的營養鹽如果沒有賣完,就不敢到鹽業公司進貨,因為再進貨,就會造成更多的營養鹽積壓。”襄樊當地一位知情人説。

  營養鹽搭售普通碘鹽的方式,在客觀上造成了襄樊鹽業市場上普通碘鹽短缺的局面。在剛過去的8月,襄樊很多超市、商店出現了普通碘鹽一包難求和搶購普通碘鹽的現象。

  在消費者的要求下,有些超市在特定時間拿出一部分普通碘鹽銷售。工作人員剛把裝有普通碘鹽的箱子從倉庫搬到貨架附近,不用上架,就被搶購一空,有人拉著購物車動輒十幾包、幾十包地購買。

  劉義江也曾對此進行過調查,他向記者展示了用手機拍攝的市民搶購普通碘鹽的場景:一名售貨員剛搬出一箱普通碘鹽,就被一群消費者搶購一空,不少人都一次性購買10包以上。

  “除了加大供貨力度,我們還和經銷商進行了溝通,實行了一些辦法來遏制搶購行為。”襄樊市鹽業公司辦公室主任王建立説。記者了解到,為了遏制搶購,有的超市施行了“一次限購兩袋”的辦法,但效果並不明顯。

  此外,普通碘鹽短缺與商場銷售動力不足有關。武商量販店襄樊某分店的負責人稱,其實他們不願意賣鹽,“人來得很多,看著很熱鬧,但其實銷售額並沒有上去,就天天看他們搶普通鹽了。我們賣一箱鹽,也只有幾塊錢的利潤”。

  一位熟悉商場運行的人士告訴記者:“超市裏大多數商品都是代售的,導購也是各商家提供的。但食鹽不一樣,全靠超市自己的員工經營,他們對食鹽的銷售動力明顯不足。”

  9月3日下午,記者和襄樊市鹽業公司營銷部負責人一起走訪了襄樊市內的3家大型超市。武商量販解放路店的貨架上只擺放了各種營養鹽,沒有擺放普通碘鹽,但該店的倉庫中存放了1噸以上普通碘鹽。該店的一位負責人稱,貨架上沒有普通碘鹽的原因是“沒有來得及上貨”。記者隨後趕到武商量販東街店時,發現該店貨架上也沒有普通碘鹽,可一會兒後商場人員便搬來了幾箱普通碘鹽上架,馬上便有幾位消費者上前選購了數十包普通碘鹽。在環城東路的廣益量販,貨架上只有各種營養鹽,在鹽業公司的要求下,該超市的工作人員才將少量的普通碘鹽擺上貨架,一位員工稱:“不擺這個鹽(普通碘鹽),營養鹽還能賣一點;普通鹽一上貨架,營養鹽就賣不動了。”

  襄樊市鹽業公司硬性按比例搭售營養鹽?

  襄樊鹽業市場出現普通碘鹽短缺的狀況引起了襄樊市相關領導的關注。襄樊市鹽務管理局(即襄樊市鹽業公司——記者注)在8月2日向襄樊市政府提交的《關於目前襄樊市場食鹽銷售有關情況彙報》(以下簡稱“《彙報》”)中承認,“少數商場超市確有普通碘鹽短缺的現象發生”,並認為造成此情況出現的主要原因有4個:

  一是受少數媒體誇張性報道和普通碘鹽漲價謠言的影響,部分群眾大量搶購囤積普通碘鹽,致使普通碘鹽近期銷量過大,社會庫存急增,使部分商場超市出現了“普通碘鹽斷銷、營養碘鹽有餘”的現象;二是少數商場、超市的各種鹽産品(包括普通碘鹽)上貨和補貨不及時,也有個別商店超市為了謀利而囤積普通碘鹽;三是由於我國食鹽實行計劃管理,品種單一,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人們對多品種營養碘鹽的接受以及“少吃鹽、吃好鹽”這種理性的健康消費觀的形成還有一個過程;四是我們對納入了國家食鹽分配調撥計劃的多品種營養碘鹽,在其上市和促銷方面的宣傳力度不夠。

  據王建立介紹,雖然一直在推廣營養鹽,但從銷售數據看,襄樊市2010年上半年銷售的普通碘鹽12299噸,佔所有食鹽(包括營養鹽在內)銷量的90%。

  襄樊市鹽業公司市場營銷部部長丁陽告訴記者,普通碘鹽在市場上出現短缺,有前段時間配送營養鹽額度加大的原因,“我們對營銷人員提出過要加大營養鹽銷售力度的要求,要他們盡可能把營養鹽賣出去,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有一些同志過於急躁,向客戶提出過一些要求”。

  劉義江也承認,在大商場,普通碘鹽和營養鹽的配送比例達到了1比1;在一些小型商場,普通碘鹽和營養鹽的配送比例達到了6比4。但他表示,在一些相對偏遠、經濟相對落後的地方沒有推廣營養鹽,配送的全部都是普通碘鹽。

  《彙報》稱,“營養鹽是納入了國家食鹽分配調撥計劃的食鹽,是鹽業生産企業為了滿足社會不同消費層次的需要,打破食鹽品種長期單一的局面開發出的一系列多品種和多規格的食鹽産品,政府在政策、法規上也為推廣銷售多品種營養鹽提供了依據”。

  劉義江在接受《襄樊晚報》採訪時稱,“國外的鹽有幾千個品種,我們的鹽業企業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也增加了鹽的品種,提高了鹽的附加值,提倡群眾少吃鹽,吃好鹽。提倡銷售營養鹽,既可以讓鹽業企業、商家從中得到更大的經濟效益,我們的國有鹽業企業也可以因此讓國有資産得到保值增值。”

  襄樊市鹽業公司否認推廣銷售營養鹽是為了謀利。“營養鹽對人的身體有好處,品種多也可以滿足不同人的需要,這是很科學的一套。我們企業很注重社會責任。”王建立説。

  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許多消費者對此並不買賬。“營養鹽對身體有多好,我們還不知道,只知道比以前的鹽貴了不少,而且營養鹽一齣來我們連普通鹽也買不到了,要不就是得強制搭配買,這很不合理。”9月2日下午,一名在襄樊市“好鄰居”超市購物的市民説。

  “鹽業公司可以推廣營養鹽,但普通碘鹽的供應不能減少、甚至中斷,不能人為地消滅普通碘鹽逼著消費者去購買營養鹽,不然就剝奪了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一名熟悉此事的當地人士稱。

  9月3日,襄樊市工商局宣傳中心的吳世民稱,自接到群眾反映後,襄樊市工商局就立即向襄樊市鹽務管理局下達了行政建議書,要求其停止將營養鹽強制搭配普通碘鹽的行為,並於8月對此事進行了立案調查處理。目前調查已經終結,正報市工商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還將上報給省工商局。

  據了解,2009年,宜昌市鹽業公司也曾強制要求經營戶按一定比例購買其附帶提供的鈣(鋅、硒)強化營養鹽及低鈉鹽。宜昌市工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當事人處以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此事件還入選了湖北省工商部門發佈2009年度“十大”違法案例。

  對此,吳世民表示,“據我了解,宜昌市工商局只是勉強做了個處罰決定,並沒有真正實施處罰。目前湖北很多地市都存在類似的情況,所以我們這次的處理是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