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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3日 09:2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起訴要求退還通行費賠償拖車費
新快報訊(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吳鴻明)全長122.8公里的廣深高速公路中途無油可加,因半途沒油而“趴窩”的廣州車主趙紹華一紙訴狀將廣深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廣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稱廣深珠高速)告上了法院,要求退還一半的通行費用及賠償拖車費共計325元。今日雙方在廣州市越秀法院“開戰”。
緣起:途中油盡無站加油
較真的當事人趙紹華是一位律師。7月21日晚10時許他駕車從深圳經廣深高速公路回廣州,走了近三分之一路程時,發現車的汽油所剩不多,而到廣州卻仍有近80公里路程。當他駕車到高速公路上原來唯一的新聯加油站時,卻發現該加油站早已不再營業,甚至連加油機都拆光了。不久汽車因汽油耗盡而拋錨,趙紹華不得不撥打“122”叫來拖車。
趙紹華認為,按照相關行業標準,高速公路每隔60公里就應設置一個服務區,提供加油等基本服務,然而,廣深高速公路上原有的新聯加油站卻早在去年就不再經營了。“我認為,廣深高速公路根本是屬於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沒有了服務區,就不能滿足駕乘人員的基本需求,許多人將車停在路邊,隨地大小便,不僅斯文掃地,也帶來了安全上的風險……既然廣深高速無法符合要求,就應當減免服務收費,所以我要求他們退還一半通行費。”趙紹華説。
廣深高速:舊加油站被拆除是政府決定
為了325元打官司的趙紹華表示,他打這個官司,最終目的是要求所有通行在廣深高速公路上的消費者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不過,被告方廣深珠高速並不認同趙紹華的説法,其在答辯狀中稱舊加油站被拆除是為了配合常平—虎門高速公司建造拆遷需要,這是由政府決定的;新服務區不能開通也並非高速管理方的責任。對於趙紹華要求降價的請求,廣深珠高速認為收費標準是由政府物價部門核定,收多少也是由上級管理部門決定,廣深珠高速並沒有決定權。
省物價局:通行費制定只跟車道數量有關
除了訴訟外,趙紹華還分別向省物價局和省交通廳提出申請,希望省物價局對廣深高速公路收費標準重新審核並重新定價,同時要求省交通廳檢查廣深高速質量是否合格。
8月24日,趙紹華收到了來自物價局的答覆。物價局稱,根據相關規定,高速公路的通行費制定只是跟車道的數量有關。目前服務區、加油站的設立並不是收費定價的指標。此外,物價局表態將督促廣深高速儘快改善服務質量。
交通廳的答覆則並未直接回答廣深高速的質量問題,而是強調廣深高速的服務問題有其歷史背景,該項目在上世紀80年代就已建成,當時沒有行業標準,對服務區和加油站的設立也沒有專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