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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9月01日 08: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近日,有知情人士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位於山西省朔州市應縣金城鎮龍泉村的一處冷庫曾“藏”過30噸被召回的問題奶粉。記者趕赴應縣龍泉村調查。
這裡,距山西雅士利乳品有限公司不到兩公里。
《法治週末》記者採訪得知,2010年春節期間,該縣焚燒銷毀了2640噸雅士利問題奶粉。但8月30日,廣東雅士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策劃部林姓負責人對《法治週末》記者稱,早在2009年,雅士利公司就已經全部召回問題奶粉,並做了無害化處理。
2008年10月11日,商務部等6部委聯合下發緊急通知,必須將所有9月14日前生産的奶粉和液態奶,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銷售,就地封存,由生産企業進行清理,批批檢驗。此為“9 14”大限。
然而,從2008年9月問題奶粉集中爆發至今,關於問題奶粉的回收、銷毀、回溶再生産等問題,質疑聲從未間斷。
召回奶粉“藏起來”換包裝
孫某是山西應縣金城鎮龍泉村一處冷庫的主人,經朋友介紹,他把庫房借給山西雅士利乳品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
2009年2月下旬,山西雅士利在這裡存放了一車奶粉(被召回的問題奶粉),時間約一週。
“他們來的時候天很冷,冷庫門口還堆放著過年燒過的旺火。”孫某説,那天來的是一輛12米長的貨櫃車,車上的奶粉足有30噸。佔用庫房幾天后,山西雅士利公司來了七八個工人,“帶著新的包裝袋和標簽,把舊包裝袋全換下來了,幹了一整天,隨後裝車離開了冷庫”。
工人們把舊的包裝袋帶走,並且收集了滿地的舊標簽,在冷庫門口點火燒了。孫某説,“我很納悶,奶粉要是好的,為什麼換包裝呢”?
應縣一位當地人告訴《法治週末》記者,這些被“藏起來”的奶粉改頭換面之後,會運到“不知道哪”的地方重新上市。
曾為三鹿奶粉消費者代理索賠的德衡律師集團(北京)張興寬律師,辦案期間去過三鹿公司。他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在2008年問題奶粉被曝光後,遍佈各地的經銷商“陸續”把應召回的奶粉運回生産廠家。
當時,張興寬看到收回的問題奶粉在廠裏堆積成山。但如何處理、有無銷毀等,卻不得而知。
張興寬説,大批奶粉堆在廠裏不處理,企業藏起來一些又有誰知道呢?“沒有人監督企業走完銷毀和處理的最後一步”。
工人透露劣質奶粉回溶
在一份生産日期為2008年11月13日、生産批次標注為“2008/11/13”的“山西雅士利乳業有限公司配粉工段交接班記錄”上,《法治週末》記者看到,在“輔料名稱”一欄中,明確寫著“雅士利1段回溶粉、雅士利2段回溶粉、雅士利3段回溶粉”和“施恩1段回溶粉、施恩2段回溶粉、施恩3段回溶粉”的字樣。
雅士利3段回溶粉一欄,有“6000kg”的字樣,為“上班結余”的公斤數。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雅士利前員工拍到了生産流程中“回溶”的全過程,“共拍照80多張,錄像40多分鐘”。並以此敲詐公司。
所謂回溶粉,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堅決不能添加到食品中的劣質奶粉。這些回溶的奶粉包括未能通過質檢不能出廠銷售的奶粉、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尾粉以及已經上市、但因質量問題被質檢部門勒令下架召回的劣質奶粉。
幾位業內專家都向《法治週末》記者強調,回溶粉是絕對不允許出現在奶粉生産配料中的。
然而,就是這種不被允許使用的回溶粉,卻出現在雅士利的配料單中。在山西雅士利,當被問及何為回溶粉時,幾位工作人員均表示“不知道”。
據了解,在2008年“9 14”大限後,山西應縣當地有上百名工人被通知下崗。《法治週末》記者輾轉找到其中一名曾在“配粉工段”工作的工人。
據他介紹,當年山西雅士利公司復産之後,他的一些同鄉仍在山西雅士利工作,當時管理很嚴格,進出要搜身。
“山西雅士利工廠將召回的三聚氰胺奶粉回溶。有的是在庫房將召回的鐵罐奶粉換罐,有的是直接將召回奶粉搬運到配料車間回溶。”這名工人説。
當地一位知情人告訴《法治週末》記者:“回溶就是換湯不換藥,把召回的奶粉換個包裝再賣出去。”
2009年曾有媒體爆料,一份來自山西應縣質監局駐雅士利廠質檢組,提交給山西省朔州市質監局的請示報告(未加蓋公章)中也顯示,雅士利和施恩奶粉中添加了回溶粉。
這份請示報告中稱:“總量達12.727噸的不合格奶粉被分為11個批次重新加工回溶,11批次共生産奶粉765.65728噸,出庫600.825噸,待溶粉21.01294噸,庫存143.81934噸。”
上海理工大學食品安全實驗室副主任徐斐博士指出,不合格奶粉返廠回溶再添加到新奶粉中,會帶來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
問題奶粉是否都銷毀存疑
對於雅士利問題奶粉的去向,8月27日,山西應縣縣委書記王守林告訴《法治週末》記者,“2010年春節期間就銷毀了”。至於數字和進一步詳情,他表示,“要看自己看,不要什麼事都找我!應該去問質監局”。
質監局工作人員向《法治週末》記者證實,“正月十三開始燒,在梨樹坪水泥廠銷毀了2640噸”。
8月27日,記者來到了距應縣縣城40公里左右的梨樹坪水泥廠。
董事長高福(音)稱,當時在院子裏堆了4米高的奶粉堆,具體有多少噸不知道,“這個數字是質監局掌握的,我們沒有任何文字記錄”。
“雅士利給了我們30萬元費用,其他的一概不知道了。他們把奶粉運過來,我們就是負責點火、把燒剩下的殘渣運到後院(山上),至於究竟有多少噸奶粉我們就不知道了”。
高福説,銷毀現場來了六七個人,4個是雅士利公司的,另外的分別是縣質監局、工商局、藥監局的人。
水泥廠的工人告訴記者,來的都是十二米長的貨櫃車,每車裝30噸奶粉。因為銷毀奶粉是“第一次”,“根本不知道怎麼做”。開始以為焚燒奶粉需要加燃料,就放了好多柴油進去,結果“忽的一下就著了。”
記者在水泥廠看到,一個面積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區域,堆放著四五堆兩三米高的黑色奶粉殘渣。
工人告訴記者,這裡原來是個“溝”,被燒過的殘渣填滿了,剩下的殘渣就高出地面堆在這裡了。“正月十三開始運過來燒,每天都有車運過來,燒了大概30天”。
記者掰開殘渣塊看到的確有奶粉狀顆粒,但殘渣堆看上去有大量的土塊、石頭狀的東西摻雜其中。
對此,質監局工作人員解釋説,由於奶粉含一定數量的油,屬於易燃物,所以在其中加入一定數量的土塊、碎石,是為了防止失火。
高福説,還有一批大概600噸到700噸的奶粉,是在附近的陶瓷廠銷毀的,附近的幾處鹽鹼地裏也做過銷毀。都是採用焚燒的處理方法。這些殘渣如何處理,他説,也只能“堆著”。
在隨後幾天的採訪中,《法治週末》記者試圖聯絡應縣質監局局長,但其手機一直關機。質監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這2640噸問題奶粉,是2008年9月14日之前,雅士利生産的全部奶粉。整個銷毀過程有錄像、數據有記錄,但要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指示,這些資料才能公開。
記者隨即來到縣政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質監部門歸條條管,他們的工資都不是我們發的,所以我們管不著他們”。
8月30日,廣東雅士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策劃部林姓負責人對《法治週末》記者表示,早在2009年,雅士利公司就已經全部召回問題奶粉,並做了無害化處理。且此前媒體所報,雅士利奶粉添加回溶粉屬虛假報道。
對於雅士利這一説法,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在2008年六部委發文之前,即當年9月19日,在廣東省潮安縣質監局、食藥監局、工商局等部門的監督下,雅士利銷毀了全部不合格産品和原料,包括1萬多箱成品奶粉和60噸問題原料。
焚燒奶粉對環境造成極大污染
對於“焚燒銷毀”的做法,黑龍江乳品工業研究技術開發中心高級工程師酈韜珉用“可笑”來形容。
有著二十多年乳品生産經歷的酈韜珉説:“做一個簡單的實驗就可以證實,奶粉根本不可燃!”
他同時指出,奶粉焚燒如果時間相對較短,就會變成一種膠狀的深褐色物質,焚燒時間較長則會結成塊狀,就是記者在現場看到的類似煤塊的東西。而不論是何種形態,這些物質對環境的污染都是極大的。
而且與垃圾焚燒一樣,奶粉在焚燒過程中會産生致癌物質“二惡英”。焚燒過程中這種毒素會分解成霧狀物在空氣中擴散,飄到地面、水面造成污染。這種“胡亂處理”做法的結果是“處理一種毒物,又産生另一種毒物”。
業內專家王丁棉告訴《法治週末》記者,2008年問題奶粉事件一齣,業內人士普遍關注也最擔心的,首先是三聚氰胺的來源徹查。從技術上説,要徹查很難。“一些人指出飼料有問題,而且把責任都推到奶農身上是不公平的”。
其次,是經銷商手中應召回奶粉的去向;是否仍在市場上流通;問題奶粉是否全部銷毀以及如何銷毀的問題。此前,蒙牛的不合格牛奶被企業偷偷倒進河裏,進而造成河水的污染。
問題奶粉銷毀無期限
王丁棉説:“深埋顯然不是最佳方法,場地有限是其一。其二,三聚氰胺不可降解,深埋的毒物可能會通過地下水的流動流入河中,造成傳播污染。如此,再被植物吸收,作為飼料進入奶牛體內,生産出來的奶源還是有問題。造成惡性循環。”
此外,處理一噸奶粉要花2500元到3000元,企業顯然不願埋單。
而在水泥廠的鍋爐中焚燒,隨著溫度升高奶粉會膠化,黏在鍋爐壁上,“這種物質很難清除,這樣鍋爐也就報廢了”。
事實上,三聚氰胺的熔點很高,大概在340度以上,採用焚燒是極不明智的做法。
“最好的方法是回收再利用。”王丁棉説,最佳方法是採用生化技術,而且成本要低很多。把要處理的奶粉溶解于水,放入活性炭,這樣,三聚氰胺就會被活性炭吸附。
酈韜珉也強調,奶粉是不含碳的有機物,本身不能燃燒,可做分離處理,此種做法國外有成功先例。
分離出來的蛋白類物質酪元酸鈉可以作為工業原料,是製造電影膠片的原料,同時,也是工業用膠黏劑的原料,“膠合板”就是用這種膠來膠合的。
分離出來的奶油可以用來生産肥皂、香皂、牛奶浴的洗滌用品,但不能用於食品生産。
還可以採用膜過濾技術,把三聚氰胺從奶粉中過濾出來。三聚氰胺可用作工業原料,經過濾處理的奶粉則可以做飼料。
綜觀“問題奶粉事件”,酈韜珉強調,監管部門應該做好生産量與消費量的登記,兩者差額是多少,包括産品是否已過保質期、下架産品的流向等等。工廠自己也應有專業部門負責調查統計,並隨時上報。
不論是召回還是銷毀環節,政府應該發揮主導作用:“只是企業自己做這件事,問題就比較大了。”
事實上,銷毀問題奶粉沒有明確的期限,是最大的問題所在,風險隨之産生,管理漏洞也就在所難免。
酈韜珉對《法治週末》記者説:“誰來給消費者一個交代,誰來做專業的技術指引,應該有專家的介入。行裏兩大協會———乳品工業協會和奶業協會,在人們普遍關注的毒奶粉事件中究竟能發揮多大作用,值得思考。完全沒有利害關係的情況下,行業協會以客觀中立的姿態參與其中,從專業的角度為消費者做以解讀,消除恐慌,為企業做以指引,為政府制定對策提供參考,恐怕是當下該做的。”(來源:法治週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