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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遠偽造門再升級:專家指其信披存紕漏

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3日 08: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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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家指其信披存紕漏 5841萬貸款或打水漂

  □ 本報記者 王 崢

  近日,素有任大炮之稱的地産名人任志強,“不幸”的也被一發炮彈擊中,不過“中彈”的並不是其本人,而是其擔任董事長的華遠地産。根據有關媒體報道,任志強的華遠地産可能涉嫌一起偽造公文的案件。

  法學專家稱其信息披露問題大

  知道不説就要依法處理

  據了解,8月19日國土資源部舉行新聞發佈會,公開通報了陜西省西安立豐禦海置業公司持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等7宗違法違規案件。據通報,2007年西安立豐禦海置業有限公司在辦理西安市雁塔區小寨西路13號地塊房地産項目的相關用地手續時,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

  根據2009年華遠地産的年報顯示,2006 年10 月,原北京華遠與立豐(西安)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豐房地産”)簽訂了“西安1001 工廠項目合作開發框架協議”,約定立豐房地産將其原100%控股的西安立豐禦海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豐禦海”)80%的股權轉讓給原北京華遠。而直到2008 年4 月,原北京華遠才將其持有立豐禦海80%的股權轉讓給子公司北京市華遠置業有限公司。

  也就説,2007年西安立豐禦海置業有限公司在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時,華遠地産是直接持有該公司80%股權的控股母公司,聯絡不可謂不緊密。而這也意味著,華遠地産與該起偽造公文騙取辦理用地手續的案件可能有著直接的關係。

  並且更讓人産生疑問的則是,就在國土資源部門查處該地塊的過程中,華遠地産卻將其持有的西安立豐禦海置業有限公司80%股權悉數轉讓。

  而在2009年的華遠地産的年報中,華遠地産僅僅做出了以下的披露:2009 年12 月,華遠置業與立豐(西安)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將所持有的西安立豐禦海置業有限公司80%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立豐房地産,股權轉讓價款為1200 萬元。同時,雙方又簽訂了股權質押合同,約定立豐房地産將其持有立豐禦海的全部股權質押給華遠置業。

  對此,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胡曉柯就認為:“如果華遠地産當時了解出售的公司涉嫌偽造公文,那麼就應該在當年的信息披露中告知投資者全部事實。因為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控股80%的企業,它的相關收益與資産等情況都是要合併到上市報表中的,所以對於一家可能存在問題公司的出售,上市公司有義務説出全部情況,以便投資者做出合理的判斷。而從整個事件的發展來看,華遠地産在賣出立豐禦海股權時,其至少應該了解到有關部門在調查該公司的土地問題,所以華遠地産在出售該公司股權時的披露至少是不全面;而如果華遠地産當時已經知道了該公司偽造公文的情況,那麼其上述的披露就存在誤導性,違反了有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的規定,屬於很嚴重違法違規的行為,上市公司及其高層都要接受處理。”

  5841萬元貸款能否收回?

  此外,《證券日報》記者還了解到,截至2009 年11 月16 日華遠置業向立豐禦海提供的股東貸款本息合計逾5841萬元,由轉讓後的立豐禦海負責償還,同時約定此股權轉讓完成後,立豐房地産對該貸款本息的償還承擔連帶責任。不過,截至華遠地産2009年年報披露日為止,股權轉讓款及債權款對方都尚未支付。

  而針對上述事實,根據《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已經解除了該項目的土地出讓合同、登出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如此一來,華遠地産放出的5841萬元貸款很可能面臨無法收回的尷尬。畢竟,2007年西安立豐禦海置業有限公司在偽造公文騙取辦理土地手續時,華遠地産是絕對的控股股東。胡曉柯教授就表示:“既然當時是大股東,立豐禦海當時發生的所有問題,即使是其他股東所為,其也全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今土地被收回,雖然華遠和立豐房地産簽訂了貸款償還合同,但是因事發時,華遠地産是負主要責任的控股股東,所以最終這筆涉嫌問題土地的貸款能否收回,現在還無法確定。

  而在8月22日,華遠地産通過多家媒體表示,華遠地産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一直堅持誠信守法經營的準則,以社會責任、公眾利益為已任,決不會進行或參與任何違法行為。部分媒體的相關報道,與事實有巨大出入,對公眾産生較大誤導,對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基於此,公司將於8月24日進行澄清説明。

  而公眾也希望華遠地産屆時不要給大家一個澄而不清的結果,而是就上述問題給出一個全面細緻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