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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03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俞燕
今年以來,隨著保監會以及各地保監局,開出的一系列行政處罰書,一批違規違法保險公司及其高管們,嘗到了罪與罰的苦澀滋味。
基層亂象
今年以來,各保監局共派出44個檢查組,對21家保險公司的58個分支機構進行現場檢查,延伸檢查了145家保險仲介機構。
《第一財經日報》從保監會以及幾家保險大省的保監局官網統計得知,截至今年上半年,北京保監局開出18份,天津保監局開出10份、上海保監局開出28份、廣東保監局開出70份、江蘇保監局開出15份、山東保監局開出22份。僅僅這幾家保監局在今年上半年累計開出的罰單就超出160張。
從被查處的機構和問題來看,總部一級大案較多,違規挪用資金、違規投資、非法集資等問題較多,涉及金額大,而基層機構則可以説集作假手段之大成。
數據不真實問題仍是比較突出的老問題,一些保險公司通過虛挂業務、虛列費用、系統外出單、虛假賠案等形式弄虛作假。相關行政處罰書顯示,安邦財險山東分公司存在篡改理賠數據問題;永誠財險廣東分公司違規批退保費;人保財險廣州市東華支公司出具陰陽保單,差額保費作為代理人手續費;安華農險北京分公司通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約定協議賠付,編造保險事故虛假理賠;平安財險秦皇島中心支公司則擅制建築工程團體意外傷害險陰陽保單、保費和手續費未據實入賬。
此外,未嚴格執行報批費率、交強險違規下浮,是産險領域另一個突出問題。渤海財險和中華聯合的天津分公司都存在未嚴格執行報批費率,改變車輛使用性質承保車險業務等問題。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平洋財險三家公司的江蘇宜興支公司步伐一致地拒絕承保正三輪摩托車交強險。
銷售誤導則是壽險領域的突出問題。平安人壽菏澤中心支公司當地媒體刊登廣告對産品進行違規宣傳,使用投資收益等比率性指標宣傳分紅水平;合眾人壽北京分公司和中英人壽廣東分公司深圳營銷服務部都存在使用與事實不符的宣傳資料,向投保人銷售保險産品的行為。
由於銀保業務競爭不規範,這一領域的“灰色地帶”很多。行政處罰書顯示,平安人壽廣東分公司通過虛列會議費用將資金套取,向銀行支付保險代理手續費以外的費用;人保壽險廣東省分公司廣州營業部則以旅遊卡(或折現)的形式向銀保專管員支付激勵費用;合眾人壽佛山中心支公司虛列營業費用用於銀保人員激勵。
不法行為也離不開保險仲介機構的“配合”。太平洋財險廣東分公司、平安人壽上海分公司和華泰人壽上海分公司都存在與未取得保險兼業代理資格的機構發生保險代理業務往來的行為。
重責問題高管
近年來,保監會加大了現場檢查和查處力度,但是保險業違法違規行為仍屢查屢犯,屢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對公司經營管理承擔主要管理責任的法人機構和高管人員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不強,個別上級公司對基層機構的違規行為採取縱容和默認的態度,甚至對違法違規人員予以庇護或變相庇護。”保監會稽查局官員曾在新聞通氣會上如是分析。
保險業絕大部分違規違法案件中,受到處罰的一般是直接責任人,很少罰及總部高層和省分公司高管,形成“職位越高,責任越小”的現象。
今年保監會發佈的《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加強了對上級機構和高管人員的責任追究。今年上半年,兩例保險高層罷免案受到業內關注:一個是陽光農險董事長兼總經理孫振軍,另一個則是原瑞福德健康險董事長兼總裁郝正明。
“自7月1日起,被問責的保險從業人員將無法再躲避原公司的問責,‘帶病上崗’到其他保險機構任職。”保監會稽查局負責人此前表示。
“禁入”制度被明確
據了解,為嚴肅追究已發案件相關人員的責任,保監會今年開展了對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清理工作,對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間發現的、符合問責標準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進行統一清理。
今年5月,保監會公佈了新修訂的《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增加了行政處罰措施的種類,並對行政處罰的管轄權、立案與調查、案件處罰及執行等作了更詳盡明確的規定。
該新規首次明確了“禁止進入保險業”這一處罰措施,並明確保監會及派出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應實行立案、調查與審理、決定相分離的制度。據透露,截至目前,已有三名保險從業人員被罰禁入保險業。“這是對保險從業人員最嚴厲的處罰措施。”一位保監會官員評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