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圖文頻道 >

摩托羅拉訴華為竊取機密 金漢娟被列共同被告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6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摩托羅拉(Motorola)日前在指控中國電信設備集團華為(Huawei)涉嫌竊取商業機密的訴訟中,已將一名所謂的“商業間諜”列為共同被告。

  摩托羅拉在民事訴狀中指稱,華為蓄意從一家雇有12名摩托羅拉前僱員的公司取得了商業機密,這些僱員包括目前在美國受到商業間諜刑事指控的金漢娟。摩托羅拉稱,12名前僱員在2002年仍受雇于摩托羅拉時就建立了與其存在競爭關係的L em ko公司,並在此後五年間竊取商業機密,其中一些機密據稱轉讓給了華為。摩托羅拉聲稱,金漢娟于2005年被L em ko秘密雇用,而她當時仍是摩托羅拉的僱員。

  華為則表示,摩托羅拉的指控站不住腳,該公司將為自己的名譽和權利而戰。

  “華為及其管理層知道,他們在未經摩托羅拉授權和允許的情況下,在接收從摩托羅拉竊取的專屬商業秘密和保密信息。”(路透社)

  摩托羅拉在訴訟書中稱,一系列被列為“摩托羅拉專屬機密”的郵件可以證明華為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

  摩托羅拉在訴訟中指稱,摩托羅拉前僱員、Lem ko首席技術官潘少偉(音)是Lem ko與華為之間的主要聯絡人,向這家中國公司轉移了商業機密。

  “摩托羅拉的訴訟是毫無道理並且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針對這些毫無根據的指控,華為將積極捍衛自己的名譽和權利”。(法新社)

  華為拒絕就此案件置評,但發佈了一份聲明。

  “我們相信,摩托羅拉對L em ko及其僱員提起訴訟,是為了從財務上削弱本公司。”(《金融時報》)

  Lemko公司評價摩托羅拉的起訴是出於競爭目的。

  “除了一份分銷協議外,華為與L em ko毫無關係。”(《金融時報》)

  華為在一份發給媒體的電子郵件聲明中解釋與Lem ko公司的關係。

  “對摩托羅拉來講,打這種官司很難找到確切證據,而且美國法院的判決無法在中國執行。”(路透社)

  香港富而德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科技和知識産權專家康博曦評述此案的前景。

  “我們不會對於待判訴訟發表評論,但將繼續堅決維護我們的知識産權。”(路透社)

  摩托羅拉發言人埃裏克森對媒體表示其態度和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