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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白藥牙膏被訴無效 代言人濮存昕成被告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16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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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存昕

  中新網7月15日報道 南京一消費者使用雲南白藥(000538)牙膏後口腔問題加重,幾經“碰壁”後將雲南白藥集團及其代言人濮存昕以及南京蘇果超市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並道歉,南京玄武區人民法院今天正式受理此案。

  據了解,原告劉岸(化名)經常牙齦出血,看到雲南白藥牙膏“抑制牙齦出血、修復口腔潰瘍”、“國家保密配方”等宣傳和濮存昕代言的廣告,拿著牙膏的親切畫面讓他深信不疑,遂在一月前至蘇果超市購買了該牙膏,認真使用一週後牙齦出血未減輕,反而牙齦酸痛走進醫院白花醫藥費。

  據劉岸稱,此前曾看到雲南白藥牙膏宣傳從德國引進12項先進醫學技術、質量檢驗109道工序、消費者滿意度超96%的報道,為何實際毫無功效,認為其有虛假宣傳之嫌。

  幾經週折劉岸找到廠家,廠家稱牙膏通過安全試驗和臨床試驗,但出示的是一份毫不相干的2005年“醫療器械”報告,而承諾的安全試驗和臨床試驗報告始終不見蹤影。後劉岸找蘇果超市討要功效報告無果,又去信求助南京老鄉濮存昕,也石沉大海。

  劉岸在訴狀中指出,蘇果超市未向廠家索取試驗報告,銷售違規産品,而雲南白藥牙膏長期添加“白藥”是否安全、有無功效均未得到證實,他要求被告出具安全試驗報告和功效臨床試驗報告等。

  劉岸同時認為,濮存昕利用公眾形象牟利,矇騙消費者,也應承擔責任,要求三被告賠償醫藥費、精神損失費等共2112.6元。

  據介紹,近兩年曾連續報道多起消費者質疑雲南白藥牙膏功效訴諸法庭事件,該牙膏均亮出“國家保密配方”予以否認。對此專家認為,雲南白藥屬國家保密配方,但牙膏不是藥。

  根據國家規定,功效型牙膏的功效臨床試驗報告必須由口腔醫學院、口腔醫學研究所或三級口腔醫院出具並公示。相關律師表示,消費者對牙膏臨床試驗報告具有法律保護的知情權。

  業界人士指出,超市採購部門對宣傳功效的牙膏須查看試驗報告,為消費者“把門”。而濮存昕和雲南白藥牙膏陷入牙膏“功效門”官司,將成為規範明星代言和杜絕牙膏虛假宣傳的“催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