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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分期付款的4個“陷阱”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27日 11: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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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免息不免手續費”成為公開秘密的同時,提示持卡人也應該注意避免一些其他“潛在陷阱”。

  陷阱1:退貨不退手續費

  在商戶分期付款中,如果持卡人購買商品退貨後,銀行會返還之前支付的金額,但不一定會退手續費。招商銀行規定退貨手續完成後,將已經分期償還的部分商品價款和全額手續費一次性退還至您的信用卡賬戶。但其他銀行如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601328)、中國銀行則不會退回已收取的手續費。工商銀行則規定如果持卡人分期付款業務尚未完成,則退回已收取的手續費,如果已經完成則不退回已收取的手續費。

  陷阱2:免息不免滯納金

  既然是信用卡消費,逾期還款就需要支付滯納金,信用卡分期付款也不例外,這一點經常被許多消費者所忽視。一般銀行都會規定,在任一還款期內,應分期付款金額如有逾期滯納情況,將收取滯納金。

  陷阱3:凍結全額消費資金

  目前大部分銀行在確認分期付款交易之後,都會凍結賬戶裏該次消費額的全部款項,而信用額度則隨著每月的還款逐步釋放。對於那些信用額度較低的持卡者來講,也許一次的購買就造成了當月全部信用額度的凍結。但廣發行政策比較寬鬆,根據審核結果分別予以凍結和不凍結兩種方式實現額度控制。

  分期付款的本意是減輕持卡人的資金週轉壓力,然而銀行卻實際上一次性將持卡人的消費款項凍結,則變相向持卡人一次性收取了全額消費金額。

  陷阱4:産品價格高於市場價

  有的銀行雖然推出免息免利率的雙重優惠,但其産品價格可能高出市場價格不少。所以建議消費者在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産品時,最好“貨比三家”,以免花了“冤枉錢”。